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416Q/2024-10903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 发文日期:2024-11-23
- 标 题:关于建立2025年度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库的通知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416Q/2024-10903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23 | ||
标 题: | 关于建立2025年度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库的通知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建立2025年度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库的通知
一、项目库的入库方向
1.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加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连接农产品产地、销地和集散地,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效率。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智慧化改造,推广智能仓配、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2.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优化网络布局。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增强储存、加工、分拣等功能。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布局一批区域应急保供中心仓。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提升末端配送、应急投放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建设改造“平急两用”备用场地等,预置部分设备设施。(生产型企业、生产环节项目不在此范围)
3.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支持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支持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发挥邮政、供销和农村经销商网络优势,整合消费品、农资下乡和电商快递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4.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整合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发展集中采购、统仓统配、即时零售等,向社区和村镇延伸服务。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市场开拓、品牌孵化、仓储配送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鼓励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工业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5.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家具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拓展再生资源集聚、分拣、消纳等功能。支持以县城和乡镇为重点,结合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升级改造,建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
二、项目库入库条件(投资不包含土地和基础设施建设)
1.入库项目应符合实施方向,具有较好的预期效果,能够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优先筛选已完工项目或较为成熟的项目。
2.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单个项目投资应不低于1000万。若项目需要立项、环评、规划(含土地和地上附着物)、施工许可的,应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周期应为2023年以来开工,2025年建设进度达到80%以上。
3.对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中央基建投资、农业农村部安排的产地冷链设施、供销合作总社安排的“新网工程”、商务部安排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等支持中央及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入库。
三、工作要求
请有意向入库的企业于12月10日前,将项目入库清单(附件)、项目简介等相关材料(同时上报以上材料的Word版)加盖公章后报市商务局内贸科(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246房间)。
联系人:赵宗亮 4396246 15169599263
邮箱:aqsswjjsk@163.com
附件:1.企业入库项目材料清单
2.入库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