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29C/2015-00865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房产信息;市政府办公室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5-07-01
- 标 题: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文 号:安政办〔2015〕59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失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29C/2015-00865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房产信息;市政府办公室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5-07-01 | ||
标 题: |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 安政办〔2015〕59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失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潍政字〔2015〕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安政办〔2014〕95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请市金融办、市住建局抓紧对接有关企业和银行,争取在银行支持开发项目融资方面取得突破。请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认真落实潍坊市有关规定,对坐落位置不涉及湖泊、河道、水库等严重水土流失区域的建设项目,取消水土保持前置审批;对社会投资类项目放开招投标市场;对建筑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项目,不再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直接出具雷电防护等级参数。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