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6670Y/2021-08390
  • 分  类:简明问答 ; 其他
  •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 发文日期:2021-11-09
  • 标  题:【政策简明问答】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高成长性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6670Y/2021-08390 分  类: 简明问答 ;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工信局 发文日期: 2021-11-09
标  题: 【政策简明问答】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高成长性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政策简明问答】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高成长性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一、我企业目前也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目前还没有专精特新、瞪羚企业等荣誉称号,具体要怎样才能获得称号进入高成长性企业序列进而争取扶持呢?

    企业想列入专精特新、瞪羚企业等范围,需要向潍坊市、省、国家工信部相关处室逐级申报,申报标准主要依据企业规模、技术工艺、产品水平、企业竞争力、市场份额、科技投入、近几年增长幅度等多项指标综合评定,每年一申报,具体可由市工信局相关业务科室指导申报。

    二、是不是每家高成长性企业都能享受到《意见》中的相关政策?

    企业列入高成长性企业之后,原则上都能享受,但在土地指标、资金等比较紧张的要素资源方面,仍要根据企业实施项目的规模、技术、工艺、质量、绩效等择优支持。

    三、企业以前享受过相应政策,能否再享受这个政策?

    原则上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并且如以前政策文件有相应规定的,原则上以本意见为准

    四、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安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顾问:李贵才   王传兴

    咨询电话:0536-4396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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