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8890/2025-00222
- 分 类:专家解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2025-02-19
- 标 题:【专家解读】《安丘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8890/2025-00222 | 分 类: | 专家解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19 | ||
标 题: | 【专家解读】《安丘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专家解读】《安丘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修订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需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部署,2021年、2023年国家分别修订了《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以及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发展的需要。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容忍度低,信息传播渠道多、速度快、涉及面广,即使是个别的、具体的问题,也有可能迅速发酵蔓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我市现行的《安丘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2013年印发实施,于2023年12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2024年12月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重新修订印发了《潍坊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规定“各县级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食药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备案”。根据潍坊市最新修订的预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我市预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二、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部分包含8节,附件有6个。
(一)正文部分。第一节总则。明确了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第二节组织体系与职责。主要明确了指挥机构、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和各成员单位职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还将根据事件处置需要设若干工作组来组织应急处置。第三节运行机制。包括联防联控和监测预警机制。主要是强化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明确风险预警分级,规定预警发布、预警行动有关事项。第四节应急保障。明确了应急机制、信息、医疗、应急队伍、技术、治安、物资与经费、社会动员、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宣教培训等11个方面的保障要求,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节信息报告与评估。明确了信息来源、报告主体和时限、报告内容、报告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件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各级食药安办根据报告的信息依法组织开展事件分析评估,初步核定事件级别。第六节应急响应。明确了应急响应级别,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分级情况启动响应措施、实施分级响应。明确了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先期处置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处置过程中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相关响应处置情况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第七节后期处置。对后期处置工作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善后处置、责任调查、责任追究相关要求,并要求对事件处置情况开展全面总结评估。第八节附则。规定了预案评估与修订标准、预案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
(二)附件部分。分别是食品安全事件分级及响应标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预警信息分级评估标准、安丘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人员名单、应急处置格式文本、本预案名词术语。
三、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
新修订的预案较原预案相比,体系更加完善、信息报告更加细化、责任更明确、分级更科学。
一是预案适用范围增加。修订后的预案适用于本市应对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含食品安全责任事件)和食品安全舆情事件,较原预案增加对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是指挥体系规格升级。较原预案中由分管食品的市领导担任指挥长修改为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新增设常务副指挥长一职,由分管食品的市领导担任,必要时可受指挥长委托,行使指挥长职权。新增三名副指挥长,分别由相关领域的分管市领导担任。
三是落实党政同责和“四方”责任。明确事发地人民政府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
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顾问:刘汉成
咨询电话:0536-426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