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主要从些方面促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答:文件共分7部分16条,主要对房地产项目从供地、规划审批、过程监管、房屋交付到物业管理全过程进行了规范。
二、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如何评定?有无惩治措施?
根据《潍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
B级信用企业: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在下一年度日常管理中应加强监管,限制参加相关评先树优活动;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提高5%。
C级信用企业在下一年度中:(一)列入房地产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在市场准入、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等均按照最高上限予以监管;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从严控制资质、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开发,限制申请财政资金或政策支持,不得参与相关评先树优活动,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提高10%。(二)列入房地产市场主体“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限制或禁止企业及关联责任方参与有关开发经营活动。
三、对房地产用地进行管理后,对旧城改造项目用地情况是否有影响?
对已获批准的旧城改造项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旧城改造项目,用地情况不受影响。对于在2021年1月31日前未经市政府土地定价会议确定土地价格并批复的项目,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对经市政府土地定价会议确定土地价格并批复的,按定价会议纪要执行。其余准备实施的旧城改造项目,2021年2月1日起,停止实施。
四、现在还可以变更用工业用地性质吗?
自2021年2月1日起,废止《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退城进园的暂行规定》(安政发〔2007〕10号)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鼓励退城进园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不再办理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手续。
五、用地审批后存在土地闲置情况如何处理?
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超过约定时间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市政府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六、对于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有无惩治措施?
1、在住宅类用地竞买准入方面:加强对住房用地购地资金来源、企业资金实力和信用等情况的审查,对“联合惩戒对象”,或大股东被列入“黑名单”,或信用考评等级为C级的问题开发企业,禁止进入商住类用地“招拍挂”市场。
2、项目建设方面:限制问题企业建设新项目,在问题未解决前,不予为其新项目(新楼座)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手续。严厉惩处恶意拖欠工程款、对欠薪上访案件不配合、处理不及时的开发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对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纠纷久拖不决的开发企业,相关问题处结前不再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
3、诚信评价方面:对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化解不积极、久拖不决的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B级;对情节严重的,直接评定为C级。
4、对未取得用地、规划、施工许可证擅自动工,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不按期交房、未经验收备案交房入住,挪用业主办证费用,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顾问:刘京涛
咨询电话:0536-4187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