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3440/2025-03668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2025-08-07
  • 标  题: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3440/2025-03668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08-07
标  题: 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7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审受理

(一)高级职称。经济专业高级、农业(基层农业)技术高级、工程(基层工程)技术高级卫生(基层卫生)技术高级、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中级职称。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初级职称。由我市组织评审的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党校教师、专讲师、新型职业农民系列初级职称,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初级职称管理权限组建初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相关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不再组织评委会评审,采取考核认定方式取得。

(四)2025年度建设工程、市政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潍坊市实行“以考代评”试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再组建相应层级评委会进行评审,考试具体事宜以上级通知为准。

二、时间安排

(一)由我市呈报的高级职称材料上报时间见附件3,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逾期不再受理。其他各级职称材料申报时间及要求,按各级职称评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市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于12月底完成评审工作。评委会名单见附件2。具体收取材料时间、审核要求以组建单位通知为准。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流程做好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发放电子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我市各级职称评委会全部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开展评审工作,按业务流程做好备案管理,全面推行电子证书制度,实现全程追溯可查。申报人员需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二)单位组织推荐需坚持“六公开”制度、专家评议制度和公示制度。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连同《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一并上报。

(三)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程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同级别统一职称证书工作与年度职称评审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5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申报工作。

(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或认定,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四、实施申报服务专项行动

有关部门要持续面向民营企业、自由职业者、新型职业农民,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服务专项行动,重点做好职称政策宣传工作,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五、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主管部门要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及所辖单位职称工作,不得放宽标准条件推荐申报,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尽快落地、发挥实效。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严肃审核推荐程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四)各相关单位要勇于承担推荐责任,积极履行审核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坚决杜绝、纠正评审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政策执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

2.2025年度安丘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

3.2025年度安丘市职称评审各系列上报时间安排

4.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

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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