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49755518/2021-03216 | 分 类: | 住房公积金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1-10-20 | ||
标 题: | 【转载】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第三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转载】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第三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第三季度,新开户职工人数3.26万人,缴存额23.05亿元,同比增长1.5%;2020年9月末,缴存总额686.23亿元,同比增长14.86%,缴存余额278.86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异地转入1079笔,金额1521.26万元。
(二)提取:2021年第三季度,提取额16.92亿元,同比减少1.74%;2021年9月末,提取总额407.36亿元,同比增长18.54%;提取率73.41%。其中:异地转出559笔,金额825.72万元。
(三)贷款:2021年第三季度,个人住房贷款发放4667笔,同比增长0.86%;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为14.02亿元,同比增长1.96%;2020年9月末,累计个人住房贷款发放16.99万笔,同比增长11.85%;个人住房贷款总额411.90亿元,同比增长15.0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42.48亿元,同比增长11.99%;个人住房贷款率86.95%,同比增长1.54个百分点。其中:异地贷款发放422笔、13271.50万元。
(四)收支情况
1.业务收入:2021年第三季度,业务收入23417.34万元,同比增长18.48%。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456.8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9959.98万元,其他收入0.52万元。
2.业务支出:2021年第三季度,业务支出11424.34万元,同比增长10.1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0426.2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997.92万元,其他支出1700元。
3.增值收益:2021年第三季度,增值收益11993万元,同比增长12.58%。增值收益率1.17%,同比上升了0.01个百分点。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缴存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缴存职工人数中,国家机关占10.26%;事业单位占25.06%;国有企业占17.23%;城镇集体企业占3.54%;外商投资企业占6.82%;城镇私营企业占29.31%;其他城镇企业占1.87%;民办非企业占2.39%;社会团体占0.07%;个人自愿缴纳占0.06%;其他人员占3.38%。
实缴金额中,国家机关占15.04%;事业单位占32.92%;国有企业23.36%;城镇集体企业占2.57%;外商投资企业占4.67%;城镇私营企业占17.07%;其他城镇企业占0.82%;民办非企业实缴金额占1.91%;社会团体占0.07%;个人自愿缴纳占0.05%;其他人员占1.52%。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实缴职工人数占36.77%;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实缴职工人数占25.5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的实缴职工人数占31.7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的实缴职工人数占4.3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1.58%。
实缴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12.9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20.3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的占47.9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12.6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6.10%。
3.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1000元以下的占57.49%;1000(含)-2000的占32.03%;2000(含)-3000的占6.88%;3000(含)-4000的占2.32%;4000(含)-5000的占1.27%。
实缴金额中,1000元以下的占27.47%;1000(含)-2000的占43.47%;2000(含)-3000的占15.99%;3000(含)-4000的占7.59%;4000(含)-5000的占5.47%。
4.按缴存比例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缴存比例5%的占3.50%;缴存比例6%的占28.08%;缴存比例7%的占0.82%;缴存比例8%的占6.97%;缴存比例9%的占2.18%;缴存比例10%的占1.52%;缴存比例11%的占0.02%;缴存比例12%的占56.85%;自愿缴存的占0.05%。
实缴金额中,缴存比例5%的占0.93%;缴存比例6%的占11.75%;缴存比例7%的占0.35%;缴存比例8%的占4.23%;缴存比例9%的占2.02%;缴存比例10%的占1.21%;缴存比例11%的占0.02%;缴存比例12%的占78.69%;自愿缴存的占0.04%;当期异地转入个人账户资金额占0.75%。
(二)提取
5.按提取用途分类,住房消费提取人数占94.2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人数占4.1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人数占88.09%;租赁住房的提取人数占2.03%;其他住房消费的提取人数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人数占5.77%(离休、退休提取人数占1.6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人数占3.45%;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人数占0.08%;其他非住房消费的提取人数占0.57%)。
提取金额占81.1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占28.1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占51.37%;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占1.59%;其他住房消费的提取金额占0.02%);非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金额占18.87%,(离休、退休提取金额占12.3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金额占4.79%;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金额占0.45%;其他非住房消费的提取金额占1.33%)。
(三)贷款
