-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21-03988
- 分 类:市政府办公室 ; 工商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1-08-24
- 标 题: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安丘市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文 号:安政办〔2021〕47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失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29C/2021-03988 | 分 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工商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8-24 | ||
标 题: |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安丘市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文 号: | 安政办〔2021〕47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失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安丘市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9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潍坊市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潍政办字〔2021〕10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丘市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后期,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上级决定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制定规范性告知承诺书文本、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在各级政务办事场所、政务服务网和部门网站上公示,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确保我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取得实效。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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