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丘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8〕59号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安丘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公布)
安丘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根据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实施指导方案〉的通知》(鲁水管字〔2014〕9号)要求,结合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范围和目标
(一)改革范围。全市经上级水利部门登记在册的126座小型水库,其中小(1)型水库24座,小(2)型水库102座。
(二)改革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全面理顺小型水库产权及管护机制,落实水库专职管理人员,建立稳定投入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构建起体制顺畅、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灵活实用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库管护到位和工程安全。
二、改革主要内容
(一)确权划界,明确管护范围
1.明晰工程产权。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小型水库产权,市政府拥有共青团水库、北楼水库、圈河水库、归家疃水库所有权,由各水库管理所负责管理、使用、维护、运行;各镇街区拥有属地范围内小型水库所有权,由各镇街区水利站履行水库管理、使用、维护、运行职责。
水库所有单位负责按标准划定小型水库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设立界桩、安全警示牌,市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搞好配合。
2.明确管护范围。根据《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划定小型水库的管理、保护范围。
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设计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米;坝端以外30米;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米。
小型水库保护范围:设计兴利水位线至校核洪水位线之间的库区;大坝管理范围向外延伸70米;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管理范围以外250米。
(二)明确管护主体及安全管理责任
1.明确管护主体。共青团水库、北楼水库、圈河水库、归家疃水库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管护主体为各水库管理所。其他小型水库产权归镇街区所有,镇街区水利站为管护主体。
2.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总责,对水库防洪、安全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共青团水库管理所、北楼水库管理所、圈河水库管理所、归家疃水库管理所分别对各自水库安全管理负总责。
共青团水库、北楼水库、圈河水库、归家疃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由市政府领导或市直部门负责人担任,其他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由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担任,对水库安全管理负总责。主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划定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落实管护经费、防汛物资,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共青团水库、北楼水库、圈河水库、归家疃水库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责任人由水利局负责人担任,其他小型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由各镇街区水利站站长担任,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小型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申报,申请划定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制定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组织制定水库应急预案;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开展培训和考核;组织水库的安全鉴定、安全检查,制定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规划;审核监督管护经费使用,监督水库承包经营活动;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共青团水库、北楼水库、圈河水库、归家疃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分别由4个水库管理所负责人担任,其他小型水库由水利站工作人员或所在村集体负责人担任,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水库日常维护、安全运行、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落实水库安全管护人员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水库安全监测、日常巡查、维修养护、控制运行、险情上报、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安全保卫等工作,落实水库安全管护人员,督促做好水库日常经营管理。
(三)落实管护经费和专职管理人员
1.建立和完善管护经费财政补助机制。小型水库管护经费标准为:小(1)型水库不少于3万元/年·座、小(2)型水库不少于1.5万元/年·座。小型水库管护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实行动态管理,省、潍坊市财政予以相应补助。
2.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小型水库专职管理制度,按照小(1)型水库不少于2人、小(2)型水库不少于1人的标准落实小型水库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心水利事业,能熟悉工程情况和识别基本险情,原则上村干部不得担任。专职管理人员实行推荐招聘、登记备案、培训上岗,一年一聘,时间不连续。各镇街区要根据水库实际情况,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经公示后填写《小型水库专职管理人员聘用登记表》,签订《小型水库管理责任书》,报市水利局批准备案。
3.明确专职管理人员职责。水库专职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水库工程、设施的巡视检查、水位和雨量观测、报汛、日常维护等工作;及时上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异常现象,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巡查、观测、检修等各项记录规范、完整。
4.配套完善小型水库设施设备。各镇街区负责水库管理设施的配套完善,实现通路、通信、通电,水库管理房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观测、照明、预警等设施设备和日常维护工具,设立安全警示牌和界桩。
三、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小型水库管护和使用机制,市水利局、财政局对水库管理经费使用进行全程监管。
(一)维修养护经费管理。维修养护经费由市水利局统一安排,统筹使用,优先对防汛重点水库进行维修养护,适当增加对水库管理房、观测设施等硬件的投入。维修养护经费年度预算结余滚存使用,年度超预算部分可从下年度预算中支付。各镇街区要按年度提报水库维修养护计划和经费预算,由市水利局统一组织协调调配,统一进行招标,确定维修养护单位实施工程养护。工程完工后由市水利局、财政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维修养护经费。
