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19-00614
- 分 类:政策解读材料 ;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9-11-24
- 标 题:【材料解读】解读《关于印发安丘市镇级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的通知》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29C/2019-00614 | 分 类: | 政策解读材料 ;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11-24 | ||
标 题: | 【材料解读】解读《关于印发安丘市镇级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的通知》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材料解读】解读《关于印发安丘市镇级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的通知》
近日,安丘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安丘市镇级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的通知》(安政办〔2019〕62号),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第十二条 指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不断提升战斗力。继续探索发展和规范消防执法辅助队伍。
2012年8月16日潍坊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乡镇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潍公消〔2012〕21号),要求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及菏泽现场会精神,深入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积极引导和规范全市乡镇消防队伍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级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三、起草过程:
2019年初,潍坊市人民政府与安丘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9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贯彻实施新颁布的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继续推进乡镇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出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或相关政策性文件”。
四、主要内容:
包括镇级专职消防队的人员聘用和构成、岗位职责、日常管理、承担任务、保障方式、奖惩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