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19-80336
- 分 类:市政府办公室;服务业;就业创业 ; 其它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9-01-04
- 标 题:关于印发《安丘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 号:安政办〔2019〕1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29C/2019-80336 | 分 类: | 市政府办公室;服务业;就业创业 ; 其它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01-04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安丘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 安政办〔2019〕1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印发《安丘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丘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9〕1号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安丘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丘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三)主要目标
第一步,优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或省市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国有企业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2019年1月底前完成清欠(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提前完成),确保民营企业有明显获得感。
第二步,着力清理: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由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督促有关地方和企业制定详细清偿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清欠。
二、主要措施
(一)抓紧组织清欠。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财政局、市国资办要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其中: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政府及其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排查和建立台账工作,负责全市各级政府欠款等有关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市国资办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排查和建立台账工作;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排查和建立台账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步骤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清欠工作,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地方要优先安排偿还。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要做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带头认真清欠,将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资办)
(二)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和省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办等有关部门)
(三)加强政策支持。财政部门对拖欠不还的镇级政府,要采取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国资部门、人民银行安丘市支行、银监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化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流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依规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合规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国资部门要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督促国有企业将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针对各领域的突出问题,相关单位要制定出台加强政策支持的具体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资办、人民银行安丘市支行、银监办)
(四)完善长效机制。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着力化解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长期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纳入信用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加强对政府机构失信的治理,定期清理政府部门拖欠企业资金问题,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对长期拖欠不还的予以问责。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政府部门欠账案件,推动已宣判政府欠账案件落地执行。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批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等有关部门)
三、落实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清欠工作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经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市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市审计局要加大对有关清欠工作的审计力度。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办、人民银行安丘市支行、银监办要提出具体工作措施,连同清欠台账于2019年1月5日前反馈市经信局。同时,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自2019年1月5日首次提报起到2019年1月底,每周二下午17:00前以PDF格式报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见附件)及清欠工作情况(包括清欠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相关的解决措施等);自2019年2月起周报改为月报(内容不变),于每月底前报送本月情况,由市经信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局、国资办、人民银行安丘市支行、银监办确定一名联系人,并将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5日前报市经信局。
联系人: 李海涛,联系电话:4396375、15169505098,传真:4396372,
邮箱:aqsyxb@wf.shandong.cn。
附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
附件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截至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项 目 |
拖欠账款 合计 |
其中: (一)拖欠农民工 工资 |
(二)两款一金 |
(三)财政已下达资金预算或调剂解决资金渠道的欠款 |
(四)保留入库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 |
(五)被叫停PPP和政府购买项目且已形成工作量等欠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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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款 |
其中: 涉及民生 安全工程款 |
2.物资 采购款 |
3.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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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部门及 所属机构 |
已偿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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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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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列入2019年底前清偿的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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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大型 国有企业 |
已偿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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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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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列入2019年底前清偿的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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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地方政府 平台公司 |
已偿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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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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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送时间:自2019年1月5日起到2019年1月底,每周二下午17:00前盖章传真至市经信局。
2.填报要求:填报时,如某项目尚未统计,则不填;如没有偿还金额或该项目不存在,则填0。
3.相关指标解释:(1)已偿还金额是指自国办明电通知印发后偿还的欠款合计;(2)剩余金额是指自截至填报当日的各项欠款剩余金额;(3)拖欠账款合计不等于各分项的加总,各分项间可能存在交叉关系。
图文图表解读链接:解读《安丘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材料解读链接:解读《安丘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