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18-00274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市政府办公室;环境保护 ; 城乡建设;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8-04-23
  • 标  题: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提升2018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文  号:安政办〔2018〕33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29C/2018-00274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市政府办公室;环境保护 ; 城乡建设;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4-23
标  题: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提升2018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安政办〔2018〕3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提升2018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3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提升2018年度城乡

  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政办〔2018〕33号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进一步深化提升2018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深化提升2018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提升2018年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部署要求,不断巩固完善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村居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精细化管理、生态文明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完善“政府主导、镇街主体、部门联动、专业化托管、全域覆盖”的安丘模式,配套更新现代化环卫设施,稳固专业化保洁队伍,实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统一收集、统一运输、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规范管理运行体系,打造村容整洁卫生、文化氛围浓厚、村居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

  二、任务目标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各种举措,按照实现环境卫生管理覆盖更加全面、环卫设施更加完善、环卫清理更加规范、考核检查更加精准、日常管理更加精细的总目标,打造环境优美、干净整洁、宜居幸福的美丽乡村。

  三、保障措施

  (一)开展集中整治,夯实提升基础。为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期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各项综合整治内容落实情况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市财政设置专门资金进行评比奖补,对村居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净化等的日常管理维护检查打分。进一步细化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蔬菜垃圾、公厕改造、河道水域管理、专业市场管理等环卫管理,落实专人保洁、配齐配足环卫设施,完善全域环卫一体化覆盖。一是开展村居环境综合清理整治。分春节后和秋收后两次对村居三大堆进行集中整治清理。严格村居清理标准,全市所有村居完成村内垃圾堆、柴草堆、杂物堆的彻底清理,实现进出村口干净整洁,村内道路平整,空场地绿化到位,村内无残垣断壁,有条件的粉涂墙面,绘制健康向上的文化内容,每村喷涂宣传标语不少于5条。清理整治完成后落实逐村验收,合格销号。二是开展镇街区驻地及原驻地环境专项整治。根据专项整治要求,落实镇街区驻地及原驻地的集中综合整治,全面消除脏乱差。开展沿街店外洗车、维修、二手交易及轮胎配件经营集中整治行动,镇、社区驻地由所在镇街区负责;城区由市城管监察办牵头,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路、公安、住建等部门参与,各司其责、严格执法,限期清理清除,切实做到退路进店、还路于人,保证通行环境整洁有序。三是开展路域环境集中清理整治。对国省道、县乡道、旅游路等路域进行综合整治,彻底清理各类垃圾。对生产垃圾实行定点存放,定期清理,生产垃圾集中的道路两侧每2公里设置一个暂存点,每月进行彻底清理。市公路局负责国省道,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县乡道路的路域清理,各镇街区做好配合。开展废品收购点集中整治,无证收购点要坚决取缔,有证的要进行规范管理,设置围挡,坚决杜绝废品零散在外的现象。四是开展集贸市场、养殖区、厂区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对集贸市场、个体经营业户、厂区、居住区、养殖区周边及绿化带卫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彻底清理各类垃圾,配套完善环卫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排查遗漏点,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生活垃圾全方位、无缝隙、全覆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完善美化绿化硬化,提升村庄基础设施。一是完善环卫设施。村居内根据实际需求及时更新增设垃圾桶,各镇街区要配备完善区域内厂矿企业、加工养殖区、各类专业市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二是美化村居环境。以村内道路硬化、路旁绿化、村庄亮化、村落美化、庭院净化、墙体文化为主要内容,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整治力度。绿化时要多栽植乔木,少栽植灌木。按照村居规划,对无人居住、破旧不堪的老房子、老院子、老墙头,进行拆除、维修或整平绿化。三是拆除乱搭乱建。依法拆除村居内乱搭乱建,清理乱贴乱画和占道经营,及时清除、有序存放农作物秸秆,严禁焚烧秸秆、树叶和生产、生活垃圾。

  (三)严格标准要求,强化监督考核。把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一是市级领导带队检查。每季度由市级领导带队对各镇街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打分排名,成绩计入全年考核。二是日常检查考核。对照潍坊“5+9”标准化考核要求,严格按照潍坊市城管标准化评价管理办法“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组织实施,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重点突出现场考核评价。加大暗访、图片曝光力度,及时督导整改落实,并将潍坊暗访发现问题纳入全年考核。三是群众满意度测评。镇街区要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考核将根据省文明办一年两次的群众满意度电话测评结果,每个镇街区每次的不满意村庄按一个村庄0.2分从总分中扣减,并计入全年总成绩。同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鼓励全社会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公开监督。

