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丘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110接报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5.3%,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8.8%,社会环境持续净化,社会秩序持续向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意识
认真落实市委书记、镇街区党(工)委书记、村居党支部书记“三级书记”抓扫黑,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位置抓牢抓实。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推进措施;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协作配合,依法打击惩处黑恶犯罪分子,彰显了法治权威,弘扬了社会正气。
二、坚持重拳出击,形成利剑震慑
今年,我市连续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安丘战役“攻坚战”“破袭战”、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市扫黑办加强统筹协调,公安机关对重点案件进行专案攻坚,纪委监委深化“一案三查”“破网打伞”,组织部门对不称职村干部强化教育转化,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履职、着力提高办案质效,各级各部门聚焦重点问题、综合施策,迅速掀起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强大攻势。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恶犯罪集团3个,涉恶团伙28个;查处党员涉恶问题6起,6名党员受到纪律处分,其中“保护伞”问题1起,1人受到纪律处分并被辞退工作。
三、深化行业监管,提升整治合力
以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专业性市场交易、新兴金融借贷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积极联动、齐抓共管、广泛出击,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组织开展了以打击整治“套路贷”“校园贷”和“软暴力”讨债等非法金融活动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从5月18日开始,组织开展了河道采砂集中整治行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联合执法打击、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自查自纠,堵塞漏洞,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市砂资源河道养护中心联合水利、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每天出动执法巡查车五辆,执法人员二十名,对境内汶河及渠河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市交通局主动担当,局党组为此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强化监管措施,立足职能全力整治。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打掉非法采矿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检察院公诉至法院5人;移交主管部门处理11人。非法采砂举报电话是2263526,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
四、全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今年,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集中宣传发动月”活动,将传统宣传手段与新媒体手段相结合,网上网下相结合,高密度、全方位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目前,全市共设置扫黑除恶主题广场2处、主题街1条,设立固定式宣传牌1700余块、宣传栏2383个、举报箱1644个,在51处公交站亭、200辆公交车、292辆出租车上投放了宣传内容。在潍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的督导考核中,我市该项工作列各县市区第一位。
下步,我市将以彻底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为目标,以安丘战役“破袭战”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着力突破重点案件;进一步加强统筹推动,着力突破重点地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着力突破重点领域;进一步聚焦关键问题和环节,着力突破重点工作;进一步依靠和发动群众,着力突破舆论宣传,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安丘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自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丘法院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立足审判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会议精神、重大部署,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二十余次,研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的方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工作方案等十份,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团队建设,提高业务能力
抽调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2名员额法官加入刑事审判团队,全面加强扫黑除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审判人员参加扫黑除恶专题培训会议,进行深入学习研讨,找准法律适用点,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办案水平。在审理、执行案件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注重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收集梳理工作,并设立了扫黑除恶举报信箱,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移送有关部门。同时,注重完善配套机制,研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举报人保护制度》,保证举报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严格依法办案,突出打击重点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判,从严打击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分利用财产刑降低再犯可能。今年7月8日,我院依法受理安丘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密杜某某等16人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案件受理后,我院及时向我市扫黑办及上级法院报告。及时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由院长何彤斌担任审判长,依法告知被告人、被害人相关诉讼权利。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审理,在全面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在恶势力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在具体犯罪中的罪责,依法公正作出判决,从严惩处,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势力的嚣张气焰。
四、加强司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根据上级要求,我院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利用信息简报、宣传栏、LED显示屏、“两微一网”等平台,及时发布上级会议精神和我院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先后编写简报8期,撰写、转发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60余篇,张贴通告100余份,在院机关及5处人民法庭设立LED显示屏、宣传栏及广告牌7个。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我们还将选择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典型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公开审理、庭审直播、公开宣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长效机制
