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服务,破解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出台了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鲁政办发〔2020〕23号)
潍坊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潍政办发〔2021〕3号)
三、出台目的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快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四、重要举措
《若干措施》围绕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持续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服务、大力优化外资外贸企业经营环境、积极打造促进就业创业招商引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等5个方面提出13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服务好市场主体,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便利。
一是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深入推进“多规合一”,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
二是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清理教育、医疗、体育、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不合理准入条件。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鼓励收单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优化企业获得融资服务。
三是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保障基本就业。充分利用网络招聘和调剂平台,多形式灵活促进就业。打造“夜市经济”、“地摊经济”,促进就业,激活市场,更好服务群众。
四是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推进主要涉税事项网上办。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效率。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安丘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解读顾问:张海涛
咨询电话:0536-439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