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18-00336
- 分 类:其他会议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8-06-25
- 标 题: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夏粮收购情况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29C/2018-00336 | 分 类: | 其他会议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06-25 | ||
标 题: | 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夏粮收购情况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夏粮收购情况
6月25日下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市粮食局局长王峰吉同志对今年夏粮收购情况进行通报。
目前,我市夏粮收购工作已进入尾声,全市涉粮企业共收购小麦4.5万吨,其中国有收储企业收购小麦1.15万吨。
为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我市前期加强业务培训,对各收购库点会计、统计、检化验人员进行政策、业务技术技能培训100余人次,做到政策清、业务熟、服务好,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高效、快捷。加大藤仓扩容,采取合粮并仓、扩销腾库等措施腾空仓容,加大仓房维修力度,对现有物资器材、计量器具、检化验仪器等收粮器械设备进行全面鉴定和校正,保证正常使用。正确发挥智能化在收购中的作用,提升收购技术和信息化水平,确保收购需要。同时,积极筹集资金,通过协调农发行、财政及其它渠道,多方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夏粮收购,确保为售粮农民及时付款,不“打白条”。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发放明白纸、设立宣传栏等方式,宣传解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让种粮农民熟悉质价标准和相关政策,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确保夏粮收购工作扎实推进。
在收购过程中全方位保障农民利益,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要严肃收购政策,不准坑害农民;要做到随到随收,不准为难农民;要坚持公平定等,不准算计农民;要准确过磅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坚持现款结算,不准折腾农民。引导多元化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防止出现“卖粮难”。做好收购服务,在各收购库点制作了粮食收购政策公开栏,样品展示柜,让粮农出售“明白粮”、“放心粮”;搭建休息棚,备齐饮用水、药品等,搞好亲情服务,让农民交“舒心粮”、“称心粮”。通过采取签约收购、电话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等多项收购服务方式,对售粮大户开辟绿色通道,全方位为售粮农民提供便利。
为推进夏粮收购工作,我市搞好信息公开,做好夏粮收购进度五日报报送工作,数据准确、信息可靠,保证上下数据通畅,相关资讯在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等网站定期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同时,市粮食执法大队对全市粮食收购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开展了全面检查,加强对粮食企业、个体工商户、粮食经纪人经营行为的合规监管,及时受理举报和投诉,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满足农民合理诉求。
收粮过程坚持落实质量监管,在粮食初期收购、入仓储存、出库销售等环节加强对原粮小麦的质量监管。在入库期间对每个送粮车次的小麦在容重、水分、杂质、不完善粒和色泽气味等,进行物理指标的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进仓。同时配合粮食专业检测机构多批次的对小麦的真菌毒素、重金属和农药残留进行扦样检测,严格控制粮食质量。小麦入仓之后,采取微机控温、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先进技术做好粮食的安全存储,中间还要经过不断推陈储新来保证粮食质量和品质。针对雷雨天气入库抢收,做好安全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集中行动,压实责任,明确措施,狠抓隐患排查,切实保证人身、国家财产和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