6.按主贷款人单位性质分类,在借款笔数中,国家机关占10.31%,事业单位占33.25%,国有企业占17.44%,城镇集体企业占2.7%,外商投资企业占6.77%,城镇私营企业占25.95%,民办非企业单位占2.42%,其他占1.16%。
借款金额中,国家机关占10.84%,事业单位占34.75%,国有企业占18.06%,城镇集体企业占2.43%,外商投资企业占6.24%,城镇私营企业占23.99%,民办非企业单位占2.55%,其他占1.14%。
7.按购房面积分类,在借款笔数中,房屋面积90㎡(含)以下的占4.18%,90-120(含)㎡占18.79%,120-144(含)㎡占51.21%,144㎡以上占25.82%。
在借款金额中,房屋面积90㎡(含)以下的占3.5%,90-120(含)㎡占17.72%,120-144(含)㎡占51.14%,144㎡以上占27.64%。
8.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在贷款笔数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21.2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33.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占37%,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5.6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2.2%。
在贷款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17.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33.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占39.67%,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6.36%,上年当地社会平
9.按住房公积金借款使用次数分类,在贷款笔数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首次的占89.63%,二次的占10.37%。
在贷款金额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首次的占89.63%、二次的占10.37%。
10.按借款用途分类,在贷款笔数中,根据贷款用途分类,购新建商品住房占81.77%,二手房占18.23%。
在贷款金额中,根据贷款用途分类,购新建商品住房占82.4%、二手房占17.6%。
11.按借款类型分类,在贷款笔数中,纯公积金贷款占比42.43%,组合贷款占比57.57%。
在贷款金额中,纯公积金贷款占比42.69%,组合贷款占比57.31%。
三、重点关注问题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认真查找在贷款资产质量、流动性风险、资金存储合理性、缴存账户有效性等方面潜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防范措施。
(一)贷款资产质量。2021年9月末,逾期贷款39笔,其中逾期连续3-5期的15笔,逾期贷款金额7.39万元,6期及以上的24笔,逾期贷款金额494.08万元。
造成贷款逾期的原因,一方面是职工还款能力不足,家庭婚姻关系变动,借款人涉及其他债务纠纷,借款人涉及民事诉讼等外部原因;另一方面是受委托银行催收不力,贷款管理不到位等原因:
1.职工就业形态不稳定,贷后断交问题显著。在其他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也都积极缴存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人员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贷后断交、贷后跟踪管理难等也加大了逾期的催收难度,造成逾期率的上升。
2.借款人还款能力减弱。职工因失业、离职、工作变动等原因,导致收入下降、资金紧张,出现贷款逾期后难以进行催收。借款人家庭成员罹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造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收入用于偿还贷款的部分明显不足、贷款偿还能力下降,借款人因婚姻关系变动,当前财产分割存在纠纷,造成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均无还款意愿,造成公积金贷款逾期,借款人因涉及其他债务纠纷,造成自身可用资金不足,贷款偿还能力下降。
3.催收力度不够,手段单一。对于逾期贷款的,各受委托银行长期起来依赖于单一电话、短信、约见或上门、送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等日常催收手段,没有充分利用公示、诉讼等法律手段,造成催收力度不够。
为进一步防范贷款风险,通过建立健全贷后管理措施,降低逾期率,有效化解逾期风险。
1.加强贷款逾期贷款的催收。严格执行《潍坊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逾期进行催收,贷款逾期在1-2次的,主要依靠电话催收;3-6次的通过上门、上单位和下达律师催收函催收。凡是贷款连续逾期超过3次或累计超过6次的,一律采取法律诉讼手段进行追偿;另2019年5月份将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公积金逾期贷款数据,将个人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纳入个人征信报告,较好的控制了因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下降带来的贷款风险。
2.加强公积金贷款稽核。建立公积金贷款内部稽核制度,采用季度稽核、专项稽核、年度稽核等多种方式对公积金贷款中关于职工、房屋、资料、个人信用等的真实性进行核查,避免出现骗贷行为;建立日常稽核制度,对所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进行日常稽核,实现两个百分百:“公积金贷款申请百分百核查,贷款材料的真实性百分百核查”,实现公积金贷款日常稽核全覆盖,防范资金风险;建立督导机制,对逾期贷款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逾期贷款台账,分类梳理,分析公积金贷款逾期形成的原因,对症下药,逐一击破,降低公积金贷款逾期率。
3.加强贷款审批核查。贷款审批时加强对贷款人信用状况的审查,防范借款人及配偶负债过高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或因信用状况较差,增加公积金贷款逾期风险。
4.加强日常电子排查。利用电子稽查工具进行排查,根据工具检查结果报告,不断发现风险隐患,并建立问题台账,分类梳理,分析疑点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有效的措施,限期抓好整改,进一步推动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化。
(二)流动性风险。2021年9月末,个贷率86.95%,缴存余额278.86亿元,贷款余额242.48亿元,结余资金36.38亿元,资金净流出0.71亿元。
针对我市公积金流动性风险,新业务系统上线后,具体分析当前资金用量情况,科学确定各银行存款账户的日资金使用量,保持各银行账户内业务备用金充足,保障资金供求平衡,实现贷款抵押办理完成后即可随时放款。
(三)缴存账户有效性。2021年9月末,新开户单位1795家,实缴单位9078家;新开户职工77498人,实缴职工662913人,账户实缴率为94.23%,进一步规范了个人账户管理,方便了缴存职工高效便捷的办理公积金业务,今后中心将加强缴存账户有效性分析工作,如实调整、处理反映个人账户状态,积极完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基础信息,确保公积金缴存账户规范有效,提高账户实缴率。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9日
(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