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搞好2020年城区防汛工作,确保城区安全度汛,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城市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防汛抢险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正确把握城市防汛态势,充分认识十年九旱、旱涝交替、连旱连涝、旱涝急转的基本汛情和城市排水防涝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防止和克服麻痹大意,对可能出现洪涝灾害的区域早安排、早检查、争主动,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汛抢险措施,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二、防汛重点
(一)对大汶河、环城河、墨溪河、北大干渠等城区河道、渠道进行清淤治理。大汶河是我市主要的河道,汛前清淤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环城河是南城区的主要排水系统,对南城区防洪排涝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市住建局应在汛期前做好河道疏通、河道两岸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汛期来临时河道通水顺畅。墨溪河是南城区东部的主要排水系统,兴安街道、大汶河旅游开发区负责河道清淤整理,增强河道过水行洪能力,对辖区内所属河道两侧生活垃圾、土堆、杂草等进行清理,防止汛期垃圾冲入河道造成淤积。市住建局要做好墨溪河城区段污水管道疏通工作,确保汛期管道畅通。经济开发区、新安街道负责对北大干渠、霸王沟等辖区内城区河渠进行清淤整理,增强河渠过水行洪能力。新安街道负责小汶河、霸王沟河道清淤任务,着重清除河道内影响过水的水生植物等。
河道及渠道的清淤任务务必于6月25日前全面完成。
(二)疏通城区道路的排水系统。市住建局负责组织专业队伍对城区内所有雨水篦子进行清淤,堵塞严重管道进行检查疏通,及时修复井座和补齐井盖、雨水篦子,避免伤人和其他事故的发生。由市住建局负责污水管网及检查井的检查维修,对部分管段进行疏通,加大过水能力,各接入大汶河、青云湖的排水管道等隐患点要进行彻底检查,确保畅通,6月25日前全部完成。
(三)治理低洼易涝地段。本着“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对城区低洼易涝区要求自通门前沟、自清门前障、自排门前水。
一是市住建局对永安路电信大楼、永安路(大成汇丰园至南苑路路口)、人民路(庄头段)等原易积水路段管道、泵站提前检修,降雨时安排专人盯靠,以防出现问题。
二是北城区各村居积水,由经济开发区、新安街道在摸清村庄积水情况的前提下,抓紧组织进行清挖治理,保证汛期畅通。
三是北城区云湖路、明湖路、北外环、香江路、阳春路、珠江路、学府街等易积水绿地,由市住建局负责处理;青云山、青云湖等城市旅游景点、景区的防汛工作,由市文旅集团负责;各单位门前的积水,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四是各类地下停车场、人防设施、地下仓库防水问题,由各权属单位负责解决。市商务局、市人防工程指导中心、市房产服务中心等主管部门要搞好监督检查。
五是其他地段的小规模暂时积水问题,由市住建局及各有关单位自行解决。
(四)加强对危旧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市房产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街区对城区危旧房屋安全大排查,尤其对危房要逐一登记,逐一整改,加固维修。属直管公房的,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维修;属单位自管的,由权属单位负责维修;对个人私房,各街区要组织好检查,督促住户搞好自修。对学校校舍和医院病房,教体、卫健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现状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人防工程和建有地下室的楼房,产权单位要采取必要措施,储备好封堵物资和排水设施,确保汛期安全。
(五)做好在建工程防汛工作。汛期高温、多雨、大风、雷电、台风等天气频发,也是工程施工坍塌、中暑、中毒、雷击以及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频发的时期。市住建局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易发事故,及早制定防范措施。要组织施工企业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是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等。要督促施工企业重视天气预报,在大风、连续暴雨天气预报或者有关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时,及时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在险情或大风暴雨天气结束、恢复施工前,必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地安全检查,避免仓促恢复施工发生危险。对建筑工人居住的简易房、工棚、彩钢房要认真排查周边环境,易受洪水、山体和土方滑坡威胁的要在汛前转移,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认真做好道路新建、改造等在建市政工程排水防涝工作,各工程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快完成雨污管道铺设工作,确保汛期中发挥排水作用。要督促各建设单位对可能出现的滑坡、坍塌等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和工作措施。汶水路大、小汶河桥等在建跨河工程要制定完善汛期施工组织方案,落实河道汛期行洪应急措施,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三、部门分工和工作职责
