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17-00618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综合;市政府办公室 ; 综合政务;商贸、海关、旅游;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7-03-30
  • 标  题:关于印发《安丘市旅游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文  号:安政办〔2017〕30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29C/2017-00618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综合;市政府办公室 ; 综合政务;商贸、海关、旅游;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3-30
标  题: 关于印发《安丘市旅游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  号: 安政办〔2017〕30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安丘市旅游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0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丘市旅游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安政办〔2017〕30号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安丘市旅游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丘市旅游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明确今后三年旅游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快全市旅游业发展,根据《潍坊市旅游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把我市建设成为“骑游之乡、赏花之都、品酒之城、旅游胜地”。力争到2019年,全市旅游消费总额达到50亿元,旅游接待人数达到600万人次,旅游业成为全市战略性支柱产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各镇街区

  二、重点工作

  (一)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聘请一流的旅游规划专业机构,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配套编制休闲旅游、度假旅游、旅游商品、特色美食等专项规划,构建完善的旅游发展规划体系。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各镇街区

  (二)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积极开展省级和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引领带动全市全域旅游发展。2018年底创建成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019年底争取创建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区

  (三)打造重点旅游片区

  1.城市旅游区。以中心城区优美的山川水体和城市环境为依托,以千年安丘文化、民俗文化以及酒文化底蕴为核心,策划包装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将中心城区打造成为以生态观光、城市宜居、民俗体验、近郊休闲等为特色的城市休闲旅游目的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兴安街道、新安街道、经济开发区、大汶河旅游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2.西南山区生态旅游区。以西南山区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为依托,突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以重点旅游项目为支撑,整合各类要素资源,规划建设寿比南山(以柘山乡情景区为主体)、合力牧场(以合力牧场景区为主体)两个乡村旅游综合体和辉渠竹泉小镇(以辉渠风情古街为主体)、留山康养小镇(以留山景区为主体)、石埠子樱花小镇(以樱花谷景区为主体)、书院国学小镇、东方桃海小镇5个旅游带动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特色小镇。计划利用3年时间,把西南山区打造成知名的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和乡村旅游聚集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辉渠镇、石埠子镇、郚山镇、柘山镇、大盛镇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四)加快发展乡村旅游

  建立乡村旅游标杆示范项目库,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打造青云花谷、东方桃海、留山、歌尔庄园、金牛泉、下涝坡唐乡、兰阿、樱花谷、书院国学小镇、柘山乡情、五龙山、合力牧场等15个“吃、住、行、游、购、娱”配套齐全的乡村旅游标杆项目,带动发展一批业态好、功能齐、设施全的乡村旅游特色村、农业旅游示范点、休闲农庄和乡村旅游度假类产品,尽快形成产业规模。加快农家乐和休闲农庄的串珠成链、扩面成片,打造一批精品农家乐和特色休闲农庄集聚区。充分挖掘资源优势,推出一批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乡村旅游产品,培育一批乡村旅游品牌,打造全国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各镇街区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五)发展特色休闲农庄

  计划利用3年时间,在城区周边、旅游景区附近和旅游道路两侧,规划建设100个休闲农庄,其中,2017年计划建设30个,2018年计划建设30个,2019年计划建设40个。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各镇街区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六)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

  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指导、专业培训、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规划扶贫公益活动,扶持后范山子(含落鸦石官庄)、水润道、张家宅、石河4个省定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乡村旅游。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扶贫办,相关镇街区

  (七)推出十大精品旅游线路

  计划推出安丘十大旅游精品线路(含正在建设的柘山乡情、青云花谷、东方桃海、留山、歌尔庄园、合力牧场、下涝坡唐乡和部分休闲农庄等项目)。

  1.城市观光游

  线路1:齐鲁酒地→青云湖→青云山→青云花谷(一日游)

  线路2:齐鲁酒地→青云湖→博雅书画城→青云山→青云花谷→现代农业科技公园→城区周边休闲农庄(二日游)2.乡村休闲游线路1:留山→城顶山→柘山乡情(一日游)线路2:东方桃海→法兴寺(金牛泉)→小麦峪→兰阿→下涝坡唐乡(二日游)

  线路3:歌尔庄园→留山→南北涧→兰阿→白山头(一日游)

  线路4:庵上石坊→城顶山→樱花谷→北楼温泉度假村(一日游)

