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意见(2024—2026年)》的通知
安政办〔2024〕40号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意见(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意见(2024—2026年)
为放大我市农业比较优势,提升优化“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品牌化、融合化发展,促进全市农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安丘农耕”品牌建设实施意见。
一、总体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土特产”文章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生态标准为引领,以质量提升为目标,培强做大“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全面推进全域生态农业发展,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中国式农业现代化注入品牌力量,实现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
(二)工作导向
1.坚持政府引导。加强政府对“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的管理,注重品牌公益属性,营造共建共享的品牌生态环境。
2.强化市场主导。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扶持发展多种共同富裕管理模式,探索全链条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品牌培育动力。
3.发挥产业优势。充分放大我市农业产业、农产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优势,打造国内外最放心的生态农产品产销基地。
4.推动农业升级。以“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为抓手,实现安丘生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三)工作目标
健全“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和保护机制,建成生态农品标准体系,形成区域公用品牌准入评价及管理体系。打造大姜、小米、蜜薯等特色农产品种植、储运、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条,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安丘农耕”竞争力位居全省区域品牌前列。
二、主要措施
(一)构建品牌矩阵
1.区域品牌。安丘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农投集团”)负责“安丘农耕”集体商标、形象标识著作权等权益申请,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品牌策划、运营、资金投入等事项,拥有品牌收益权。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品牌办”)作为“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管理机构,负责使用授权和监督工作。
2.产业品牌。整合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原则上由市行政事业单位或镇街区事业单位持有,由市品牌办统一授权管理。
3.企业品牌。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主体注册自有企业或产品商标,择优选择市场主体加入“安丘农耕”品牌矩阵,培育孵化100个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安丘农耕”产品加盟主体。
(二)构建标准体系
实施“安丘农耕”标准提升工程,逐步形成“安丘农耕”高标准体系。组建“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技术标准制定专班,制定覆盖种植、储藏、加工、分级、包装、运输等环节的“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技术规范。按照“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要求,逐步建立覆盖全类别、全产业链的“安丘农耕”生态标准体系和管理标准体系。鼓励“安丘农耕”龙头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内先进农产品标准的制(修)订。
(三)建立准入机制
成立“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资格审定委员会,制定资格审定管理办法,按照“企业申报-属地推荐-资格审定-政府监管”的思路,实行“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资格审定准入机制。鼓励支持各类主体申报绿色、有机、GAP(良好农业规范)、特质农品、生态原产地等产品认证,经审核择优纳入“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矩阵,根据认证类型赋予品牌星级标识。市品牌办对授权使用“安丘农耕”品牌的市场主体实施有效的跟踪管理,对于不能持续符合准入要求的,应暂停使用“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直至撤销使用权限,并予公布。
(四)加强质量监管
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纳入“两码一标”体系,把食用农产品“电子安全码”作为品牌授权使用的必要条件,推广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溯源码,推行生态标准实施应用,打造生态农业“安丘样板”。对使用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开展原产地管理,种植、生产、储藏环节上图监控。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各自职责对授权使用“安丘农耕”品牌的主体重点跟踪监管,推进实施信用监管机制,加大销售前抽检力度,严把质量安全关。
(五)夯实产业根基
1.打造优质生态农场。对我市特色农产品进行区划规划,着力打造“一镇一品”特色品牌,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引导发展家庭农场、集体农场、大学生农场等生态农场,全面推广先进生态种植管理技术,培育优质生态农场达到100个以上。
2.培育品牌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名录。以镇街区推荐、市品牌办筛选方式,在各农业产业领域分别筛选带动作用大、辐射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农产品种植、加工转型升级,促进农业资源由初级加工、粗加工向终端产品、精深加工延伸。
3.升级发展品牌市场。支持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提档升级,规范完善市场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市场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交易能力。
4.促进内外贸易衔接。鼓励支持农产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让出口级优质农产品走进国内高端商超。鼓励支持农产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营销方式开拓国际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出口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展会,开展内外贸融合展销活动,帮助内外贸企业“渠道对接”“产销对接”,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
(六)强化科技支撑
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体系。政府引导,农业农村、科技等部门协同镇街区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措施,每年组织2-3个最新科技成果和技术项目在安丘发布和交流,助推成果转化应用;院所合作,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高技术人才团队建立合作关系,搭建农业科技交流平台,为企业和学院、学院和学院之间搭建合作桥梁,把安丘打造为农业科技“硅谷”;金融助力,搭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三方对接”机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农业企业、农场特点,推出人才贷、科技贷等创新产品,提升科研能力、运营能力;成果转化,打造科研“孵化器”、项目“培育苗圃”,让最新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走进农场和工厂,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率,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七)做好品牌推广
1.丰富推广渠道。一是开展“安丘农耕”全媒体宣传推广,辅以新兴媒体的活动推广。二是组建专业化市场拓展团队,谋划“安丘农耕”品牌营销体系建设。三是以天南地北安丘人为切入口,打通安丘老乡农产品销售渠道;依托“齐鲁农超”,建设运营“齐鲁农超”(安丘)实体展销馆、生态农业安丘品牌馆。四是加大“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品牌展销、宣介等推广活动,讲好“安丘农耕”品牌故事,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市场认可度。五是让“安丘农耕”进商超、酒店、景区、社区、学校、展会,设置50个品牌销售网点,实现产品展销“两条腿走路”,形成“安丘农耕”产品展销网络。
2.促进农文旅融合。依托“齐鲁天路”安丘段建设,以传统农耕文化为基础,以创意为辅助,以农活体验、休闲旅游、民宿农家乐为推手,将品牌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
3.厚植文化底蕴。深入挖掘安丘农耕文化资源,解读农耕历史,开展“安丘农耕”系列文化编纂工作,打响农耕系列文化品牌,助推品牌宣传,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品牌文化底蕴。
三、强化保障
(一)组织保障
成立安丘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农安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农安中心、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市农投集团,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安中心,市农安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品牌建设专项会议,组织制定“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发展规划、技术规范、标准等,组织开展准入资格审定和动态管理,指导、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品牌建设各项任务工作。
各镇街区设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管理联络处,由分管农业工作的班子成员兼任服务专员,负责市镇两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沟通对接。市农投集团作为“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具体运营单位,组建专职部门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品牌运营、产品购销、市场拓展、法务等具体工作。
(二)政策保障
在人员、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政府部门间形成合力,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推动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相关专项资金对打造“安丘农耕”品牌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主体予以倾斜,保障品牌发展。加大对“安丘农耕”品牌企业的融资支持。获得“安丘农耕”背书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政府性投资、国有企业投资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或投资。市融媒体中心等各新闻主流媒体根据品牌发展情况,给予一定宣传免费或优惠支持。
(三)激励保障
建立“安丘农耕”品牌建设绩效评估制度,加强对“安丘农耕”品牌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安丘农耕”品牌建设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落实生态农场建设方案要求,对“生态农业建设”“安丘农耕”农业品牌发展较好的镇街区,给予适当形式奖励。
(四)权益保障
实施品牌守护工程,持续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发挥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机构作用,对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实施综合保护。建立商标纠纷预警和危机管理机制,加大涉假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安丘农耕”品牌声誉。
(五)宣传保障
强化对外宣传推介,通过主流媒体、自媒体、博览会、品牌推介会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品牌宣传活动,实现“安丘农耕”逐步由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业品牌向全国性品牌的高度转变,有效提升“安丘农耕”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力。
附件:1.安丘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
2.“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分解事项任务清单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意见(2024—2026年)》的通知.doc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意见(2024—2026年)》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