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316467W/2024-05617
- 分 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2024-03-22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海龙解读《安丘市生态农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316467W/2024-05617 | 分 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2 | ||
标 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海龙解读《安丘市生态农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海龙解读《安丘市生态农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生态农场是依据生态学原理,遵循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多样原则,通过整体设计和合理建设,获得最大可持续产量,同时实现资源匹配、环境友好、食品安全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生态农场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安丘市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有效路径。安丘市生态农场建设立足安丘市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将绿色低碳理念引入农业发展全过程,精准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让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政策依据
根据《“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农业农村部《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22〕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山东省推进生态农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鲁农科教字〔2022〕38号)、《山东省省级生态农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鲁农科教字〔2022〕5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安丘市生态农场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探索打造 5 种生态农场发展模式,建设安丘市生态农场50家。充分发挥50家生态农场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提高产地环境质量、全程推广应用标准化生态农业技术、推进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打造绿色生态品牌,引领带动全市生态农业全地域覆盖、全方位提升、全领域升级。
四、重要举措
强化生态农场建设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各镇街区择优推荐申报主体,加强对创建主体管理。安丘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生态农场建设专家指导组,指导生态农场建设和生产技术应用,开展生态农场的评价认定和生态农业技术模式总结推广。强化政府引导作用,把生态农场建设作为打造生态农业品牌的重要抓手,加大政策扶持,发挥生态农场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产地绿色、产品优质、产出高效的生态农场样板。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生态农场建设,讲好生态农场故事,把生态农场建设作为社会公众参与绿色低碳农业建设的切入点,引领我市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五、本级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安丘市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生态农场进行全面发展。
根据我市农业大县特点,围绕打造全域生态农业县,锚定生态农业发展,细化创建标准。从主体资格、面积、生态种植技术、农业废弃物处理、品种、生产规范等6个方面完善生态农场打分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同时以镇街为单位对全市14处镇街生态农场创建成果进行集中宣传,拍摄了一批优秀生态农场的新闻专题报道。我市现有国家级生态农场1家,省级3家,潍坊市级10家,创建数量潍坊市第一。
解读单位:安丘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顾问:李钟涛
咨询电话:0536-24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