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7XF/2023-07103
  • 分  类:检查方案 ; 
  •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2023-04-06
  • 标  题:安丘市2023年第二季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方案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7XF/2023-07103 分  类: 检查方案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3-04-06
标  题: 安丘市2023年第二季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方案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2023年第二季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06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根据《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为保证本次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第二季度 

  二、抽查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抽取202212月31日前在安丘市审批服务局办理注册登记,并已录入“山东省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的公共场所市场主体,抽取比例为25%。 

  三、工作内容 

  (一)确定被检查单位和监督员。通过“山东省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抽取公共场所专业被监督单位中25%比例的单位为被检查对象。根据“综合执法、专业牵头”的原则从执法监督人员名录库抽取公共场所执法监督人员2名。 

  (二) 确定检查内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检查被抽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以下内容: 

  A、卫生管理情况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档案情况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B、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情况 

  7.配备、使用防病媒生物或废弃物存放设施情况 

  8.设置、使用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情况 

  9.卫生间设置、使用情况 

  C、通风系统管理使用情况 

  10.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情况 

  11.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评价情况 

  12.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情况 

  D、用品用具管理使用情况 

  13.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14.一次性用品用具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E、禁烟情况 

  15.设置禁止吸烟警示标志情况 

  16.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执行情况 

  F、其他 

  17.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8.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9.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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