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丘市加强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29

  安政办〔2016〕9号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安丘市加强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安丘市加强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整顿和规范我市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潍坊市加强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明确安全责任。明确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二)消除安全隐患。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秩序,加大对未批先建、无经营许可或充装许可的液化气站查处取缔力度,全面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击流动充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规范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督促各液化气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安全意识。加大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知识宣传,全面提高液化石油气经营者、管理者、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四)提升应急水平。建立健全液化气站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对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抢险工作,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确保行业持续安全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液化石油气隐患排查,对全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站点进行全面检查,规范整治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设备、设施状况达不到规范和安全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的液化气站点。

  (二)积极开展液化气站安全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液化气站按照现有安全规范进行达标升级改造。对满足安全间距要求的液化气站,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等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标准进行审批改造。

  (三)依据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引导企业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液化气站。鼓励现有液化气站点自行合并、联合经营,整合资金、设备、人员、技术力量。鼓励发展换瓶点,鼓励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规范设立液化石油气换瓶点,优先鼓励现有液化气站点依照规范改造为换瓶点,推行液化石油气钢瓶配送制。

  (四)对未批先建、无经营许可或不按许可规定经营,且不具备安全升级改造空间条件的液化气站点,依法予以取缔,拆除储气罐、充气机等设备,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规范证照齐全液化气站经营行为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推动钢瓶产权转移和废旧钢瓶报废,依法查处无充装许可进行充装、充装非自有气瓶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气瓶、销售质量不合格气体等行为,严禁违规销售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

  (六)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流动充装、销售液化石油气行为,取缔非法销售液化石油气窝点,依法查处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等危及公共安全行为。

  (七)强化液化石油气运输、钢瓶配送环节整治清理,依法查处无准运许可非法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月22日前)。市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加强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相关政策和安全用气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识别、自觉抵制液化石油气管理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引导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市场整顿工作。市新闻中心、广播影视中心要及时跟上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执法检查摸底阶段(2016年1月23日至2月6日)。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执法检查小组(见附件2),分工包靠相关镇街区(见附件3),对全市液化气站点进行全面检查摸底,建立隐患台帐,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限期整改到位。液化气站摸底检查情况同时通报当地政府。各镇街区要配合各小组做好检查摸底工作。对未批先建、无经营许可或无充装许可的液化气站点(含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告知业主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拆除液化石油气储罐、充装设备等经营设施。对能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经营设施的,予以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检查重点:站点布局是否符合规划,站内外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范;站点规划选址、工程审批及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资料是否齐全;消防验收、安全评价等手续是否有效;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工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是否齐全;特种设备、消防器材、避雷、静电接地等设施是否检验检测合格;各类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是否良好;液化石油气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存在流动充装、为非自有气瓶充装、为未取得经营许可的单位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送气服务车辆手续是否齐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岗位操作规程是否规范,充装记录、设备检修记录、客户台帐是否齐全等。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6年2月14日至2016年8月31日)。针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各自区域内液化气站点隐患整改工作,各执法检查小组对包靠镇街区各液化气站点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在此阶段,市住建局同步推进液化气站点整合工作。对未批先建、无经营许可或不按许可规定经营,且不具备安全升级改造空间条件的液化气站点,依法予以取缔,拆除储气罐、充气机等设备。对有条件改造的液化气站,督促其尽快按照现有安全规范进行升级改造。同时,科学布设液化石油气换瓶点。

  市市场监管局同步推进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工作,建立钢瓶检测和报废系统,推动钢瓶产权转移和废旧钢瓶报废。组织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采取以旧换新、抵价折旧等方式,回收用户自有钢瓶,将群众所有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转变为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所有。对超出使用期限、检验不合格和国家明令淘汰的钢瓶,统一报废处理,严禁流入市场。规范液化石油气充装管理,利用物联网技术升级液化石油气充装设备,实现液化石油气充枪与钢瓶识别配套、钢瓶电子标签管理,严禁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为非自有气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

  市公安局同步打击流动充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取缔非法销售液化石油气窝点,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等危及公共安全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液化石油气槽车、钢瓶配送车辆准运许可进行检查,清理整顿无证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车辆。

  (四)执法巩固阶段(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市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整改的涉及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取缔。对违法违规液化石油气站点或个人一律顶格处罚,巩固整顿成果。

  (五)综合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综合验收,巩固整治成果,实行销号管理,并向市政府报告清理整治工作结果。对本次综合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总结推广,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液化石油气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液化石油气市场整顿工作。

