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7XF/2022-02948 分  类: 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2-08-23
标  题: 安丘市卫健局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卫健局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2-08-23
      今年,卫健局共收到政协提案13件。按照市政协提出的办理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所有提案已按程序办理完毕,已全部答复并吸收采纳满意度100%

一、提案答复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提案(政协提案18,A类)。市卫健局成立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积极与宣传部门、团市委、市住建局和市委指挥部办公室对接联系,最大限度推进提案落实。一是加大新冠疫情防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播放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先后在“健康安丘”、“安丘信息”、“政务信息”等发布防控知识530余篇悬挂横幅60余条,设立宣传栏180余块。二是加强与志愿者组织的合作,定期对抗疫志愿者进行培训,充实抗疫一线力量。527日,市卫健局组织了全市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培训班,对镇街区、市直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了师资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单位组织继续组织全员培训,组建志愿者队伍,全面提高疫情防控和处置能力。三是对老旧小区等薄弱环节由物业公司统一接管。2022215,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丘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要求组建业主委员会,实现物业服务全脱管。安丘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做好居住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健全了疫情防控体系,明确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责任。四是建立健全抗疫一线激励机制。对医务人员从生活上关心关爱,从工作上注重休假制度落实,积极帮助困难职工,主动解决职工合理诉求。对于在疫情防控中工作突出的在护士节、医师节等节日隆重表彰。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传染病处置补助及时发放到位,让一线防控人员安心工作。

(二)关于建立医疗废弃物处理站的提案(政协提案19,C类)。目前,潍坊市现有“优艺环保科技(潍坊)有限公司”一家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潍坊市所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由该单位处置。经咨询上级业务部门,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设置事项,由地市级及以上的环保部门负责审批(卫健部门无此权限)。

(三)关于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助保险制度,服务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提案(政协提案62号,C类)。20205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重点工作攻坚年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强化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付,重大疫情患者救治费用不纳入总额控制指标。探索建立重大疫情患病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救助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范围限制和个人支付费用。落实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对符合条件、有需求的定点医院年底前全部纳入异地联网覆盖范围。积极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加快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提升重大疫情医疗保险和救助水平。经协调了解,截至2020年年底,我市(医保局、民政局)相关目标任务已实现。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妇幼保健市镇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政协提案87,B类)。对于镇级妇幼健康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落后,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情况,因是长期存在问题,包括人员配备、机构设置、体系建设等,目前,正在逐步提升。下步,将进一步强化育龄妇女、0-6岁儿童及孕产妇等方面系统化管理的协调,明确各级各单位工作职责,加强三级网络建设,加强上下协调,加强培训,争取尽快真正建立起以妇幼保健院为龙头的妇幼保健管理体系,确保全市妇幼项目顺利有序开展。

(五)关于解决女性HPV疫苗接种困难的提案(政协提案93号,C类)。目前,在我国使用的HPV疫苗包括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和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九价HPV疫苗接种年龄是16-26岁,全程接种三针,每针价格1330元;四价HPV疫苗接种年龄是9-45岁,全程接种三针,每针价格830元,二价HPV疫苗接种年龄是9-45岁,全程接种三针,进口每针价格590元,国产二价HPV疫苗每针价格361元。九价和四价目前只有美国默沙东公司生产的进口疫苗,国内无法生产,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海关进口数量较少、时间较长,导致全国疫苗数量严重短缺,每1个多月我市4价、9价各到位20人份左右,但仅市妇幼保健院接种门诊,现在已预约 2000多人。进口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是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今年只到位了50人份疫苗。国产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目前国内只有厦门万泰公司和泽润生物公司(今年山东刚刚挂网销售)生产,但产量有限。我市近期向厦门万泰公司和泽润生物公司各下了2100支(700人份)的订单,经多方协调,厦门万泰公司到位200支,泽润生物公司到位500支,已全部发放到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等预防接种门诊,各预防接种门诊领取疫苗后会根据预约的顺序通知预约受种者到接种门诊接种HPV疫苗。下步,我们会协调各厂家积极争取疫苗到位数量,尽量满足群众需求。

(六)关于长寿时代百岁人生如何应对养老问题的提案(政协提案118号,A类)。按照安丘市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标准,符合安丘户籍满100周岁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补贴。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高龄老人生活质量,积极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潍坊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继续实施“关爱生命”公益项目,按照每人每月发放1桶的标准,为全市71名百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发放奶粉。目前,已免费发放400余桶。面对老年人健康素养知识需要提高、普及力度不够、照护人照护能力有待提高、需进行综合系统的学习等情况,为更好的照顾好老年人,我们将持续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普及老龄相关政策法规,让更多的老年人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带来的好处,增强“孝老、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积极进行健康养老讲座巡讲,让老年人更加直观的了解自身身体状况。

(七)关于规范建立和健全婴幼儿早教班制度的建议(政协提案125号,A类)。2021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支持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大力发展多形式普惠服务,加强综合监管。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健委等部门也相继印发了《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托育机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试行)》、《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试行)》等文件。2021年我市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的任务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有效推进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一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要求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支持农村社区新建或改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推动小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等合建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兴办托育机构或开设托班。二是经过市卫健局审核备案的托育机构执行用水、用电、用气、用暖居民价格。20219月,山东省发改委、卫健委印发《关于托育机构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执行居民价格。其中,用电价格按照我省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执行;用暖价格按照当地居民价格执行;用水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规定执行;用气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规定执行。三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延伸服务。把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纳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依法逐步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岗前职后培训,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推进专业人员融合发展。可聘请教育、医疗机构等有经验的退休人员,充实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四是加强托育机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原则,各镇街区对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质量评估等制度,依法加强动态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服务质量,严防事故发生。

