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295408/2015-00055 分  类: 专项规划;发展规划 ;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市卫计局 发文日期: 2015-12-23
标  题: 安丘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

发布时间:2015-12-2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和潍坊市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中医药事业发展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以“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三级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各级医疗机构现有中医床位733张,中医药人员245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家,业务用房面积2.98万平方米,年门诊住院总人次21.8万人次,年业务总收入1.3亿元。全市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45%左右的村卫生室设中药橱。

  2.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以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和中医药特色建设为抓手,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基层中医药应用率大幅提升。我市成功创建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市人民医院中医科被确定为潍坊市第一批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为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市先后建成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卫生院2处;建成潍坊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卫生院2处、村卫生室3处。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处卫生院被确定为潍坊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单位,6处卫生室被确定为潍坊市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建设单位。

  3.专科及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按照“以专科促发展”的思路,大力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基本形成了分布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中医药重点专科群,中医药人才梯队日趋合理。全市共拥有1个国家级、1个省级、4个潍坊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潍坊市级重点专病2个。全市现有县级中医药师承指导老师3人,继承人6人;潍坊市级优秀学科骨干1名,潍坊市基层名中医16名。

  4.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以相关学会为平台,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的优势,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医药人员的学术地位和水平,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近三年,共承担潍坊市卫生局中医类科研立项12项。

  5.中医药政策环境明显优化。各级政府逐步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市政府成立了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出台了《安丘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暨工作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

  1.中医药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中医医院起步晚、规模小、底子薄,与市级综合医院相比,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综合服务能力偏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简陋,中医药人才缺乏。60%左右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没有中药橱(柜),30%左右的村卫生室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2.中医药管理体制不够健全。中医药管理人员少,市卫计部门虽设有中医药管理科,但专职人员相对较少,大量的中医药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3.中医药的扶持政策不足。传统的中医诊疗方式和中药饮片、适宜技术价格低廉,中医药缺乏鼓励应用政策;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倾斜政策不足,基层中医药人才“引不来、留不住”;对老中医药专家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鼓励支持中药自制制剂研发和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

  4.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够。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比例偏低,占医药人员总数的30%左右,与60%的标准要求差距较大;中医劳务价值未能充分体现,中医特色诊疗补偿政策不到位,中医医院为维持经营存在“西化”现象,中医药应用率低。

  5.中医药产业化发展缓慢。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托老等健康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中药种植、研发、推广应用能力仍较弱,研发投入严重不足,创新能力薄弱。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有关要求,紧紧抓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战略机遇,推动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科学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与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统筹城乡、区域中医药协调发展。大力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

  2.转变方式,突出特色。从相对单一的疾病治疗模式转变为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一体的综合防治模式;从注重中医医院发展转变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展壮大中医药的共同发展模式;从注重中医医院的规模扩张转变为在继续扩大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特色优势建设和服务功能完善。

  3.继承发展,创新科技。中医药发展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通过知识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4.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在管理体制、投入补偿机制、公立中医医院改革、中医药服务模式、中医收费方式、中医药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强研究,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适应中医药发展需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均衡发展、功能完善、优势突出、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更趋完善,中医药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中医药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中的作用更加显著(主要指标见附件)。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主要任务

  1.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优化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中医药服务领域,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市中医院建成为基础设施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健全,中医药专科特色优势突出,基本服务功能齐全,具有区域带动辐射作用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成为基层中医药发展“龙头”。

  (2)非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中医药临床科室建设。综合医院按标准设置中医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国医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橱柜及中医药人员;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

  2.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基础和内涵建设。推进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深化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克服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同质化发展弊端,以等级评审和持续改进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

  (2)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充分发挥专科带动作用,对已确定的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强化建设,并适度扩大专业与区域覆盖面,“十三五”期间再增加5个专科作为重点进行建设,发挥重点专科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技术协作、提高临床疗效的作用。

  (3)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依托中医医院,打造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对科研项目管理,逐步提升中医药科研项目的层次和质量。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依托国家重点专科建设协作组平台,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的合作攻关,加大中医药研究与开发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疗效、价格等优势,提高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技术使用比例,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加快实施疗效确切、技术规范的中医临床诊疗规范及临床路径研究;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特色制剂的研究开发;培育和推广先进适宜、安全可靠、疗效确切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逐步形成有特色、有影响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网络。