  (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各自区域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对液化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督促辖区内各液化石油气站点自觉排查整改隐患,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依法取缔未批先建、无经营许可或无充装许可,且不具备安全升级改造空间条件的液化石油气站点。

  (二)市住建局:牵头组织液化石油气市场整合工作,监督液化气站点实施标准化改造,负责液化石油气工程审查、经营许可审批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无经营许可或不按许可规定经营的液化石油气企业。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工程审批、燃气经营许可办理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培训考核情况,企业管理和服务情况等。

  (三)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工作,负责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站点工商登记注册工作,以及液化气站点充装许可和特种设备监管等工作,依法查处无充装许可进行充装、充装非自有气瓶、充装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气瓶、销售质量不合格气体等行为。重点检查站点工商营业执照、气瓶充装许可办理情况,储罐、压力管道、气瓶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情况,卸车记录和气瓶充装记录等。

  (四)市公安局:负责液化石油气站点消防工程审查验收、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流动充装液化石油气、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配合市场监管局对液化石油气企业掺混二甲醚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站各类设施防火间距情况,消防通道建设、消防设施检验及运行情况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依法打击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严查涉嫌瓶装液化石油气犯罪案件。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全市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整治方案,加强液化石油气槽车运输、钢瓶配送等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准运许可非法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车辆,负责依法办理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许可手续。

  (六)市经信局:协调市供电公司配合有关单位对依法予以取缔的液化石油气站点采取停电措施。

  (七)市安监局: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用,对全市液化石油气市场整顿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整改的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经信局、安监局等单位负责人,各镇街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液化石油气市场整顿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住建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各镇街区及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市政服务热线12319、110),接受人民群众有关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二)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四部门抽调人员、分别牵头,组成四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工包靠相关镇街区,对全市液化石油气站点进行检查摸底,排查安全隐患,并对包靠镇街区各液化石油气站点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三)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制定全市液化石油气市场整合、钢瓶整治、打击流动充装液化石油气、整治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等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液化石油气市场整顿工作。各小组建立包靠制度,各镇街区液化石油气站点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小组、具体人员,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监督各液化石油气站点进行整改。

  (四)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研究探索新经验、新方法。

  (五)液化石油气市场整顿期间,各镇街区、各执法检查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进度和有关报表于每月2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负责定期通报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

  附件: 1.全市液化石油气市场整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全市液化石油气市场执法检查小组成员名单

            3.执法检查小组包靠镇街区液化石油气站点分工表

            4.安丘市液化石油气站点隐患排查明细表

附件1

  全市液化石油气市场整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刘兆泰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王发亮   市住建局局长

                柴成林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田    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程淑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

  成    员: 李永刚   市安监局局长

                刘世华   市经信局局长

                彭高杰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涌波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韩清照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佳佳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国升    新安街道党政办副主任

                谭伟英    兴安街道人大工作室副主任

                韩    强    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友洲     景芝镇主任科员

                周景斋     凌河镇主任科员

                贾增花     石埠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钟连波     大盛镇副镇长

                马连阳     辉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林     郚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雪华     石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焕青     柘山镇副镇长

                王佳玲     官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孟祥平      金冢子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彭高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全市液化石油气市场执法检查小组成员名单

  一 组

  组   长: 程淑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

  组   员: 常光友   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房振武   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刘亚伟   市住建局科员

  负责检查兴安街道、辉渠镇、金冢子镇、大盛镇。

  二 组

  组   长:  李涌波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组   员:  董继荣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王树海   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曹晓洁   市住建局科员

  负责检查新安街道、凌河镇、柘山镇。

  三 组

  组   长:  彭高杰   市住建局副局长

  组   员:  刘洪成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焦    琦   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李俊龙   市市场监管局科员

  负责检查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官庄镇、郚山镇。

  四 组

  组   长:  韩清照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组   员:  赵立涛   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参谋

                蔡海清    市住建局科长

                辛继胜    市市场监管局科员

  负责检查经济开发区、景芝镇、石埠子镇。

附件3

  执法检查小组包靠镇街区液化石油气站点分工表

 

执法检查小组

属地监

管单位

序号

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一组

兴安

街办

1

安丘市昌安液化气一站

王洪东

4262258  13953610907

安丘市西环路南首

2

安丘市昌安液化气二站

王洪东

4279218  13953610907

安丘市建安路与下小路交汇处

3

安丘市燃料有限公司液化气分公司

李琦

13573617897

安丘市华安路中段路西

4

安丘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液化气站

朱拥军

4227202  13963637331

安丘市华安路北首

5

安丘市华远液化气站(瑞安)

