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784310316545j/2019-03761 | 分 类: | 上级重要政策解读 ; 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9-08-07 | ||
标 题: | 【上级重要政策解读】(转载)《行政处罚的原则》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上级重要政策解读】(转载)《行政处罚的原则》
当我们犯了错误就会受到处罚,小的错误可以被原谅,但是违反法律法规的重大问题就需要受到法制法规的惩罚,只有得到了应有的处罚,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才能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主要有哪些
(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处罚依据是法定的;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
(1)一行为不再理。
(2)一行为不再罚。
(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
(四)结合教育原则
(五)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
(六)申诉和赔偿原则
(七)处罚追究时效原则
三、行政处罚的社会意义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属于行政法律制裁,与刑事法律制裁、民事法律制裁一样,都属于国家制裁制度。一般来说,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就应当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