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301j/2020-34493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文化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0-11-20
标  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新军同志 解读《关于开展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新军同志 解读《关于开展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完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进国家级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建设事业繁荣与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要求,2020年10月27日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

二、起草过程

根据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由安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拟定《关于开展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初稿。非遗保护中心根据国家、省、市各级非遗申报的文件精神并结合过去已开展的第一至六批次县级非遗项目通知,拟定了初稿,局党组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是安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活动;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是安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所在区域及地理环境、分布区域、历史渊源、基本内容、主要特征、重要价值、存续状况、传承谱系、代表性图片、保护单位信息、项目五年保护计划等。

三是安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材料清单和时间截点。

(一)项目申报书,每个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电子版以邮件或光盘形式报送。

(二)传承人同意申报该项目的书面授权证明,每个项目1份。

(三)申报者同意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和推广工作的授权书,每个项目1份。

(四)申报项目辅助材料(没有可不报)

1.照片和其他图表,每个项目统一编号,并附文字说明和摄影者、版权所有者的姓名,每个项目1套;

2.录音带、录像带、数字化文件等,每个项目1套;

3.理论研究专著、剧目抄本、曲谱、历史文献、宣传册、简报及其他书面资料等,每个项目1套。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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