  线路5:南官庄→青未了休闲农庄→五龙山→九岭休闲农庄→合力牧场(一日游)

  线路6:油牡丹·猪世界休闲农庄→柘山乡情→老子文化园→张家宅(一日游)

  3.节庆会展游

  线路1(桃花节):青云花谷→东方桃海(一日游)

  线路2(酒文化节):酒之城→齐鲁酒地(一日游)

  线路3(骑游节):歌尔庄园→东方桃海→金牛泉→小麦峪→留山(二日游)

  线路4(滑雪节):青云山滑雪场→休闲农庄采摘→柘山乡情温泉度假村(一日游)

  4.科普修学游

  路线:青云山航天科技城→青云山禅武文化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馆→城顶山国学小镇(二日游)5.美酒美食游线路:酒之城→齐鲁酒地→青云山→墨熙鼓巷(一日游)6.特色农庄游选取不同特色的休闲农庄组成线路(一日游、二日游)7.骑行健身游线路1:齐鲁酒地→青龙湖→大汶河湿地公园→青云山→青云花谷(一日游)

  线路2:百泉度假村→留山→白山头→小麦峪→金牛泉→落鸦石官庄→珍珠泉→歌尔庄园(二日游)

  线路3:南官庄→五龙山→太平山→五龙湖→合力牧场(一日游)

  8.精彩四季游

  线路1(踏青赏花):青云花谷→东方桃海→樱花谷(一日游)

  线路2(暑期消夏):青云山→青云湖→留山→柘山乡情→张家宅(二日游)

  线路3(金秋采摘):青云花谷→歌尔庄园→留山→休闲农庄(二日游)

  线路4(冰雪温泉):青云山滑雪场→柘山乡情温泉度假村→张家宅(一日游)

  9.民宿体验游

  路线:留山→下涝坡唐乡→兰阿(二日游)10.禅修养生游路线:青云山禅武文化产业园→城顶山(国学小镇)→金牛泉(法兴寺)(一日游)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相关镇街区

  (八)积极开发旅游新业态

  引入新兴旅游业态,鼓励社会资本开发温泉、滑雪、房车、山地、养生、养老等新业态。加快推进花海、温泉、露营地、骑游、国学小镇、华谊星剧场、合力牧场等一批新业态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推动全市旅游产品从观光向休闲度假产品转变,从低产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各镇街区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九)大力发展商贸旅游

  培育一批旅游购物休闲街区、旅游商品研发基地、旅游购物商店。鼓励各镇街区和重点景区建设特色商品购物街区,开发夜间休闲产品,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2019年,力争全市建成墨熙鼓巷、青龙小镇、竹泉小镇3个特色购物休闲街区、青云山、辉渠镇水润道2家旅游商品研发基地,以及圣川牛蒡等多家旅游商品金牌店。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区

  (十)做大做强旅游企业

  1.推动各类国有和社会资本旅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现有的齐鲁酒地文化发展公司、学海农林集团公司、柘山乡情公司、合力牧业公司等全市重点旅游企业集团予以重点扶持,促其快速膨胀规模、转型升级,真正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经信局、文广新局,相关镇街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加快推进国有旅游资源战略重组,整合有效旅游资源和资产,培育组建旅游企业集团。以安丘齐鲁酒地景区为龙头,整合优势资源,组建齐鲁酒地旅游开发公司;整合城区和西南山区旅游资源,组建青云文化旅游投资发展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经信局、文广新局,相关镇街区

  (十一)加快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实施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双五”工程,每年在建重点旅游项目不少于5个,完成投资5亿元。编制《重点旅游项目导向计划》,实行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到2019年,争取全市新建成重点旅游项目15个,完成投资15亿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区

  (十二)加大旅游定向专题招商

  发挥市、镇两级旅游招商平台作用,策划、包装一批优质旅游资源和重点旅游项目,对接国内外的大型企业,开展定点招商,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特别是紧盯港中旅、华谊兄弟、中青旅等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集团,推动其在安丘投资有影响力的重点项目。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区

  (十三)加快重点旅游景区上档升级

  从2017年开始,每年至少创建1-2个3A级景区,培育打造3-4个智慧旅游景区。争取到2019年,全市新创建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5个,培育打造10个智慧旅游景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智慧办,相关镇街区