  (四)完善投入机制确保工作运行。2018年,市财政拿出1500万元专项资金,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奖补。各镇街区要按照农村人口每人每年40元标准、镇区驻地按实际保洁面积每平方2元的标准筹集保洁费,各镇街区将以上两项保洁费按资金总额的80%于5月31日前上缴市财政专用账户,其余20%由市财政从1500万专项资金中划拨作业单位。市财政每月及时将资金拨付托管作业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以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正常运行。

  1.2018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奖励,按综合考核后的成绩评选出一等奖5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4个,其中一、二等奖的镇(街、区)授予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先进单位”。

  2.全市评选出20个“城乡环卫一体化示范村居”,各奖励10万元;50个“城乡环卫一体化先进村居”,各奖励5万元。

  3.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桶更新费用220万元。

  4.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居提升储备资金250万元。

  5.各镇街区保洁费用不按时上交的,将通过财政体制代扣,并把各镇街区保洁费用收交情况纳入全年考核,没有完成上交的镇街区在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中一票否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五)培育各类典型搞好示范带动。2018年,我市将评选出20个“城乡环卫一体化示范村居”、50个“城乡环卫一体化先进村居”,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向全社会传递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正能量,激发群众建设美丽家园的热情。

  (六)加强专业队伍管理提升常态管理水平。作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培训,在人员培训和管理上下大力气,重点抓素质提升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环卫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环卫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新;在日常作业管理上建立镇街区和作业单位双向管理监督机制,镇街区做好环卫保洁的日常监督,在村居日常保洁作业上做到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环卫作业管理水平。

  (七)营造浓厚氛围发动全员参与。新闻中心、电视台等要加大城乡环卫一体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文化墙、网络、宣传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城乡环卫,人人有责”、“乡村文明,有你有我”的浓厚舆论氛围,让群众由被动接受变成主动参与,促进形成良好的环卫意识、文明意识和规范的生活习惯,形成全社会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支持环卫事业发展、自觉维护城乡环境的新风尚。

  附件:安丘市2018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

  安丘市2018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

  安丘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工作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专门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一、考核方式

  主要包括季度检查、每月检查、群众满意度测评、资金筹集及集中清理专项考核。

  1.季度检查。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级领导带队每季度一次对各镇街区的村居、路域、镇区驻地、市场、养殖区等进行切块式重点检查,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打分排名,计入全年考核成绩。

  2.每月检查。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每月一次对各镇街区的村居、路域日常保洁按照《考核细则》内容逐一进行检查,检查采取现场打分排名,全市通报,计入全年考核成绩。

  3.日常检查考核。对照潍坊“5+9”标准化考核要求,严格按照潍坊市城管标准化评价管理办法“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组织实施,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重点突出现场考核评价。加大暗访、图片曝光力度,及时督导整改落实,并将潍坊暗访发现问题纳入全年考核。

  4.群众满意度测评。根据省文明办一年两次的群众满意度电话测评结果,每个镇街区每次的不满意村庄按一个村庄0.2分从总分中扣减,并计入全年总成绩。同时,不定期组织群众满意度电话测评,随机从镇街区抽取调查对象,测评结果按比例计算分数计入全年考核成绩。

  5.资金筹集专项考核。各镇街区要按照农村人口每人每年40元标准、镇区驻地按实际保洁面积每平方2元的标准筹集保洁费,各镇街区将以上两项保洁费按资金总额的80%于5月31日以前上缴市财政专用账户,其余20%由市财政从1500万专项资金中划拨作业单位。各镇街区保洁费用不按时上交的,将通过财政体制代扣,并把各镇街区保洁费用收交情况情况纳入全年考核,没有完成上交的镇街区在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中一票否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6.集中清理专项考核。按照集中清理整治方案要求,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镇街区驻地、村居及路域、市场、养殖区等部位的集中清理整治,并对各镇街区集中清理情况进行验收,合格销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格验收的通报表扬,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合格验收的,根据完成的时间长短,扣减相应的分数,计入全年考核成绩。

  二、考核结果运用

  1.每次每项单独考核计分排名,全年进行统分综合评比,其中季度检查考核占全年考核分数的35%,每月考核及日常考核占全年考核分数的5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全年考核分数的5%,资金筹集考核占全年考核分数的5%,集中清理考核占全年考核分数的5%。

  2.市政府拿出专门资金,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奖补。(1)市财政按村居和镇街区驻地保洁费上缴总额的20%奖补托管作业单。(2)按综合考核后的成绩评选出5个一等奖、5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其中一、二等奖的镇(街、区)授予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先进单位”。(3)全市评选出20个“城乡环卫一体化示范村居”,各奖励10万元;50个“城乡环卫一体化先进村居”,各奖励5万元。(4)城乡环卫一体化储备资金250万元。(5)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桶更新费用220万元。

  3.考核结果纳入镇街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等级,最高的镇街区得30分,每差一个等级递减5分(年终折算到镇街区年度科学发展千分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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