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29C/2022-11504 分  类: 市政府办公室;服务业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1-27
标  题: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安政办〔2022〕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7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安丘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丘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

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暨全市重点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市委“一一五四一”基本工作思路,持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就推行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政务+互联网+邮政”融合发展,推行以“在线认证、远程申报、材料共享、视联辅导、自寄到付、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在线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一次不用跑·有事我来跑”。

二、主要任务

充分运用现有资源和改革成果,通过“筛选一批事项、升级一个平台、组建一支队伍、健全一套机制”四项具体措施,加快形成“供需互通、报审互动、服务互联”的审批服务新模式。

(一)筛选一批事项。从投资建设、企业开办、医疗保险、社会养老等重点领域中,按照“审批标准清楚、材料相对简单、办件较为集中”的标准,将事项进行分链条、分领域梳理,分批编制形成《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同步在“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发布公示。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2月底前

(二)升级一个平台。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和市邮政公司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潍坊市政务服务云平台”的升级配套工作,为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邮政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2月底前

(三)组建一支队伍。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打造一支由“服务顾问、寄递秘书、帮办小二”共同构成的“零见面”审批服务队伍。市直有关部门根据业务分类各选派1名审批人员担任“服务顾问”,负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对一”政策咨询、办件指导和业务办理等;市邮政公司选派3-4名专人担任“寄递秘书”,负责相关办件的寄递服务等;市审批服务局根据业务分类从优选派帮代办人员担任“帮办小二”,负责协助企业群众准备申请材料,代替办理手续等。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邮政公司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月底前

(四)健全一套机制。根据运转工作需要,市审批服务局、市邮政公司定期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健全运管机制,从人员管理、平台运维、办件流转、考核监督等方面,制定出台《安丘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流程规范》,加强对事项、人员、平台和办件等内容的统一管理。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邮政公司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月底前

三、运行模式及职责分工

采取“政务+邮政”的合作方式,与市邮政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市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改革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事项梳理、审批办件等工作,市邮政公司负责寄递队伍的组建、平台升级和管理维护以及办件的登记、流转、寄送等,寄递费用由政府承担。运行模式及职责分工如下:

1.在线认证: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件平台,进行实名认证。

2.远程申报:申请人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在线浏览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业务流程等内容),并进行远程业务申报,上传有关材料,等待审核。

3.材料共享:对于可以通过网上共享的材料可直接关联应用,免于提交。

4.视联辅导:申请人对预审意见需要咨询的,可以自主选择PC端或手机端接受审批人员的在线辅导,并根据审批人员的意见对材料进行完善后再次提交预审。

5.自寄到付:申请人自主通过到付邮寄方式,将预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寄送至审批窗口。

6.网上办理:审批人员按照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网上流转、限时办理。

7.快递送达:不能远程输出审批结果的,由寄递秘书根据审批结果,及时从审批人员处取回需要寄回的材料,并指派寄递专员送件。

8.在线评价:申请人通过“好差评”系统,对办件及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1月)。以市审批服务局为试点,梳理第一批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45项(见附件)。与市邮政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标准,配合潍坊市级完成平台升级和队伍组建等任务。

(二)试运行阶段(2022年1月)。组织第一批事项试运行,及时梳理试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边运行边调试边整改,进一步完善事项清单、工作标准和运行模式,编制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流程规范。

(三)正式实施阶段(2022年2月)。围绕企业群众需求,在第一批市审批服务局试点基础上,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梳理第二批事项,自2022年2月起,在全市全面推行“零见面”审批服务工作模式。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程序成立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推进专班,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专班组长,专班设在市审批服务局,负责改革的统筹推进、日常调度,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将改革推进情况纳入对市直部门、单位政务服务指标考核。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推进、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固定工作联系人,牵头推进本部门、单位事项落实落地。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由牵头部门、单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通报工作进展,交流意见建议,形成工作合力。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改进完善,以确保改革顺利启动并持续深化。

(三)加强经费保障。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财政部门强化资金保障,将“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经费列入专项经费预算,用于EMS邮政和帮办代办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统筹做好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经费支持。

(四)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感,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同时,加强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并主动引导企业群众通过“零见面”服务模式完成业务办理。

 

 

附件:1.安丘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推进专班

2.安丘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附件1

 

安丘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推进专班

 

 长:张  帅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子胜 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大数据中心主任

 杰 市政务服务热线运行中心主任

 强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员:寇建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韩宝全 市人社局副局长

乔永刚 市民政局副局长

 瑾 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

吴坤祥 市教体局党组成员、总督学(正科级)

张海静 市优化投资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陈海滨 市卫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峰 市医保局工会副主席

刘国炜 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王永军 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潘朋伟 市邮政公司特快室经理

 

附件2

 

安丘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市审批服务局

2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市审批服务局

3

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变更)(多项变更)

市审批服务局

4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注销

市审批服务局

5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意见)

市审批服务局

6

商品房预售许可

市审批服务局

7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市审批服务局

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市审批服务局

9

公司设立登记

市审批服务局

10

公司变更登记

市审批服务局

11

公司注销登记

市审批服务局

12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市审批服务局

13

计量授权

市审批服务局

14

护士注销注册

市审批服务局

15

护士重新注册

市审批服务局

16

护士延续注册

市审批服务局

17

护士变更注册

市审批服务局

18

护士遗失补证

市审批服务局

19

护士首次注册

市审批服务局

20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审批服务局

21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

市审批服务局

22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

市审批服务局

23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发

市审批服务局

24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

市审批服务局

25

食品生产许可核发

市审批服务局

26

食品生产许可延续

市审批服务局

27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人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人变更)

市审批服务局

28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变更产品明细、增加产品类别)

市审批服务局

29

食品生产许可注销

市审批服务局

30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证

市审批服务局

31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

市审批服务局

32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市审批服务局

33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

市审批服务局

34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补发

市审批服务局

35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市审批服务局

36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市审批服务局

37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市审批服务局

38

事业单位法人印章备案

市审批服务局

39

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

市审批服务局

40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

市审批服务局

4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

市审批服务局

42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市审批服务局

43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市审批服务局

44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

市审批服务局

45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

市审批服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