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26-00517
  • 分  类:市政府办公室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6-01-30
  • 标  题: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全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文  号:安政办〔2026〕2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29C/2026-00517 分  类: 市政府办公室 ;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6-01-30
标  题: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全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  号: 安政办〔2026〕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全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30
 

AQDR-2026-0020001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全产业链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安政办〔2026〕2号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全产业链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全产业链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为更高质量推动农业大市向健康食品强市转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将促进畜禽全产业链发展作为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推进措施,做大规模,做优品质,使之成为推进健康食品强市的重要板块。利用三年时间,计划到2028年全市畜牧第一产业产值年均增长7%以上、达到40亿元,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70亿元。具体推进措施如下:

一、加大重点项目招引力度。建立招商线索常态化收集机制,以畜禽养殖、屠宰加工、高端肉制品深加工等为重点,开展精准对接招商,力争新引进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集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一体化全产业链企业2家以上。以现有畜禽屠宰加工企业为依托,全力延链、补链,上游吸引种畜禽繁育、饲料研发生产、动物保健等企业,下游重点对接国内肉类加工、宠物食品领军企业,引进高端冷鲜肉加工、特色熟食加工、宠物食品项目。鼓励引导企业采取“引资入股、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等方式合作发展,加快发展步伐。(责任单位: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区)

二、提升设施化智能化水平。聚焦持续提升畜牧养殖设施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落实,对养殖场、家庭牧场等,按当年度用于新建、扩建高标准集约养殖栏舍等设施装备贷款额不超过2%,且不超过主体实际贷款利率给予贴息,单户贴息最高200万元落实潍坊市生态智慧牧场县域示范样板建设补助,2027年前对每个项目每年安排资金不超过200万元,扶持畜牧企业升级智能化设施装备、优化数字化管理系统、打造数据集成管理及展示中心。争取实施设施畜牧业更新改造项目,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优化改造老旧养殖棚体结构,更新补充环境智能调控等基础生产设备,提高畜牧生产机械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发改局,各镇街区)

三、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广“公司+农户”产业化运营模式,鼓励企业通过自建、联建、订单、协议等方式,将更多中小散户纳入产业经营体系,探索创新产加销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统筹运用县级以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发展肉鸡、生猪等适度规模养殖项目,采用“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交企业、收益权惠农户”的方式,以镇街区、村集体、农民合作社为单位,完善养殖棚舍等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所在镇、村、合作社、农户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区)

四、加快绿色化生态化转型。鼓励引导饲料生产企业研发生产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提高畜产品品质和安全性。落实粮改饲扶持政策,对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开展收储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的,给予不超过55元/吨的资金补助。推动畜禽养殖节能降耗,推广节水技术,使用清洁能源,加强臭气收集处理,配建完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加快推动粪肥还田种养配套,打造生态美丽牧场,享受扶持生态农场和设施农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奖补政策。大力推广“三物循环”生态养殖模式,深入实施有机肥推广行动助力全域生态农业发展。开展畜禽养殖规范用药专项整治,持续推动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应用,培育一批减抗、无抗养殖基地。(责任单位:市畜牧业发展中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市公安局、市环卫园林科技集团,各镇街区)

五、支持屠宰加工全链条升级。以国际市场和国内大中城市需求为导向,鼓励引导屠宰加工企业产品结构升级,不断增加熟制品、调理食品产量和品类,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整合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中央资金,支持企业延伸肉鸡屠宰加工和精深加工链条。落实技改政策,对符合条件实施的高端化跃升、智能化改造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生产、研发、检测、用能、发输配电设备等购置费用,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对申报实施“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的,按照不超过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同一项目累计贴息上限2000万元。争取实施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更新应用先进高效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加快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绿色化、智能化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15%予以支持,淘汰设备此前购置总额与新设备投资总额的比值不得低于10%。(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区)

六、推进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畜禽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对在区域冷链物流网络建设中具备中转、集散、分拨及仓储、分拣、配送等产销冷链服务功能的生鲜农产品、速冻食品等重点品类冷链物流集散基地和集配中心项目给予扶持支持进一步发展冷链物流,合理适度扩大冷库、冷藏车辆等规模,改造升级相关设施设备,增强冷链一体化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和质量,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镇街区)

七、深化畜牧品牌培育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积极纳入“安丘农耕”区域公共品牌运营体系,指导做好商标注册、运用和保护工作。鼓励畜牧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中国农耕农品。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或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的产品一次性奖励最高3万元,在认证有效期满后续展的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万元;首次获有机农产品认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的产品,每个证书一次性奖励最高2万元;首次入选中国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的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万元。以上认证入选奖励不重复。(责任单位:市农安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农投集团,各镇街区)

八、统筹用好两个市场。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屠宰企业,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外新兴市场准入门槛、关税与规则等相关信息,定期组织企业抱团出海拿订单;协调对接海关等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进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指导开展ISO22000、HACCP等资质认证,拿到国际市场通行证,为企业提供国际农产品标准比对服务。支持积极参加国内各类展会,协助对接山姆会员商店、盒马鲜生、麦德龙、胖东来等高端商超,争取达成合作意向,推动更多优质畜产品“走出去”。依托“安丘农耕”区域公用品牌,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大型超市设立销售专区,精准布设高端展销店,提高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安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农投集团,各镇街区)

九、强化用地保障、环评指导。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统筹保障畜牧产业发展用地需求,鼓励利用荒山荒坡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畜牧产业,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少量一般耕地的,按程序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做好养殖项目管理工作对占用林地、园地等非耕地新建养殖项目的,做细做优服务保障,降低经营主体初始投入压力。指导畜禽养殖场(户)依法依规完善用地和环保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区)

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鼓励相关农业农担机构以适度规模畜禽养殖主体的畜禽活体、养殖设施,以及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的经国家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检验合格且市场接受程度较高的冷藏冷冻畜禽产品,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贷款,用于与养殖、屠宰、加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支出,以及畜禽产品的储存、购销,支付库存费等。落实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政策,支持潍坊市财政(潍坊财金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投资入股、阶段性持股、适时退出方式,支持企业重点投向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重大招商引资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财政资金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参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且不做第一大股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省农担公司安丘办事处、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区)

十一、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瞄准国内外前沿,立足产业需求,集聚科研机构、创新平台、畜牧企业、科技人才,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打造畜牧科技创新高地。争取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开展畜禽绿色节粮高效养殖技术成果集成创新与示范、畜禽高效绿色养殖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等,实施周期原则上3年,具体项目资金以上级财政部门分配下达的金额为准。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潍坊市级及以上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支持现代种业创新、农业生产重大关键技术等领域,每个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支持企业认定省、潍坊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在研发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同时优先享受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区)

十二、健全组织保障体系。成立推动畜禽全产业链发展工作专班,按照“一个牵头部门、一位负责同志、一套工作专班”模式,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任务落实。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等日常工作。发改、财政、工信、市场监管、商务、自规、科技等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规划指导,加大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持力度。各部门单位之间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发展合力。各镇街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为推进畜禽全产业链发展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各镇街区)

本措施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全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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