  (5)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加强中医药人员配置和培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城乡社区普及中医药服务技术和中医药知识,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知晓率和满意率,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6)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中医医院对感染性疾病防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立中医医院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中医医院急救能力,使其成为区域医疗救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

  (1)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制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积极引进高学历、高职称的学科带头人,以及具有研究、开发和成果转让能力的中医药专家。培养一批中医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加强市级以上名老中医药专家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力度,通过跟名师、读经典等新型师带徒形式,培养具有扎实的传统文化修养、深厚中医理论功底及较强中医临床诊疗能力的传统型中医师,促进名老中医优秀经验传承、总结和发展。

  (2)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制订鼓励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政策措施,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开展农村中医骨干培养项目,遴选一批基层名中医和基层中医骨干。继续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实现基层医疗机构100%全覆盖。做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民间优秀中医挖掘和保护,继续实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准入和培养工作。

  (3)加强中医药人员整体素质培养。推进中医药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抓好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开展“西学中”培训,壮大中医药人员队伍。

  4.加快中药现代化、产业化进程

  (1)明确中药产业发展目标和定位。坚持“科技创新、跨越发展”方针,树立标准为先、质量为本、科技为先、品牌为本的理念,打造高起点的现代中药产业架构,全面推进中药现代化和产业化。

  (2)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林下木本中药材种植产业和中药材深加工企业发展,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林下中药材原材料种植基地,加强中药企业品牌建设,培育在省内、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药品牌,做大做强林下中药材种植和中药生产企业,利用道地药材资源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带动中药材生产发展,加速中药材产业的深化。

  (3)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中药产业现代化进程。强化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加大科研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鼓励生产企业开展中药制剂研发生产和传统中药的二次开发。

  (4)支持院内中药制剂的研发和使用。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研发使用,鼓励医疗机构将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制剂室研发为方便的院内中药制剂。扶持建设符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标准的中药制剂室,支持中医医院设置区域制剂中心。加强院内制剂管理,保证中药制剂的质量和安全。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院内中药制剂可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调剂使用。

  5.推进中医药文化和信息化建设

  (1)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弘扬中医药行业优秀传统职业道德,打造并形成安丘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或主导富有特色的主题旅游产品、主题公园、专题会展、生态园区、音像出版物等中医药文化及其衍生产品开发,逐步形成中医药文化产业链。中医医院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诊疗活动、建筑风格和服务品牌塑造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

  (2)宣传部门与卫计部门联合制定宣传计划,建立中医专栏,每月至少2次以上宣传中医药方面的政策、名老中医人才、养生保健科普知识等内容,引导广大居民对中医药的正确认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置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对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3)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中医医院的信息化进程,努力打造“数字化中医医院”。重视信息化技术在中医药科技创新领域的应用,加快中医药资源、医疗、文献、科研数据库的建设,推广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电子病历等信息技术服务,不断完善中医药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6.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

  (1)探索中医药专家和机构在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健康产业发展中的业务指导作用,将中医药养生保健的特色服务理念和方法融入旅游休闲、疗养度假、养老保健等产业中,鼓励医疗机构和卫技人员开展中医药保健养生康复和防病治病工作。

  (2)依托中医医疗机构,结合健康教育的组织资源和思路,提升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健康产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开展养生培训、养生讲座、养生论坛,用抓产业的理念培育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健康产业。

  (3)深入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探索建立以中医药为主体、现代医学为支撑的新型保健康复模式。在市中医院设置“中医养生堂”,创新中医药新的发展方式和服务模式,探索实施慢性病、“治未病”的菜单式服务,带动养生(养老)医疗保健服务产业的发展。

  (二)重点项目

  1.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专项

  (1)市中医院建设规划项目。按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整体部署,依据统一的建设标准,对市中医院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2020年完成院房屋设备改造和建设任务。

  (2)纯中医诊所建设规划项目。优先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开办纯中医诊所(仅提供中医药服务),至2020年,新增设置纯中医诊所不少于5所。

