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9266/2017-00432 分  类: 行政处罚 ; 综合政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7-08-11
标  题: 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文  号:
公开方式: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7-08-11

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查处情况季报表

项目名称

天顺世家5#、6#楼

序号

违法单位(个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违法行为

处罚(处理)结果

1

潍坊市大江建安有限公司

李金初

违法分包

已处罚

 

 

 

 

 

 

 

 

 

 

案情简介

    潍坊市大江建安有限公司将天顺世家5#、6#楼外墙脚手架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章第六十七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潍坊市大江建安有限公司处外墙脚手架工程合同造价的1%,即人民币捌佰捌拾柒元整(¥:887.00)的行政处罚。

填报单位:(盖章)安丘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填报日期:2017年8月11日


 

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查处情况季报表

项目名称

天顺世家5#、6#楼

序号

违法单位(个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违法行为

处罚(处理)结果

1

朱鹏杰

李金初

违法分包

已处罚

 

 

 

 

 

 

 

 

 

 

案情简介

   朱鹏杰承揽的天顺世家5#、6#楼外墙脚手架工程不具备相应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章第六十五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对朱鹏杰处外墙脚手架工程合同造价的3%,即人民币贰千陆佰陆拾壹元整(¥:2661.00)的行政处罚。

填报单位:(盖章)安丘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填报日期: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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