城市防汛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一)住建部门要加大地下排水设施的管理力度,认真做好排水管道和雨水井、检查井的疏通和清挖工作,及时修复井座和补齐井盖、雨水篦子,避免伤人和其他事故的发生。要严厉查处向排水设施内排放、倾倒腐蚀性废水、废渣、易燃易爆物品、杂物、粪便和擅自穿越排水管道墙沟、检查井、雨水井的行为。要组织力量对燃气、热力、供水等专用设施和配送管道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过河管道要制定专门预案,落实好专业抢修队伍,确保城市生命线的安全。
(二)交通部门要结合汛期交通,制定和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城市公交及客运安全运营。密切注意各公路积水问题,备好抽水泵等排水机具,遇有积水及时排水。
(三)各建设单位要做好道路、建筑工地、河道等施工现场的防水排涝工作,及时整治因施工导致的排水设施堵塞损坏,确保排水畅通。
(四)供电部门要确保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点设施、重点部位的应急电力保障,特别是防洪排水设施供电线路和配电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
(五)通信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城市防汛机构和有防汛任务的单位电话进行全面检修测试,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汛期通讯畅通。
(六)房产服务和教体部门要认真做好危旧房屋和校舍的安全检查,及时修复和加固危旧校舍,特别要对中小学的教室进行重点检查,派专人负责监督维修和加固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七)综合执法部门对城区各类公共广告牌匾进行防风、防坠落隐患排查,督导公共牌匾产权单位做好加固维修。
(八)公安、交通部门要认真制定汛期治安保卫和交通管制应急处理方案,确保道路畅通并严厉打击借洪涝灾害之机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九)卫健部门要做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十)气象部门要及时向城市防汛机构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形势分析,为正确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提供可靠的气象资料。
(十一)工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企业防汛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工业企业的防汛检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强化防汛抢险自救。
(十二)新闻单位要及时报道城市防汛工作动态,动员全社会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城市防汛工作。
四、城区防汛组织机构和抢险队伍
为加强对城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城区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城区防汛抢险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6月1日至9月30日为我市汛期,市直各大系统、各主管部门、各街区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各自领域内防汛预案,成立相应的防汛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确定24小时防汛值班电话。各小组要做到组织、指挥、队伍、物资、设备、通讯、交通、群众转移等各个方面、各环节责任明确、衔接有序、运转高效。
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可靠的预警措施,将预警形式落实到人。特别是防大汛期间,要根据汛情的发展,南城区兴安路以西各村(居)和单位由兴安街道组织转移,顺兴安路、潍安路和华安路向城南转移。兴安路以东各村(居)和单位,由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组织指挥,顺潍徐南路、向阳路、商场路、人民路、和平路向城东转移。北城区各村(居)和单位,由经济开发区、新安街道负责确定转移路线,并组织实施。各单位都要确定各自的转移集合地点,指定召集组织人,转移路线、车辆等,以防临急造成混乱。同时,要确定留守人员,负责各单位的保卫工作,对重点保护部位和物资,要提前落实好防护措施。
为保证及时转移,城区防汛领导小组规定统一的转移信号,如遇特大洪水,要闻号而动,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转移的信号主要有:1.灾情警报,由市人防工程指导中心播放;2.消防车鸣音,由市消防大队沿市区主要干道鸣放;3.电话、短信或微信通知,由城区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下达。各单位也要确定好各自的转移信号,如吹哨、敲锣、鸣号等,保证紧急情况下有秩序转移。
根据潍坊市防汛队伍配备要求,为确保城区汛期安全,领导小组决定组建30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市住建局为城区防汛抢险常备队,人员150人,配备雨具、手电、锨、镢、镐、二齿钩等必要的防汛工具。其余系统、单位组织成立城区防汛抢险预备队。预备队按系统和街区分别组建,原则上由所在的系统、单位指挥,如遇特大险情,应服从城区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遣。抢险队伍的组成,一般以基层干部为主体,选拔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壮的同志参加,由系统的主管或牵头部门、单位负责人任队长。各抢险队伍要明确领导,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任务,一旦出现险情,要按照预定抢险方案,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各预备队人员详细名单不再统一上报城区防汛办公室,由各队队长调度、掌握,仅将各组成单位人数上报。各系统、各街区抢险预备队人数具体安排如下:
