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7XF/2021-69046 分  类: 政事权限清单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1-05-08
标  题: 安丘市妇幼保健院政事权限清单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妇幼保健院政事权限清单

发布时间:2021-05-08
 

事项类别

政事权限关系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依据

党建工作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1.核准党费;

2.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和群团工作。

3.督促换届、发展党员工作。

1.把党的建设要求写入事业单位章程。

2.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3.查验党费上缴情况并上缴卫健局机关党委

4.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1.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2.发展党员;

3.收取党费。

1. 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教育,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学习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履职尽责本领。

3.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抓好党员发展。

4.按党费收缴管理规定收取并上缴。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督查党组织建设工作

1. 压实抓党建主体责任,督导主管机关党组(党委)加强对事业单位党组织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场所保障等工作。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3.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干部

人事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2.做好干部教育培训;

3.做好干部日常监督。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事业单位不同领导体制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监督、考评。

批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因个人原因辞去任职的申请。

4.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5.审核事业单位职称评定工作。

6.审核并参与事业单位人事招聘工作。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3.《山东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4.《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5.《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单位自主人事管理。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抓好医院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2.决定内部组织机构、人员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

3.医院管理的干部、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岗位人员的任免,推荐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

4.决定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日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人事工作事项,招生培训、一线岗位人才引进等人才培养工作事项。

《山东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机构编制管理。

2.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工作。

1.按程序核定事业编制总量。

2.核定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3.按程序核定领导职数。

4.按程序调整其他机构编制事项。

5.事业人员调动(人社局)。

6.组织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社局)。

7.岗位管理等工作指导、备案(人社局)。

8.管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人社局)。

1.《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3.《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收入

分配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审核收入分配方案。

审核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收入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拟定收入分配方案。

拟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经费安排。

2.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相关工资待遇。

3.核定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

1.根据定员情况和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的需要核定市级预算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需求,并以其综合财力统筹安排(财政局)。

2.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休费待遇政策。

3.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

4.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

5.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人社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财务

资产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指导工作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2.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估工作。

3.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1.《关于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格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

2.《安丘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负责制定本单位财物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

3.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5.承担本单位投资项目工程财务决算;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预算核查工作;负责本单位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监管工作。

1.《关于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格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

2.《安丘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资产管理。

2.财务管理。

1.在职责范围内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督管理;做好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2.对资产管理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3.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4.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

5.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局)。

2.市财政局“三定方案”(财政局)。

业务

运行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1.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开展活动。

2.协助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证件变更、校验审核工作;

4.医师、护士注册变更、备案及注销审批; 

5.采购事项的审批备案。

1.按程序核准事业单位章程。

2.行使医院的举办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等。

3.监督、指导事业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按照事业单位章程开展活动。

4.以公益性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对医院实施年度绩效考核。

5.协助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理事业单位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6.审核医师、护士注册、变更、备案及注销申请;

7.对医师定期考核的审核工作;

8.批复达到公共采购限额标准的医疗设备及相关项目的采购业务申请。

《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1.医师、护士注册、变更、备案或注销;

2医师定期考核;

3.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

4.信息化项目建设立项并实施;

5.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6.提请相关招标采购的业务;

7.开展全妇幼项目工作及日常工作

1.制定《医疗技术管理办法》,对拟开展医疗技术初步筛核、专家审核及提报备案;

2.负责医师、护士注册、变更手续初审;

3.制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拟定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

5.拟定信息化项目建设立项申请及项目落地;

6.负责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7.负责达到公共采购限额标准医疗设备及相关项目论证及申请;

8.负责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招标采购项目办理进场交易。

9.测算自主定价项目成本,确定自主定价项目备案价格;

1.《执业医师法》(国主席令第5号);

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卫生健康委第1号令);

3.《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原国卫计委令第13号);

5.《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卫生部令

第59号);

6.《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卫医发〔2007〕66号);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业务

运行

 

 

10.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11.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12.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3.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安丘市妇幼保健院章程》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对妇幼项目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1.指导妇幼项目及日常管理工作。

2.对妇幼项目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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