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840044318521/2019-01538 分  类: 扶贫资金政策 ; 
发布机构: 柘山镇 发文日期: 2019-02-14
标  题: 柘山镇扶贫政策解读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柘山镇扶贫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2-14
      1、贫困标准:2017年、2018年省贫困标准分别为3527元、3609元。2017年、2018年潍坊贫困标准分别为3750、4100元。

     2、脱贫退出标准: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各县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线,且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即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为5000元)

     3、 教育保障: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免除贫困户家庭幼儿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免除贫困户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将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生活费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普通高中阶段资助:免除贫困户学生普通高中学费(在民办高中学校就读的,按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免除),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免除贫困户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高等教育阶段资助: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潍坊籍全日制本、专科 (高职)在校贫困生优先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按规定免除学费。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高收费专业的学生,不免除学费。因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予免除。在山东省属高校就读的潍坊籍贫困户学生,按规定由就读高校负责落实免学费政策。在部属院校和省外高校就读的潍坊籍贫困户学生,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 (市属开发区)负责落实免学费政策。山东省籍贫困户学生在我市高校就读的,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按规定落实免学费政策,并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在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4、住房安全:农村房屋分为ABCD四个等级。农村危房主要是指C级(局部危脸,加固维修)、D级(整栋危险,拆除重建)。按规定,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需政策兜底解决的,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5、医疗保障:(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对特困人员(五保户)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给予定额补贴。(我市按照一档为贫困人口缴纳基本医疗保险)。2)居民大病保险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给予再次报销,起付标准减半,起付线为0.6万元(只有贫困人口、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4类人员执行0.6万元的起付线,其他城乡居民为1.2万-1.8万,具体数额由各市确定),贫困人口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比例达到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0.6万元-10万元,支付比例55%;10万元-20万元,支付比例65%;20万元-30万元,支付比例75%;30万元-50万元,支付比例80%)。3)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为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对纳入中特大疾病医疗补助范围的贫困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由各市确定,一般为1万-1.5万元(我市为1.5万元)。4)唇腭裂救治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唇腭裂患者(包括新生儿患者),由省千佛山医院分批分期实施免费手术教治。

6、健康扶贫 :(1)严重精神病免费救治。自2019年3月1日起,精神分类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所致精神障碍6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及门诊免费规范治疗率100%、治疗后病情稳定率90%以上。(2)医疗费用减免。给予医疗费用减免照顾。贫困人口持市卫健委统一印制的居民健康卡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免收挂号费和门诊诊疗费,对专家诊断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半收取。住院治疗的,不收取住院押金,出院时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 “一站式”结算后,个人自负费用再由医疗机构减免30%。

7、扶贫特惠保险:按照省统一安排实施包括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保费270元)、意外伤害保险(保费10元)和家庭财产保险(保费10元)3个险种的扶贫特惠保险,解决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保障内容为住院医疗费用,承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 “一站式”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全潍坊276家定点医院,其中在潍坊市级的有四家,分别是第二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昌乐医院,安丘有定点医院25家,城区内有人民医院、中医院、市立医院、妇保院、皮防站以及精神病防治院5家,以及安丘市新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王卫生院)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为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家庭财产保险保障内容为自然灾害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和盗抢损失。

    8、养老保障:我市为建档立卡未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60岁后按政策要求领取养老金。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待遇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办理待遇领取登记手续。

   9、社会救助:(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贫困户谁享受低保、几口人的低保,一年多少钱,帮扶人应做到心中有数。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继续保留低保待遇3个月,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延长渐退期限。2018年度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4220元每人每年,2019年一季度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5000元每人每年。(2)临时救助。救助标准可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根据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分类分档制定临时救助标准。对因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人口,凡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

10、残疾人补贴:201931日起,我市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报扩面。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150  元;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三、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120  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150   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120   元。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80  元。之前补贴标准高于现行标准和扩大补贴范围的,仍按原规定执行[注: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指享受低保政策的残疾人,不包括建档立卡非低保户]

11、老龄政策:潍坊市常住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贴标准: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由每月60元提高到15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由每人每月1000元。

    12、金晖助老:普遍开展“拉一次家常、整理一次家务、清理一次个人卫生、维修一次家电、送一件过冬用品”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助老志愿服务。即发动、组织志愿者每月1—2次到老人家中当一天儿女,陪老人聊天拉家常、帮助整理家务、清理个人卫生、维修小家电,每年元旦前后为老人送一次棉被或棉衣、棉帽、棉鞋、口罩、耳罩、手套等御寒衣物。

13、特困供养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一般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每人每年不低于6500元。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800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个档次,均按照不能自理每人每月450元、半自理每人每月280元、自理每人每月150元执行。新的保障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4、扶贫信贷:主要包括扶贫小额信贷、富民生产贷和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三项信贷支持。扶贫小额信贷是国家统一打造的直接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信贷品牌,指金融机构向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发放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县级风险补偿的扶贫信贷产品。富民生产贷是我省创新推出的一款支持经营主体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的一款信贷产品,指对各类经营主体,按每带动1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稳定劳务或稳定增收,给予5万元优惠利率贷款。贷数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同档基准利率30%,财政年贴息3%。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是指符合扶贫、支农、支小再贷款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即贷款人)以中国人民银行扶贫、支农、支小再贷款为资金来源,向符合再贷款投向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即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按照每带动1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核定扶贫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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