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29C/2020-16888 分  类: 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公告公示;农业 ;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8-20
标  题: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2020年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安政办【2020】4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失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2020年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0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保险机构:

《安丘市2020年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丘市2020年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潍坊市关于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的有关精神,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强姜农防范风险的能力,稳定安丘大姜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切实做好安丘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19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将辣椒生姜纳入我省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303)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政府指引、市场运作、自愿参与、公开公平、统筹协调、稳步发展”的原则以及“保基本、抓重点、稳供给”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新机制、新路子,建立符合安丘实际的生姜目标价格保险机制,逐步增强姜农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使农民增产增收和生姜价格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保险标的

以当年种植、生长、管理正常(露天,当年收获的生姜(面为保险标的。不包括超过集中销售期的生姜、冷库储存生姜以及间作、轮种的其他作物。

(二)保险金额和保费

按照省、市文件规定,确定保险金额为4500/亩,保险费7保费315元/亩保费由投保人自行承担40(即126元/亩);各级财政补贴60(即189元/亩),其中省财政承担45(即141.75/),潍坊市财政承担7.523.625元/7.523.625/)。单载明的面积为准。

(三)保险期间

2020年生姜集中上市销售期20201015日至2020113)。因天气变化等因素导致集中上市销售期提前或推迟的,适当予以调整,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四)目标价格、实际价格

根据我市2015—2019年生姜完全成本、直接物化成本、田头价格、种植面积、库存和种植户对2020年的价格预期等因素,确定2020年生姜目标价格为1.30/500g。在生姜集中上市期(保险期间),市发展和改革局将每天采集各价格监测点的田头收购价格(实际交易价,测算出当日采集价格数据的平均值(全市的收购均价后逐级上报,最后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发布。实际价格=保险期内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日平均收购价格之和/发布次数。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的实际销售价格不作为与目标价格比较的依据,不作为理赔依据。

(五)保险责任、出险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当保险生姜的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人按如下公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目标价格-实际价)/目标价格]。

(六)保险签约、保险补贴与理赔

保险人与投保人应签订保险单。保险面积、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以保险单约定为准。

当保险人与投保人签约时,投保人按投保面积126/亩的标准缴纳保费。保险单签订后,保险人应汇总制作投保明细表,并报送发改、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进行审核。财政部门根据经审核的投保明细表和应承担的保费,拨付保费补贴。

保险期间结束后,保险人应当在价格主管部门发布保险生姜实际价格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保险事故是否发生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当通知被保险人提供相关的索赔资料和办理索赔手续。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险单等材料进行理赔,理赔应在30天内完成。

(七)保险经办机构

生姜目标价格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具备农业保险资质,并自愿承办相关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业务。经研究,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安丘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安丘支公司共同承办2020年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

三、时间安排

我市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从20208月份开始,202012月份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20日)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承保公司,进行宣传发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局、融媒体中心,相关镇街区)

(二)保险合同签订阶段(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20日)。召开动员会议,承保公司与参保农户签订保险合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局、融媒体中心,相关镇街区)

(三)价格监测点部署阶段(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15日)。在各镇街区建立价格监测点,制定具体监测办法,培训监测人员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区)

(四)价格监测阶段(2020年10月15日—2020113)。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每天生姜田头销售价格的监测工作,并在保险期间结束后及时发布监测平均价格,为保险理赔提供可靠依据。(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相关镇街区)

(五保险理赔和经验总结阶段202011420201231)。保险公司以保险条款约定的目标价格作为起赔标准,当保险期间内生姜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当保险期间内生姜实际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视为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市价格主管部门对生姜目标价格保险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金融监管局,相关镇街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安丘市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市发改局负责牵头协调工作,开展生姜生产成本的采集、调查工作,监测生姜销售价格,以适当渠道公布,为保险开展提供可靠依据。财政部门负责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清算和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生姜标准化生产、提供生姜相关统计数据等工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协调服务,加强对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新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镇街区负责协助保单签订、保费收缴、指导监测点搞好价格监测及理赔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提高投保率。

(三签订保险合同,规范档案管理。以镇街区为单位统一组织,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统一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承保公司和行政村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参保户姓名、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等内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承保公司要做好承保、理赔档案的基础资料和相关文件的建档保管工作,确保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参保面积超过10亩的,需要参保人提供土地确权证明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确认后留存复印件,并加盖镇街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章。

(四)制定监测办法,搞好价格监测。市发改局要制定科学的生姜价格监测办法,严格按照规程合理布置监测点,科学采集价格信息,切实搞好生姜成本和生姜上市期间的价格监测工作,提供可靠的监测数据。各镇街区要加强对价格监测点的管理,督促指导采价员及时、准确按要求上报价格信息;对采价员采集处理的数据要及时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测点的价格监测台账经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上报市发改局存档。

(五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促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承保保险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把维护农民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农民自愿投保,不得强制收取保费。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督导检查,适时抽查各镇街区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杜绝以“替保”“虚”等手段骗取保费补贴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市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这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安丘市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安丘市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赵延福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华锋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房师靖

市财政局局长

 

王玉平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孙中金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兴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建利

新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希全

安丘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

 

 

委会副主任

 

李湘春

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凌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海升

景芝镇镇长

 

王洪彦

辉渠镇镇长

 

王炳全

金冢子镇镇长

 

孙学文

石埠子镇镇长

 

崔国杰

大盛镇镇长


 

 

臧亮    石堆镇镇长

赵锦华  官庄镇镇长

孙荣    山镇镇长

王延江  柘山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李华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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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丘市2020年生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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