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22-11587
  • 分  类:市政府办公室;环境保护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2-01-09
  • 标  题: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安政办〔2022〕2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29C/2022-11587 分  类: 市政府办公室;环境保护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1-09
标  题: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安政办〔2022〕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9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安丘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丘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春节前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整洁优美、安乐祥和的环境中欢度新春佳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突出重点、全面提升的原则,广泛动员全市干部群众,对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宜居宜业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1.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开展城区乱搭乱建、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摆乱买“十乱”治理,整治破损陈旧广告牌匾、取缔占道经营,维护良好市容秩序。(城区主次干道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背街小巷责任单位:相关街区)

2.完善市政公用、园林、环卫、交通信号杆等基础设施。对城区内路灯、路面及隔离设施、垃圾桶、果皮箱、交通信号杆等进行维修维护或冲洗,确保设施完好、干净。(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卫园林科技集团)

3.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居民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属院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治理“脏、乱、差”,集中清理各类积存垃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搭乱建等问题,搞好居民住宅内外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相关街区)

4.水域环境治理。对大汶河、小汶河、墨溪河、环城河等水域进行整治,全面清理河道垃圾和河面漂浮物,严厉查处向水域周边倾倒垃圾行为,保持河道及周边清洁。(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相关镇街区、环卫园林科技集团)

5.整治环境卫生。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中村、背街小巷的裸露、积存垃圾及杂物进行全面清理;对城区街头公园、绿化带、绿地、公厕内的垃圾杂物进行清理,确保整洁有序。(城区主次干道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园林科技集团;背街小巷责任单位:相关镇街区、环卫园林科技集团)

6.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治理出租车随意调头、随意加价、拒载乘客等不文明行为。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闯红灯、不按信号灯行驶、超载超限、酒后驾驶、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秩序安全畅通。规范停车秩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须有序停放在停车位内,不得占用盲道或人行道阻碍通行。禁止在停车位堆放杂物、停放样品车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7.道路扬尘管控。加大渣土运输车辆及建筑工地出入口管控,运输车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冲洗干净,不得带泥出场,污染路面。所有装运砂石、流体、建筑垃圾等容易扬尘的车辆都要密封运输,杜绝抛洒遗漏(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8.搞好夜景亮化。对道路路灯进行全面检修,及时修复损坏、不亮的路灯。按照节约、安全的原则,对绿地、桥梁等景观亮化以及建筑物亮化进行安全检修,撤除损坏亮化设施,确保夜景照明效果。原则上绿地、桥梁等公用设施不再新上亮化设施。(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园林集团及相关单位)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清理村居“四大堆”,做到进出村口干净整洁,村内道路平整,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主干道和公共场所照明设施全覆盖,无清运不及时、垃圾桶外溢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垃圾焚烧残留物等;村内主干道、空闲场地绿化到位,村内无残垣断壁,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线路凌乱、废弃荒芜宅基地,无街巷畜禽乱跑;农厕管护服务设施功能齐全,无群众不满意现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各镇街区、环卫园林科技集团)

2.镇区和市场环境整治。对镇街区驻地及原老镇区进行集中综合整治,清理沿街店外经营、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扔乱倒、乱停乱放等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集贸市场和养殖场区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取缔马路市场,清理积存垃圾。(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环卫园林科技集团)

3.路域、水域环境整治。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连村路、生产路路域、河道、沟渠进行综合整治和彻底清理,杜绝占道经营、乱摆广告牌等现象,保证路面整洁有序、沟渠内无积存垃圾等。(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镇街区)

三、实施步骤

本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活动从19日开始,1月3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自行整改阶段(1月9日-1月15日)。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各自的具体工作方案,迅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确定整治重点和主攻方向,全面展开突击行动,迅速掀起整治活动高潮。

(二)督导检查阶段(1月16日-1月24日)。市政府督查室将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成立督导小组,对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三)深化提升阶段1月25日-1月30日)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提升整治标准,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整洁优美、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设2个办公室,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城区、农村整治活动的协调、调度等工作。各镇街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消除死角盲区,全力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督导小组要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工作超前、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附件:安丘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安丘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乔日升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管延升  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

高勤耕  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

 员:李伟臣  市住建局局长

刘国伟  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王德勇  市水利局局长

周希全  市新安街道党工委书记,潍坊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局长

董永照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

 平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代锋军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辛学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好贤  市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政委

孙业礼  安丘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青龙湖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亮  兴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主任

李湘春  新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主任

孙学文  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孙海龙  景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鹏  凌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主任

 华  石埠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崔国杰  大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崔勇建  辉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鹏  郚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赵锦华  石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王延江  柘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崔君梅  官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赓  金冢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领导小组下设2个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董永照、庄平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好贤、辛学平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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