  (十四)培强做大旅行社

  把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纳入政府采购,委托旅行社、酒店等社会机构承接交通、住宿、餐饮、会务及相关考察活动等服务,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引导旅行社创新经营模式,提升地接能力。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

  (十五)加强旅游品牌体系建设

  1.聘请高端旅游规划机构,对我市旅游品牌体系进行全面策划,构建包括旅游节庆、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等内容的旅游品牌体系。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广新局

  2.坚持城市形象与旅游品牌一体化发展,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兼顾旅游需求,彰显旅游特色。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住建局、城管监察办,各镇街区

  3.加大安丘文化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力度,搞好安丘文化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制订保护计划,全面开展申报工作,力争更多的项目申遗成功,打响安丘文化品牌。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4.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平台,在国家和省、潍坊市主流媒体、主要客源地媒体推出安丘旅游产品。加强新媒体宣传,与国内知名网站合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微电影、手机APP等新媒体,在安丘新闻网、潍坊旅游政务网等各类网络平台开通旅游宣传专栏,建立全域化、全方位、全智能的网络营销体系。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智慧办

  (十六)深入开展厕所革命

  利用3年时间,全市新建、改建50个以上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类厕所。鼓励位于城市主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周边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内部厕所,供市民和游客免费使用。到2019年实现全市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休闲农庄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目标。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各镇街区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监察办、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十七)加快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1.安丘汽车站增加旅游集散功能,统筹设置集散、咨询、服务等旅游设施,增强站内“零换乘”功能。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旅游局

  2.加快市内至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休闲农庄道路建设,实现从车站到主要景区公路交通的零换乘和无缝对接。2019年,全市通往3A级以上景区的道路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各镇街区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八)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1.建立旅游、市场监管、公安、城管、交通、卫计、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依法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城管监察办、交通运输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办

  2.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充分发挥游客、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曝光力度。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九)营造文明安全的旅游环境

  1.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推广新版文明旅游公约,增强游客文明旅游自觉性。加强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形成共同营造文明旅游环境、抵制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文明办

  2.加大旅游志愿者招募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投身旅游志愿服务,提升文明旅游整体工作水平。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团市委、市民政局

  3.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和最大承载量控制机制。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区

  4.完善旅游安全设施,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创新旅游安全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各镇街区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安监局

  (二十)推动智慧旅游建设

  1.建设和完善安丘智慧旅游系统,借力“潍V”云服务平台、智慧安丘等资源,推进智慧旅游城市建设。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智慧办

  2.推动旅游与交通、公安、国土、商务、银行、气象、电信运营商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构建旅游大数据采集、分析及运用系统,为旅游决策、旅游营销提供大数据支持。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气象局、人民银行、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3.积极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支持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实现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功能。推广使用大数据技术,提升企业管理服务水平。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各镇街区4.2019年实现全市3A级以上旅游景区无线网络、电子讲解、在线预订和信息推送功能全覆盖。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各镇街区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保障

  市、镇两级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使用计划时,重点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旅游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旅游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折价出资入股。景区内规划建设的旅游项目,经景区主管单位同意,在不改变国有土地权属性质的前提下,投资企业可以选择租赁土地使用权。根据旅游项目开发需要,旅游景区(点)的国有出让土地和非文物类旅游设施可作价入股,参与景区(点)的开发建设。鼓励企业依法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开发旅游项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各镇街区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二)发挥财政对旅游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1.市财政单列预算,对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3A级景区的单位,市财政分别奖补50、30万元。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2.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市财政在每年安排500万元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培育打造15个乡村旅游标杆示范项目,重点扶持发展2个乡村旅游综合体和5个特色小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3.对非财政投资建设的公益性或带动性强的关键性旅游项目,加大项目贷款协调力度,争取有关贴息扶持。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各镇街区

  配合单位:人民银行

  4.鼓励农业、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国土资源、扶贫等行业资金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投入,建设一批国家、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示范点和休闲农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各镇街区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

  5.鼓励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投入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小镇、旅游餐饮街区、娱乐街区和商业街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区

  (三)强化对全域旅游的综合协调

  发挥市旅游局对全市旅游业的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对各部门(单位)、各行业旅游资源的整合、优化配置,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区

  (四)强化全域旅游发展督查考核工作

  对各镇街区旅游资源、项目投资、体制机制、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方面的优化提升情况进行目标责任考核。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考核办,各镇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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