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19-00614
  • 分  类:政策解读材料 ;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9-11-24
  • 标  题:【材料解读】解读《关于印发安丘市镇级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的通知》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29C/2019-00614 分  类: 政策解读材料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11-24
标  题: 【材料解读】解读《关于印发安丘市镇级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材料解读】解读《关于印发安丘市镇级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4

  近日,安丘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安丘市镇级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的通知》(安政办〔2019〕62号),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第十二条 指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不断提升战斗力。继续探索发展和规范消防执法辅助队伍。

  2012年8月16日潍坊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乡镇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潍公消〔2012〕21号),要求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及菏泽现场会精神,深入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积极引导和规范全市乡镇消防队伍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级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三、起草过程:

  2019年初,潍坊市人民政府与安丘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9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贯彻实施新颁布的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继续推进乡镇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出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或相关政策性文件”。

  四、主要内容:

  包括镇级专职消防队的人员聘用和构成、岗位职责、日常管理、承担任务、保障方式、奖惩措施等内容。

 

正文链接:《关于印发安丘市镇级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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