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295256/2021-05701 分  类: 惠民政策汇编 ; 统计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1-03-26
标  题: 安丘市统计领域惠民政策汇编 文  号: 安政办〔2021〕10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统计领域惠民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2021-03-26

一、有关激励政策

1.对新纳限的“规上”企业(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除外),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并奖励企业统计人员5000,只奖励1名统计人员1次,不重复奖励。对故意退库又重新入库的企业不予认定。

2.优先保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的在库“规上”企业的改扩建项目及发展用地需求。

3.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优先给予应急转贷资金、融资担保支持。

4.支持“规上”企业向上争取资金。国家、省、潍坊市产业政策专项资金及贴息资金扶持项目,积极推荐“规上”企业项目中申报。

5.对于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优先推荐“规上”企业优秀企业家评先树优。

“规上”企业申报标准

“规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简称贸易企业) 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企业和全部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

3.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批发业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业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体育文化娱乐业。年营业收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三、其他:

1.适用范围为2020年至2022年的新纳限企业,有效期3年。

2.对符合“规上”标准达到入库条件,但通过隐瞒销售收入刻意偷逃税款、不如实提供相关数据等手段,拒不入库的企业和个体户依法进行惩处。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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