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9266/2023-01973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9-15
标  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臣解读《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文  号: 潍建发〔2023〕20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臣解读《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9-15

   一、制定背景 

  2016年国家逐步取消物业企业资质后,传统的物业行业监管模式面临的巨大的变革。2017年山东省开始试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2020年印发了《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细化物业服务优劣标准,是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的需要,符合国家、省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主的新型物业服务监管体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 

  二、制定依据 

  《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三、制定目的 

  为建立健全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物业服务监管体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 

  四、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在潍坊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和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二)信用信息的归集和认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用信息、项目绩效信息、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四类。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由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职责权限分别归集,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推送。 

  (三)信用评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根据信用得分情况,由潍坊市物业信用系统实时生成,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其中,信用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信用等级为AAA级;信用得分在80分(含)至90分的,信用等级为AA级;信用得分在70分(含)至80分的,信用等级为A级;信用得分在60分(含)至70分,或在60分以下且没有不良信用信息的,信用等级为B级;信用得分在60分以下,且有不良信用信息的,信用等级为C级。企业未实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但在潍坊市信用信息系统中录入基础信息的,不参与信用等级评定。

  (四)信用评级结果的发布和应用。信用评级结果在潍坊市物业信用系统公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需要可通过潍坊市物业信用系统查询信用等级,并打印信用报告。有关部门、单位可依法通过潍坊市物业信用系统查询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等情况。物业主管部门可以定期通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情况,并将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实施分类监管以及前期物业服务招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表彰评选推介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顾问:李伟臣

  咨询电话:0536-436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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