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16-00892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市政府办公室 ; 林业;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6-08-18
- 标 题:关于印发《安丘市2016年造林绿化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 文 号:安政办〔2016〕59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29C/2016-00892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市政府办公室 ; 林业;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6-08-18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安丘市2016年造林绿化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 文 号: | 安政办〔2016〕59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印发《安丘市2016年造林绿化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丘市2016年造林绿化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政办〔2016〕59号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安丘市2016年造林绿化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安丘市2016年造林绿化补贴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绿化建设决策部署,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全市规划成片新造林86507亩、植树800万株的年度造林绿化工作目标,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和大气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镇街区、个人、大户、企业、合作社等各类造林主体。
二、补贴标准
1.成片造林。新营造成片乔木林,连续面积50亩以上,造林密度每亩55棵以上,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
2.堰边造林。按照所造林棵数计算出实际造林面积,防护林树种(如黑松、侧柏等)按110棵/亩进行折实;经济林树种(如桃、核桃等)按55棵/亩进行折实。折实后,营林面积在50亩以上,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
3.路域造林。乔、灌混交的路域造林,连续面积在50亩以上,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
4.农田林网造林。按堰边造林的折实办法计算,已经承担其它项目的农田林网,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5.苗圃造林。当年新规划建设的苗圃,连续面积50亩以上,成活率达85%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每处苗圃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以上5项造林补贴,除荒山、荒沟造林外,与上级项目不重复补贴。
三、补贴流程
1.组织申报。各镇街区按照造林补贴标准,将符合补贴条件的造林面积进行汇总统计,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林业局。
2.检查验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3.兑付标准。补贴资金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兑付到各类造林主体。具体为:当年植树造林成活率达造林总面积85%以上的,按照实测造林面积,兑付补贴资金总额的40%;第二年成活率达造林总面积85%以上的,兑付补贴资金总额的30%;第三年成活率达造林总面积85%以上的,兑付补贴资金总额的30%。第三年造林成活率低于造林总面积85%的,将不再拨付剩余资金。
4.兑付渠道。对符合标准的造林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到各镇街区,由各镇街区根据核查结果,发放到各造林主体。
四、保障措施
市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市财政、审计、林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查指导工作。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