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49755518/2025-03120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市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2025-07-22
- 标 题:【转发】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F49755518/2025-03120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5-07-22 | ||
标 题: | 【转发】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转发】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潍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潍坊市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数调整范围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较前一年度发生变化的,或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虽未发生变化,但低于或高于缴存基数下限或上限的及其他需调整缴存基数的。
二、缴存基数确定
缴存基数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并不得超过上限和低于下限。202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928元,下限为2200元。
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具体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还包括按月、按季、按年发放的属于工资总额范围的奖励性工资。
三、基数调整时间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止,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2025年7月至办理调整当月之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四、基数调整方式
缴存单位通过单位网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需要调整缴存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到住房公积金柜台服务窗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原缴存基数高于新公布缴存基数上限的,7月31日前自动调整为新公布的缴存基数上限。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