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49755518/2025-03120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市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2025-07-22
  • 标  题:【转发】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F49755518/2025-03120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25-07-22
标  题: 【转发】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转发】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2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潍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潍坊市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数调整范围

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较前一年度发生变化的,或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虽未发生变化,但低于或高于缴存基数下限或上限的及其他需调整缴存基数的。  

二、缴存基数确定

缴存基数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并不得超过上限和低于下限。202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928,下限为2200元。

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具体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还包括按月、按季、按年发放的属于工资总额范围的奖励性工资。

三、基数调整时间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止,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2025年7月至办理调整当月之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基数调整方式

缴存单位通过单位网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需要调整缴存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柜台服务窗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原缴存基数高于新公布缴存基数上限的,7月31日前自动调整为新公布的缴存基数上限。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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