  (3)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全部县级综合医院按照国家《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和人员。到2020年,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不低于总标准床位数的6%,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3个。县级综合医院全部创建为潍坊市级以上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巩固完善“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成果,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以上项目要注意节约集约用地,以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为先,少占农用地、耕地,避让基本农田。各中医医疗机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充分衔接。

  2.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专项

  (1)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完成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设置,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及中医药人员。到2020年,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10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的40%以上。

  (2)市县镇村中医药“四级帮扶”项目。自2014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县镇村中医药“四级帮扶”工作。市中医院接受潍坊市级帮扶;中医院100%帮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帮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帮扶工作时限为3年,每年完成总任务数的三分之一,帮扶期满可经双方协商续签帮扶协议。

  (3)“三堂一室”建设项目。中医医院将老中医药专家门诊、针灸理疗康复门诊、中医咨询、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养生保健、食疗等纯中医药诊疗项目整合,集中设置高标准的“名医堂”、“中医养生堂”和“名老中医工作室”。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国医堂”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23处医疗机构建设。实现中医医院设置“名医堂”、“中医养生堂”和“名老中医工作室”,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市立医院设置“名老中医工作室”,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国医堂”的目标,全面打造“安丘中医”文化品牌。

  (4)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项目。以建设中医药重点专科(学科)为重点,全面提升我市中医药核心竞争力。中医医院至少再创建5个市级以上重点专科或专病,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其他医疗机构新建至少5个市级以上重点专科或专病。到2020年,全市新增10个市级以上重点中医专科(专病)。

  (5)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地区建设项目。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建设工作,建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地区。

  3.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1)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系统培养5名市级以上名中医药专家,3名中医优秀学科带头人,5名优秀学科骨干,5名优秀中医护理骨干。引进或培养5-10名中医、中西医结合硕士研究生。

  (2)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挖掘基层名老中医,重点培养10名省市级基层名中医。实施基层人才培养工程,对农村中医药人员开展以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贯穿市镇村三级的人才培养项目,开展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社区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达30%以上,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4.中医药继承及创新体系建设专项

  (1)师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研究,二级以上医院为潍坊市级以上卫计行政部门确定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名中医设立工作室,完善中医药学术传承、研究以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新模式。2020年,每处医院力争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由所在单位对指导老师给予经费补助。

  (2)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努力建设潍坊市级以上中医药重点实验室。

  (3)中药制剂中心项目。中医院按程序建设中药制剂研究中心。力争2020年完成建设任务。

  (4)中医药生态养生托老保健中心。依托中医医院,规划建设1处高标准中医药生态养生托老保健中心。

  5.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

  (1)中医医院文化建设项目。根据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文化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积极创建潍坊市级以上中医药文化建设单位。

  (2)中医药博物馆建设项目。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至2020年争取建成1处中医药博物馆。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中医药体制和机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加强中医药行业的规划和统一管理。继续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健全完善中医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出台鼓励民间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加大中医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力度,建立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内部各环节、各岗位之间公平有序竞争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增强中医医疗机构的生机和活力。

  (二)完善中医药投入补偿政策。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公共财政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中医药投入政策,建立稳定的中医药经费投入机制,并优先向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

  (三)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和价格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将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按同等原则对待,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按照中西医并重原则,医保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医药特点,鼓励使用中医药。合理制定名老中医药专家诊疗费标准。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要求,合理制定医疗收费价格。及时调整和合理制定公立医疗机构中针灸、推拿、刮痧、拔罐、中医整骨等传统项目收费标准。加强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中药自制剂价格管理,及时调整中药自制剂销售价格。选择部分中医医院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

  (四)落实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全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卫计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中医药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同时履行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改部门负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的政策机制;加大对中医重点项目建设的投入,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财政部门负责完善中医药事业补偿机制,研究制定中医药投入政策方案,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配合卫计行政部门完善中医药人才机制,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人事政策和职称政策,抓好鼓励基层中医药人才引进和优秀学术带头人培养工作。编制部门负责健全落实中医药管理体系、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完善中医药价格政策,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及时调整并落实中医传统项目的收费标准。宣传部门负责制定中医药宣传方案,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和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加强药品市场管理,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附件:安丘市中医药发展主要指标(201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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