都荣元

4286678  13396361568

安丘市石泉路口加油站西

6

安丘市白芬子液化气站

钟度友

4871671  13791624588

安丘市兴安街道白芬子集贸市场西100米

7

安丘市鑫源液化气站

辛星友

4356821  13853685186

安丘市兴安街道辛家尧村村南

辉渠镇政府

8

安丘市辉渠液化气站

朱增良

4823888  15065688999

安丘市辉渠镇镇区西

9

安丘市祥和液化气站

王士军

4661090   13964705128

安丘市辉渠镇雹泉村北

金冢子镇政府

10

安丘市永顺液化气站

李瑞录

4791569  13964693206

安丘市金冢子镇金星街路北100米

大盛镇政府

11

安丘市大盛液化气站

娄德运

4683067  15898949937

安丘市大盛镇娄家庄村东

二组

新安

街办

12

安丘市盛达液化气站

潘京海

4331766  15725656999

安丘市关王陈家庄村村北

13

安丘市新城液化气站

王建国

13780872618

安丘市关王工业园、央赣路与关王路(安阳路)口以西

凌河镇

政府

14

安丘市富民油气站

马世友

13806492478

15305369521

安丘市凌河镇谐户村下小路117公里路南侧

15

安丘市凌河龙泉液化气站

张玉勤

4568088  13031680267

安丘市凌河镇王家营村

16

安丘市凯祥液化气有限公司

孙熙光

4641936  13953669978

安丘市凌河镇凌河村

17

安丘市登峰液化气站

张继国

4642640  13625364449

安丘市凌河镇东赵庄村

18

安丘市宏达液化气站

王美兰

4671007  13791628914

安丘市下小路南红沙沟村西

19

安丘市富海液化气站

刘海波

4645088   13606474188

安丘市凌河镇镇东抱角树村

20

安丘市慈埠液化气站

张少勇

4741762  13964698218

安丘市凌河镇慈埠儒林村

柘山镇政府

21

安丘市福坤液化气站

程夫坤

4861128  13953646678

安丘市柘山镇柘山工商管理所北200米

22

安丘市吉海液化气站

夏吉海

4861061  13506498239

安丘市柘山镇镇区北

23

安丘市方海液化气站

殷方海

13853693366

安丘市柘山镇车庄村西头、路北(加油站)

三组

大汶河旅游

开发区管委会

24

安丘市恒中液化气站

郑德进

4321879  13573662602

安丘市大汶河高埠村西(通天路,污水厂、下小路口向南)

25

安丘市担山液化气站

张友良

4720005  13963602598

安丘市大汶河后担山村(下小路担山加油站向北)

26

安丘市升茂液化气站

徐伟忠

4722718  13964722697

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韩吉村

27

安丘市盛安液化气站

安运波

4315369  13001556986

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常家庄村东(东山部队向东)

28

安丘市鲁安液化气站

马星华

4321188  13280782988

安丘市贾戈街北首路东

29

安丘市东郊液化气站

刘光全

13605364859

安丘市贾戈孙家十里河村东

官庄镇

政府

30

安丘市华翔液化气站

王树祥

13258083266

安丘官庄镇北部、央赣路东,驾校培训沿街处

31

安丘市方正液化气站

牟振芳

4651818  15864302406

安丘市官庄镇四十五里后村

32

安丘市悦军液化气站

郭悦军

4811731  13953692085

安丘市官庄镇管公街北首

郚山镇

政府

33

安丘市华星液化气站

辛时代

4962888    13906368139

安丘市郚山镇卜家庄村

34

安丘市福顺液化气站

于清国

13853641907

安丘市南逯驻地

四组

经济

开发区

管委会

35

安丘市刘家尧平安液化气站

刘瑞平

4737228  15965058866

安丘市刘家尧许营村东南

景芝镇

政府

36

安丘市伟丰液化气站

李光训

4611262    13721986359

安丘市景芝镇景安大道路北

37

安丘市景芝金星二站

赵新成

4611819   13953628926

安丘市景芝镇渠河桥桥北路西

38

安丘市景芝金星液化气站

赵新成

4611819   13953628926

安丘市景芝镇交警队西路北

39

安丘市利民液化气站

鞠庆德

4615769   13853618131

安丘市景芝镇景黄路鞠家庄村北

40

安丘市景华液化气站

华金爱

4781179  13864670652

安丘市景芝镇宋官疃村

41

安丘市金鑫液化气站

苑子栋

4770328  13505368231

安丘市景芝镇临浯石家埠村村前(中石化加油站)