(八)关于逐步推行公立医院社区服务点的提案(政协提案138号,B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村级医疗卫生巡诊派驻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制订巡诊工作方案,建立定期巡诊制度,要求各镇街区卫生院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采取巡诊车服务等方式解决农村居民看病不方便的问题,实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让农村居民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为2个或以上邻近村提供服务,确保农村居民原则上使用当地常用交通工具或步行不超过30分钟即可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随着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下步将继续加大向基层医疗机构投入力度,打造覆盖城乡、上下联动、衔接互补、分级诊疗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助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有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九)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护理质量持续发展的提案(政协提案157,A类)。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中医医疗质量,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卫健局每年组织开展基层中医药质量控制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按照《潍坊市中医护理质控中心质控考核细则》标准要求,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访谈护士患者等方式,随机抽查护理部、病区,重点对护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的建立、是否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中医护理常规或中医护理方案和全院及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情况等进行考核。针对存在问题卫健局下发通报,提出明确要求,责成各镇(街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条逐项整改落实。一是提高对中医护理工作的认识。中医护理是中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中医护理有其自己的特色和内容,利用中医护理的优势为病人服务,是提高基层卫生院服务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要求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度重视,不断丰富提升中医护理工作。二是加强中医护理专业人员的引进与培养。通过扩大中医护理人员的招聘比例或外派骨干到上级医院学习培训等方式,提高护理人员的中医素养,以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三是加强中医护理培训。各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新入职工和西学中护士培训方案,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落实、有追究、有评价。四是建立中医技术操作的激励机制,鼓励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操作。

(十)关于将“重度骨质疏松症”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的提案(政协提案165,B类)。我局高度重视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多次针对慢性病管理召开会议并下发各项规章制度,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为全市慢性病管理工作提供指导依据,有效的促进了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均衡化。一是关于门诊慢性病病种。经与医保局对接,我市现行门诊慢性病政策是潍坊市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潍医保发201953)规定,“重度骨质疏松症”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范围。对于委员们提出将“重度骨质疏松症”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的提案,下步我们将积极向我市医保部门反映,争取潍坊市出台相关医保政策(县级市只是医保政策的经办机构和执行者,没有调整、修改政策的权力)对“重度骨质疏松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范围二是关于慢性病用药。我市现行的政策是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7号)文件,文件中明确要求,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国家药品目录(2021年)》,凡例、药品通用名、药品分类、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各地要严格执行,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和甲乙分类。治疗重度骨质疏松症的磷酸盐类药物,在《国家药品目录(2021年)》中,已在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完全可以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保障群众的用药需求。下步我们积极开展慢性病管理方面的宣传工作,让我市老年人了解慢性病存在的危害,从个人意识上重视慢性病、预防慢性病,消除对慢性病的恐惧,慢性病是可防、可控的。同时协调医保部门,将委员们的提议逐级进行上报,争取将重度骨质疏松症门诊用药纳入报销范围。

(十一)关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短缺,影响老百姓看病就医(政协提案179,B类)。一是根据国家提出的“分级诊疗”方案和强基层的卫生指导思想,在医疗专业学生分配机制方面对基层医疗机构予以倾斜,扩大医疗专业毕业生的招考数量,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专业人才队伍。二是进一步放宽对基层医疗专业的学历要求,并持续做好上级医院对基层的对口帮扶和业务指导工作。三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医务人员定向招聘等多种形式招揽人才,创造良好条件,使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强化上级医院的对口帮扶,上级医院选派业务骨干挂职做好传帮带工作,以老带新;选派基层医务人员去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解决人才断层问题,使基层人才队伍良性发展。放宽招聘条件,通过公开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逐步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工资待遇、绩效分配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十二)关于高血压、糖尿病、心梗等大病越来越年轻化(政协提案184,B类)。目前,我市管理高血压患者84594人,其中低于40岁的268人;管理糖尿病32632人,其中低于40岁的107人;管理冠心病患者9726人,其中低于40岁的11人。承担城乡居民健康查体职责的机构日益健全,在镇街主要由卫生院承担,在城区由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市立医院、市妇保院健康查体中心承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我们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对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已纳入管理的重点人群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我局一直将其列入公共卫生工作重点之一,已连续开展多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群众主动参与率也逐年提高。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要求,城乡居民在相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康档案时可免费享受一次健康体检,上述纳入管理的重点人群可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其他类别健康体检需要个人承担体检费用。

(十三)关于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政协提案188,B类)。近年来,根据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卫生资源分布、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交通条件等因素,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加强镇级卫生院、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市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目前,全19处卫生院全部建成“一级甲等卫生院”,创建数量居潍坊市首位。一是强化资金保障。2016以来,市、镇二级财政共拨付1.67亿元用于对19处乡镇卫生院进行新建或改扩建,新增业务用房6.1平方米。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三年拨付30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15个乡镇卫生院配备CT等必要的医疗设备,全市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二是加快协同推进。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政办[2020]29号)要求,用3年时间达到一村一室配备要求。2020年完成计划的30%2021年完成60%2022年全面完成。各镇街区党委政府对本辖区村卫生室新建改建承担主体责任,市财政根据建设进度,新建每处奖补1.8万元,改建每处奖补0.6万元,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目前,全市已建成村卫生室308三是统筹谋划。持续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投入力度,力争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全部为公房,面积满足需要,功能分区合理,业务流程合理,基础设施完善,医疗设备齐全,管理运行规范,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打造覆盖城乡、上下联动、衔接互补、分级诊疗的基层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

虽然前期我们在提案办理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领导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下步,希望各位委员一如既往的给予关心支持,多提宝贵意见,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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