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8703/2017-00050 | 分 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郚山镇 | 发文日期: | 2017-03-22 | ||
标 题: | 郚山镇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郚山镇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郚山镇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单位荣誉,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本规范是指区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生活等方面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
第二条 遵守出勤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因故不能出勤,须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复岗后要及时销假。值班时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第三条 遵守办公场所管理规范,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卫生,不乱扔杂物。要注意爱护办公设施,提高纸张等办公用品的利用率。下班时各科室要及时关闭电灯、电脑等电器。
第四条 工作时间要专心致志,提高效率,不准无故串岗,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或搞其他等娱乐活动。
第五条 工作日中午无例外实行“禁酒令”,做到中午不饮酒,晚上不酗酒。
第六条 遵守会议、集体活动规定,按时到位,不无故缺席、迟到,通讯工具应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第七条 树立“忠诚、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正事正办的工作理念和原则,讲求质量、效率和细节;提倡“立说立行,马上就办”,当日事当日毕,不推诿扯皮,不拖延时间。对安排的工作完成不及时的,一次给予批评,二次给予相应处罚。
第八条 严格按程序、规定办事,遇事要逐级请示和报告,不越级、不越权、不越位,不推卸责任。党政办公室要发挥好协调调度、上呈下达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其他科室要根据职责权限,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各科室形成的上报材料,要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阅后按程序上报。
第九条 严守工作秘密,不泄露不宜公开的会议决定、决议,不听信和传播小道消息。
第十条 识大体、顾大局,自觉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思想正,境界高,不拉帮结派,不搞亲亲疏疏。
第十一条 工作时间原则着正装,着装整洁得体,仪表端庄大方。
第十二条 打电话要轻拿轻放,自觉使用礼貌用语,通话要热情,答复问题要认真、明确,重要事项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三条 公务接待要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细致,不铺张浪费,不误事漏事,不失礼失态。
第十四条 遵守社交礼仪,讲究文明,尊重他人,热情谨慎,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交的人不交,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时刻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十五条 生活作风正派,敬老爱幼,家庭和睦,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反对任何形式的低级趣味。
第十六条 本规范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