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农贸市场规范提升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安丘市农贸市场规范提升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丘市农贸市场规范提升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着力保障民生,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潍坊市农贸市场规范提升集中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农贸市场及农村大集(以下简称“农贸市场”)规范提升集中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大力推进我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促使农贸市场建设水平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不断满足城市居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消费需求。
二、目标任务及责任落实
(一)目标任务
从2022年11月起,利用一年半的时间,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规范提升集中行动,按照设施先进完善、管理标准规范、主体诚信自律、环境整洁有序的标准,全力改善卫生差、档次低、管理落后、存在消防和防疫隐患等方面问题,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全面达标升级,逐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镇(街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勇于担责,主动作为,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业务指导责任,做好业务指导和专项任务推进等工作。
市场开办方要落实市场规范改造建设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做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三、实施步骤及实施程序
(一)宣传发动(2022年11月10日前)
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进行排查摸底,详尽调研,制定农贸市场规范提升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标准;召开全市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动员暨培训会议,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二)打造亮点样板(2022年11月-2023年3月)
兴安街道和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要重点打造纳入潍坊市重点市场改造提升名录的农谷物流园、盛大农产品市场、鑫牛市场和青云山农贸市场。同时,按照潍坊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农贸市场规范提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各县市区至少确定1-2处农贸市场作为规范提升试点”的要求,将农谷物流园作为全市农贸批发市场提升改造样板、青云山农贸市场作为全市农村大集提升改造样板,在2023年3月底前打造完成。
其他镇(街区),各确定辖区内1处专业化农产品交易市场或者农村大集作为规范提升试点,强化人力、物力等资源要素支持,确保2023年3月底前完成规范提升目标。
(三)全面铺开及巩固完善(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各镇(街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规范改造提升具体措施,在打造完成样板的基础上,要对其他大集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对在改造提升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要及时反馈至工作专班,由工作专班将对意见进行归纳梳理,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对改造提升工作进行巩固完善,全面实现全市农贸市场规范达标、提档升级。
(四)总结验收(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改造提升项目完工后,根据潍坊市及我市农贸市场规范提升标准,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现场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责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验收。集中行动结束后,按照规范化农贸市场评定管理办法,每年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星级评定工作,推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安丘市农贸市场规范提升集中行动工作专班,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各镇街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组织实施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工作,研究解决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区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工作。
(二)凝聚工作合力。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农贸市场开办者、管理方、物业主、镇街区作用,调动农贸市场经营者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引导农贸市场开办方投入改造提升资金,推动现有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股权置换等方式,参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经营管理,确保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工作进度和效果。
(三)强化督促指导。将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列入政府督查事项。工作专班要强化督促指导,实行月调度制度,定期通报面上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2日前将进展情况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邮箱:wwg29@163.com),确保规范提升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安丘市农贸市场规范提升集中行动工作专班
附件:
安丘市农贸市场规范提升集中行动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 乔日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管延升 副市长
成 员: 陈 鑫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副主任
李敬文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国伟 市公安局政委
王嘉斌 市财政局局长
殷 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伟臣 市住建局局长
董永照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庄 平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新军 市商务局局长
毛永东 市卫健局局长
王明强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强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臧 亮 兴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湘春 新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业礼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学文 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孙海龙 景芝镇镇长
王 鹏 凌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勇建 辉渠镇镇长
李 华 石埠子镇镇长
崔君梅 官庄镇镇长
孙海萍 大盛镇镇长
邢 鹏 郚山镇镇长
王延江 柘山镇镇长
王 赓 金冢子镇镇长
赵锦华 石堆镇镇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王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派员组成。工作专班为市政府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工作专班如有人员调整,按程序自行发文公布。
二、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市文明办:负责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全市农贸市场规范提升总体协调工作:负责农贸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器具、价格及消费维权方面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指导市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快速检测机制;指导经营者建立商品追溯体系;指导全市农贸市场规范提升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规范提升的治安、交通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农贸市场规范提升经费保障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新建农贸市场项目建设用地保障, 按部门职责做好规划手续办理等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对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依法依规办理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等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督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农贸市场外围市容环境秩序的管理;牵头负责便民摊点规范提升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从源头保障农贸市场农产品供应和质量等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做好设施改造,提升改善经营和消费环境;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等工作。
市卫健局:负责指导各镇街区农贸市场规范提升的传染病防治监督、饮用水抽样检测等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参与农贸市场规范提升方案论证,为规范提升方案的制定提供消防技术支持;依法对经规范行动提升后的农贸市场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