石埠子镇政府

42

安丘市石埠子镇兆平液化气站

郭召平

15095259166

13371072399

安丘市石埠子镇大店村南(医院南150米路西)

43

安丘市盛泰液化气站

郭召平

15095259166

13371072399

安丘市石埠子镇庵上北开发区

44

安丘市鸿发液化气站

韩培勤

4761211  13054775959

安丘市石埠子镇镇区北

45

安丘市石埠子镇宏祥液化气站

鞠宝城

13863623218

安丘市石埠子镇东召忽村

 

附件4

  安丘市液化石油气站点隐患排查明细表

      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存在

隐患

详情

合格

不合格

×

不涉及

1

建设

资料

有设计图纸、施工资料、验收报告,且设计、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查阅资料

 

 

 

 

2

有消防验收审查报告。

查阅资料

 

 

 

 

3

有具备资质的安全单位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结论为符合或基本符合安全条件。

查阅资料

 

 

 

 

4

安全

间距

液化石油气储罐外壁与站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8.3.7的规定。

现场测量

 

 

 

 

5

液化石油气储罐外壁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8.3.9的规定。

现场测量

 

 

 

 

6

灌瓶间和瓶库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甲类储存物品仓库的规定。

现场测量

 

 

 

 

7

灌瓶间和瓶库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8.3.26的规定。

现场测量

 

 

 

 

8

 

 

站内

设施

 

  

 

 

 

 

站内

设施

站内生产区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现场检查

 

 

 

 

9

站内必须分区布置,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生产区和辅助区至少各设置1个对外出入口,对外出入口宽度不小于4米。

现场检查

 

 

 

 

10

站内生产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

现场检查

 

 

 

 

11

站内生产区内严禁设置地下和半地下建、构筑物(地下式消火栓和储罐区的排水管、沟除外)。生产区内的地下管(缆)沟应填满干砂。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2

泵房、充装间、压缩机间、残液间等生产厂房应符合:1 .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2.门、窗向外开;3.地面面层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4.应设置不少于2个靠近地面的通风口,每间房屋的通风口总面积不小于0.5平方米。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3

站内消防给水系统应包括消防水池(罐或其他水源)、消防水泵房(消防潜水泵)、给水管网、地上式消火栓、储罐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消防水池容积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4

站内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液化石油气排入其他地下管道或低洼部位的措施。

现场检查

 

 

 

 

15

站内新瓶库和真空泵房应设置在辅助区。

现场检查

 

 

 

 

16

除绿化草皮外,生产区内严禁种植任何植物。

现场检查

 

 

 

 

17

站外围墙、泵房、充装间、压缩机间、残液间、实瓶库等危险场所应涂装规范、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厂房内应悬挂、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检查

 

 

 

 

18

 

 

 

工艺

装置

 

 

 

 

 

 

 

 

 

   

工艺

装置

 

 

 

罐区布置:1.储罐不少于2台;2.储罐间的净距不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3.储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lm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4.防护墙内储罐超过4台时,至少设置了2个过梯,且分开布置;5.储罐的支座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支座,并采用地脚螺栓固定储罐。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9

烃泵:1.泵进、出口管应设置操作阀和放气阀;2.泵进口管应设置过滤器;3.泵出口管应设置止回阀;4.进出口应设置压力表。

现场检查

 

 

 

 

20

压缩机:1.进、出口应设置阀门;2.进口应设置过滤器;3.出口应设置止回阀和安全阀;4.进、出口管之间应设置旁通管及旁通阀;5.进出口应设置压力表。

现场检查

 

 

 

 

21

卸车接头:液化石油气装卸应采用快装接头,接头与装卸管之间应设置阀门。

现场检查

 

 

 

 

22

储罐接管上安全阀件配置:1.必须设置安全阀和检修用的放散管;2.液相进口管必须设置止回阀;3.储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立方米时,液相出口管和气相管应设置紧急切断阀;4.排污管应设置两道阀门,其间应采用短管连接,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

现场检查

 

 

 

 

23

储罐仪表:储罐必须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压力表,且正常使用。

现场检查

 

 

 

 

24

避雷防静电:储罐及生产厂房采取防雷接地措施,储罐、设备和管道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25

报警器:泵房、充装间、压缩机间、残液间等生产厂房及储罐区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且正常使用。报警器应设在值班室或仪表间等有值班人员的场所。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26

防爆电气:罐区,泵房、充装间、压缩机间、残液间等生产厂房必须使用防爆电器,通讯、电力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密封套装。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注:以上检查项目均为国家标准、规范的强制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站点,必须整改。 检查人员签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