完善与纪委监委机关、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态,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针对性。完善涉黑恶案件台账、报告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确保涉黑恶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持久战,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下一步,安丘法院将继续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在扫黑除恶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重点打击“村霸”、“保护伞”以及“软暴力”、非法放贷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判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体现依法严惩方针,切实维护全市城乡持续稳定,不断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监察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中共安丘市纪委
安丘市监察委员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市监委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潍坊市委及我市市委的部署要求,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监察,深入推进惩腐打伞。市纪委市监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安丘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实施方案》《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同时,组织成立6个督查组,对全市各镇街区和有关市直部门、单位对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先后多次组织召开镇街区纪(工)委书记会议,对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先后4次组织市扫黑办、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就有关重点案件进行了专题调度,推动了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及时制定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逐项进行了分解分工,要求各有关单位及人员坚决扛起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截至目前,限期完成的已全部完成,需长期坚持的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7月上旬,市纪委市监委就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涉及我市“盗采河砂”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在非法采砂案件中失职渎职、工作不力的1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分别给予3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4人诫勉谈话处理、8人批评教育处理、4人提醒谈话处理。7月下旬,对公安机关在侦非法带路的“车虫子”及背后的“保护伞”问题进行了同步侦办,发现1名党员涉案。
三、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市纪委市监委进一步加强与政法各机关的协作配合,深入实施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定期反馈机制。截至目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接收市扫黑办和政法机关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6件,已查结15件;市纪委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1件,已查结10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市监委已查处党员涉恶问题6起,2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4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中,查处“保护伞”问题1起,1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辞退工作。
下步,市纪委市监委将进一步聚焦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三个方面问题,强化监督执纪监察职能,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对公安机关在侦的涉黑涉恶的重点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同步侦办,深入查处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同时,对各级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推进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伞不打等问题也要进行查处问责,不断提升工作成效,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组织部
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紧紧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突出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对全市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分类培养和管理,对1531名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实行市、镇、社区三级跟踪培养,对2422名在外优秀人才实施回引计划,为村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注入“源头活水”。市镇两级定期举办“头雁论坛”,组织100余名村党组织书记到省内外优秀地区参观学习和考察交流,开阔眼界思路,推动比学赶超。制定不称职村干部教育转化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16名村干部进行停职教育,倒逼他们规范履职、干事创业。
二、抓严党员教育培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抓严党员进市级党校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党员进党校培训班21期,培训党员7767人,在课程设置和培训内容上,突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在留山建设500平方米的安丘市党员党性体检中心,组织党员现场淬炼党性,提升了党员党性意识和政治意识。把坚决抵制黑恶势力和支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党员积分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
三、深化党建引领“三治融合”,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评选“好家风家训家规”5000余条、“孝亲敬老好媳妇”“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7000余个,在报纸、电视台开设专栏,宣传推介先进典型23个,倡树了社会正能量。强化典型引领,打造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示范村30个,引领带动村级治理水平提升,积极在全市营造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的社会风尚。
下步,我们将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
一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统领,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地反对黑恶势力和涉黑犯罪活动,凝聚起党员干部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强大正能量。
二是进一步加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力度。把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市、镇、农村社区、村党组织书记职责,确保按期完成转化任务。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跟踪问效,防止反弹,确保转化成果。