(二)加强专职管理人员管理。确定小型水库专职管理人员后,各镇街区要统一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持证上岗。要制定完善小型水库专职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落实日常管理、工作奖惩和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小型水库专职管理人员考核由各镇街区和水利局共同负责,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称职、基本称职比例为1:3:1。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工作档案,并作为确定工作奖惩的依据。小(1)型水库配备管理人员2人,小(2)型水库配备管理人员1人,原则上每人每年0.5万元经费,根据考核成绩适当增减。优秀等次每人每年0.6万元经费经费,称职等次每人每年0.5万元经费,基本称职等次每人每年0.4万元经费,不称职等次不发任何待遇并由所在镇街区办理辞退手续。市水利局根据各镇街区和委托中标单位对专职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制定聘用经费支付计划,直接支付给专职管理人员。
(三)监督考核
1.对专职管理人员的考核。由镇街区和市级分别考核,考核成绩各占50%。
市级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占60%,年底考核占40%。由市水利局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考核细则,日常考核由市水利局安排中标单位组织专门人员,非汛期每月不少于2次,汛期每月不少于4次对各水库管理人员尽职履责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年底由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专门小组对小水库进行全面考核。采取每个水库都到现场考核的方式,根据评分表逐个水库打分考核。
镇级考核由各镇街区参照市级考核自行制定。
2.对镇街区的考核。年底,由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专门小组对各镇街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确权划界、责任落实、人员聘用、管理房建设及配套设施配备、日常管护等工作。考核组采取每个水库都到现场考核的方式,根据评分表逐个水库打分,根据各个小水库的考核情况对各镇街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综合打分。对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的镇街区,优先安排维修养护资金。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制,加强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辖区内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及时总结典型、推广经验,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各镇街区、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改革后水库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小型水库有人管、管得好。
(三)严格考核,确保质量。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及时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建立完善科学管用的考核机制。各镇街区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改革任务。
附件:1.安丘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安丘市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材料《安丘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18年6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安丘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安政办〔2018〕59号),现就《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切实推进安丘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当前,我市对于小型水库的管理及措施不能满足发展形势要求,亟需出台新的、符合当前需要的管理体制。
二、《方案》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起草依据与借鉴文件
1、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实施指导方案〉的通知》(鲁水管字〔2014〕9号)。
2、《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3、《安丘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
4、《青州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4、《诸城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5、《昌乐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过程
在《方案》起草过程中,水利局工管站负责起草,对省市政策进行了认真学习,并仔细研究参考上述相关文件。
2018年6月,在形成初稿的同时,与诸城、昌乐、青州等工管站沟通借鉴,在形成正是文稿前,又充分征求了上级主管部门、各乡镇水利站意见,并就相关条款进行了讨论,最终形成定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
(三)会议通过
2018年6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方案》。会议认为,该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又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完成,内容切实可行,便于操作,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予以印发。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的主要内容共有改革范围和目标、改革主要内容、管理机制、工作措施、附件等五个方面。
(一)明确改革范围和目标。改革范围:全市经上级水利部门登记在册的126座小型水库,其中小(1)型水库24座,小(2)型水库102座。改革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全面理顺小型水库产权及管护机制,落实水库专职管理人员,建立稳定投入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构建起体制顺畅、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灵活实用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库管护到位和工程安全。
(二)明确改革主要内容。确权划界,明确管护范围;明确管护主体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和专职管理人员及各自职责。
(三)明确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小型水库管护和使用机制,市水利局、财政局对水库管理经费使用进行全程监管;加强专职管理人员管理,监督考核。由镇街区和市级分别考核。镇街区和市级的考核成绩各占50%,对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的镇街区,优先安排维修养护资金。
(四)明确工作措施。建立机制,加强领导,成立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加强督导考核,确保质量。
(五)附件。明确了安丘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安丘市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主要领导解读:安丘市水利局主要领导解读《安丘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