1.预备队一组:党群系统200人。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
2.预备队二组:政府系统200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3.预备队三组:政法系统200人。责任单位:政法委;
4.预备队四组:农业农村系统200人,发改系统50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
5.预备队五组:工信系统300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6.预备队六组:商务系统300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预备队七组:金融系统200人。责任单位:市金管局;
8.预备队八组:教体系统300人。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9.预备队九组:卫健系统抢险队、救护队200人。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10.预备队十组:经济开发区150人。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预备队十一组:新安街道150人。责任单位:新安街办;
12.预备队十二组:兴安街道150人。责任单位:兴安街办;
13.预备队十三组:大汶河旅游开发区150人。责任单位: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管委会;
14.预备队十四组:供电、通信、新闻保障人员100人。其中:供电公司40人,联通公司20人,移动公司20人,市融媒体中心20人,负责人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五、防汛抢险物资
要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备足备齐各类防汛物资。
1.运输汽车40部。具体安排是:农业农村系统5部,工信系统20部,商务系统13部,卫健系统救护车2部。
2.防汛工程车辆。防汛期间的安排是:市住建局落实好装载机3台,挖掘机5台,工程运输车辆20部。
3.防汛物资。在防汛期间的安排是:市住建局准备钢管20吨;市工信局负责落实编织袋10000条、铁丝20吨;市发改局负责落实编织袋10000条;经济开发区、新安街道各准备料石5000立方米、木材20立方米、编织袋2000条;兴安街道准备土方5000立方米、木材40立方米、编织袋4000条;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准备砂石5000立方米、木材20立方米、编织袋2000条。以上所有物资都要安排在城区主要道路附近,以备急用。
4.防汛预备费。由市财政局从城建费中准备50万元,用于防汛抢险;汛期过后,仍用于城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以上物资和经费由系统主要负责人协调有关单位落实,要做到组织到位,提前准备,并登记造册。汛期结束前非抢险救灾不得动用,确保有备无患。
六、城区防汛领导小组人员分工
组长:
孙五东同志,抓好防汛全面工作,负责与市防汛指挥部的联系,指挥城区的防汛和抢险工作,发布抢险转移信号,并负责防汛抢险时车辆指挥、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副组长:
张宪宝同志,负责抢险队伍的落实、组织指挥及抢险调度等。
张 强同志,负责城区各部门、单位防汛工作的协调联系等。
各成员:
肖 明同志,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的安排落实。
于利民同志,负责城区学校的防汛和师生的转移等。
郑红岩同志,负责防汛物资、车辆的落实、通讯联络并负责防汛用电协调调度等。
王明强同志,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等区域的人员转移。
王玉平同志,负责市金融系统汛期安全工作的落实。
王嘉斌同志,负责市交通系统汛期安全工作的落实,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的汛期运行管理工作。
殷 飞同志,负责城区秩序管理和与有关单位的联系等。
伦江涛同志,负责及时通报天气情况,提供有关数据及建议等。
郭俊杰同志,负责河道汛情的收集、研判,对出现的河道险情及早处理。
彭高杰同志,负责汛情收集、后勤保障和有关汛情信息的上传下达等。
刘翠娟同志,负责与市防汛指挥部及其他防汛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系等。
孙中金同志,负责城区防汛工作动态的报道。
周希全同志,负责经济开发区所属村的防汛、居民的转移及防汛物资的落实等。
李建利同志,负责新安街道所属村的防汛、居民的转移及防汛物资的落实等。
王 伟同志,负责兴安街道所属村的防汛、居民的转移及防汛物资的落实等。
李湘春同志,负责大汶河旅游开发区所属村的防汛、居民的转移及防汛物资的落实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张宪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高杰同志兼任副主任。联系电话:4368009、4187036。
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和汛情,随时准备集体办公,研究处理防汛有关事宜。依据雨情汛情,适时启动《安丘市城区防汛等级快速反应应急预案》,具体数据控制标准是:
黄色预警,3小时内连续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或者已经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领导小组研究个别地段的排水问题。
橙色预警,1小时内连续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3小时内降雨达到8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领导小组召开成员会议,研究全面防汛。
红色预警,1小时降雨达到80毫米,或者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领导小组成员要集体办公,随时安排转移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