三是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深入实施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推进乡村治理,推动农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实现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安丘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8个、犯罪集团3个,破获刑事案件237起,采取强制措施233人,侦破公安部督办的“3.13”、“9.22”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全市刑事警情、八类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28.8%、38.3%。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是领导带头履职。局党委每月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局长、分管局长每月两次专题调度,建立了直接责任人履职台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8名民警组成的专业扫黑队伍,专司线索核查与案件办理。三是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发动月”活动,建成2处扫黑除恶主题广场和1条主题街,广泛宣传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凝聚起专项斗争的正能量。
二、全面摸排线索,提高核查质效
一是创新线索摸排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滚动式线索摸排。制定并公布《安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电话、邮箱、信箱,广开线索来源,提升群众举报积极性。二是提高线索核查质量。扎实开展线索核查“百日会战”行动,对线索逐一研判会商,落实核查责任,确保查实查细,不断提高核查质效。三是加强线索专题研判。与纪监委、检察、审判、司法机关等成员单位,组织开展重要线索专题研判,成功打掉以邱某为首的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三、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新型黑恶犯罪。各警种同步上案,突出大要案侦办,将矛头对准“套路贷”等新型黑恶犯罪,成功侦破潍坊曹某某、高密杜某某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采取强制措施59人,查扣涉案资产10亿元。二是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线索摸排、核查与“三清工作”有效结合,铲除景芝镇李某某、赵某某两名村霸,打掉石堆镇韩某恶势力团伙,景芝镇游某某等相关案件正在侦办中。三是聚焦问题,加大打击处罚力度。结合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反馈的问题,聚集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整治盗采砂集中行动,打掉非法采矿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移交主管部门处理11人。
各位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下步,我们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聚焦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领域,认真摸排涉黑恶线索。二是重拳出击,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坚决将各类涉黑恶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坐大成势。三是进一步加强与检法沟通协调,提升打处实效,保障涉黑恶案件的顺利诉讼。四是深化联打联动机制,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同步推进,确保打深打透,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安丘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通报
安丘市砂资源河道养护中心
河道采砂管理事关河势稳定、行洪和涉河工程安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潍坊市“盗采河砂”问题后,我中心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对号入座并立行立改,会同有关部门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盗采河砂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河道管理秩序稳定有序。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市砂资源河道养护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将问题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和改善生态环境、确保河道安全的关键手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措施,制定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盗采河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5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以及《安丘市河道采砂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政办[2019]32号)5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将任务目标、整治重点分解落实到各镇街区及有关部门,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有效制止和打击非法盗采砂行为。同日,召开了全市河道采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市委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打一场河道采砂整治行动“歼灭战”。为切实做好全市河道采砂集中整治行动,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二是集中优势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联合水利、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每天出动执法巡查车五辆,执法人员二十名,对境内汶河及渠河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非法盗采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扣押盗采砂机械及车辆。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坚持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并联合镇街区工作人员雇佣挖掘机等大型机械对出砂道路进行截断处理;完善巡查执法平台建设,在执法巡查过程中,现场拍照、录像,即时传送到我中心巡查执法平台中,确保每次巡查严实记录、证据确凿。
三是引导社会参与,形成全民共治氛围。
5月27日晚安丘,新闻综合频道播出,标题为“我市重拳出击开展河道采砂集中整治行动”的新闻稿,公布了举报电话,强化了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对非法采砂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各镇街区在河道沿岸设立标示牌,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在沿河社区、村居播放禁采公告,调动了群众参与河道采砂集中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依托“阳光议事日”,宣传河道采砂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使群众了解非法采砂的危害。6月24日,潍坊市四家新闻媒体到我市暗访盗采河砂集中整治工作情况;6月28日,直播潍坊播出标题为“部门联动、重拳出击,汶河盗采现象得到遏制”的新闻节目,对我市的盗采河砂集中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专项行动检查抽查。8月10日前,对镇街区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1次全面检查,确保上级反馈的问题不折不扣的完成整改。继续开展暗访,对整改不力的镇街区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和整治效果差的,进行约谈,必要时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将启动问责。
(二)严格管理使用砂资源。对于涉河涉库工程建设,要求发包方必须与施工企业签订砂资源管理协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进行施工,工程基坑开挖挖出的河砂,除满足工程自身需要外,剩余河砂由工程所在地政府集中存放并公开拍卖处理,严禁砂资源外流。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8月10日后转入常态化管理,并逐步建立河长挂帅、部门协同、惩防结合的采砂管理长效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采砂工作监督管理,同时督促镇街区落实属地职责,加大河道巡查频率,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及节假日、夜间增加巡查次数,始终保持对盗采河砂、侵占河滩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确保盗采河砂问题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