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7XF/2023-07103
- 分 类:检查方案 ;
-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2023-04-06
- 标 题:安丘市2023年第二季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方案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7XF/2023-07103 | 分 类: | 检查方案 ; |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06 | ||
标 题: | 安丘市2023年第二季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方案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安丘市2023年第二季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根据《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为保证本次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第二季度
二、抽查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抽取2022年12月31日前在安丘市审批服务局办理注册登记,并已录入“山东省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的公共场所市场主体,抽取比例为25%。
三、工作内容
(一)确定被检查单位和监督员。通过“山东省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抽取公共场所专业被监督单位中25%比例的单位为被检查对象。根据“综合执法、专业牵头”的原则从执法监督人员名录库抽取公共场所执法监督人员2名。
(二) 确定检查内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检查被抽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以下内容:
A、卫生管理情况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档案)情况、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B、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情况
7.配备、使用防病媒生物或废弃物存放设施情况
8.设置、使用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情况
9.卫生间设置、使用情况
C、通风系统管理使用情况
10.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情况
11.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评价情况
12.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情况
D、用品用具管理使用情况
13.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14.一次性用品用具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E、禁烟情况
15.设置禁止吸烟警示标志情况
16.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执行情况
F、其他
17.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8.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9.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