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16-00838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就业创业;市政府办公室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6-09-12
- 标 题: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的意见
- 文 号:安政办〔2016〕67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29C/2016-00838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就业创业;市政府办公室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6-09-12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的意见 | 文 号: | 安政办〔2016〕67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的意见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的意见
安政办〔2016〕67号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业: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和清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落实各项清欠措施,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从目前情况看,受今年建筑业大环境影响,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形势不容乐观,农民工欠薪上访隐患仍然存在。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和经济发展。今年以来,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采取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办法,农民工信访投诉处理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也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农民工工资信访维稳工作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和隐患,特别是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压力影响,建设、施工企业仍然存在融资困难等问题,各种外部不利因素仍然很多,清欠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当成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成立专职机构靠上抓,层层落实责任。要清醒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务实管用的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确保不因欠薪引发大的群体性事件。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综合治理力度
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各自职能,按照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的要求,密切配合,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一)市信访部门:要积极协调各方,及时对上访农民工尤其是到潍坊以上上访的,快速反应,迅速处置。对每一起上访案件做好分类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理清关系、列出单子,定出解决时限,挂牌督办。要加大督办力度,建立销号制度,多与有关镇街区、部门沟通,督促快速处理。要安排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拿出专人对接联系,专门包靠农民工工资清欠,做好集中攻坚防控工作,避免形成农民工集中讨薪事件。
(二)市住建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作用,畅通建筑劳务工举报投诉渠道。要协调市人社、公安、司法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到维权中心集中办公,实行联动调处。要严格落实受理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形成“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有追必果”的案件查处机制,把临时“抱佛脚”式的突击解决变成常态化的动态监管。要为各镇街区、各招商引资包靠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全方位服务,配合各职能部门共同抓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工作。对职权范围内行政手段无法解决的难题,要及时拉出单子,提交联席会议研究,配合市人社、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解决。
(三)市人社部门:要承担起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综合监督管理责任,重点抓好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要主动介入,帮助市住建局理清并及时接收市住建局移交的欠薪证据证明材料。对恶意欠薪的,要向用工企业快速下达支付令,责令限期支付农民工薪酬;到期拒不支付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市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讨薪行为。一是做好上访农民工的甄别区分工作。对一次10人以上到安丘市信访局、潍坊市信访局、潍坊市清欠办、潍坊市政府、省信访局上访的,要负责做好真假讨薪人员的甄别工作,对恶意讨薪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二是对市人社、住建部门移交的事实清楚、拒不支付、携款逃匿、涉嫌诈骗等拖欠工资案件,要果断采取追逃措施,抓紧立案处理。三是对以非法手段讨要工资,堵路占道、扰乱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及时劝离;情况严重的,要依法强制带离。
(五)各镇街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级财政投资项目、辖区内工业项目、社区建设项目、牵头引进及落户辖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排查行动,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钱、管好自己的事。对排查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加强监管,限期整改。需要市住建、人社、公安等部门配合的,要主动联系,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班子,指定专人专抓这项工作。对于离开本地越级上访人员,各镇街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确保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
(六)招商引资包靠部门:要主动作为,搞好服务,协助镇街区抓好所包靠的招商引资、服务业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协调好劳动关系,化解劳资矛盾。出现上访问题后,要积极主动配合镇街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行业主管部门:市发改、经信、商务、财政、教育、卫计、水利、交通运输、公路、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及PPP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提前预警、提前介入,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出现上访问题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迅速化解矛盾隐患。对资金有困难、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政府投资项目,市财政部门要及时介入,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上访案件。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扎实推进
一要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要加强相关信息收集、研判和互通,实现信息共享。要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集中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群体突发事件,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明确职责、加强联动、积极作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的项目,要高度重视,盯紧靠牢,督促投资商、承包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尽快拨付到位。
二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劳务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民工依法务工、依法维权意识,教育引导农民工采取合法方式、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诉求。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企业或个人,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使企业负责人诚信经营、群众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典型案件,要依法打击一批、及时曝光一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要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问责力度,对不落实上级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群体性事件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甚至引起进京去省上访,到潍坊集体上访或在我市机关办公大楼前群体上访的,市政府将视情予以通报、约谈,并责令写出检查;对因处置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