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416Q/2023-02557
  • 分  类:政务动态 ; 对外经贸合作
  •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 发文日期:2023-02-07
  • 标  题:经贸预警信息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416Q/2023-02557 分  类: 政务动态 ; 对外经贸合作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3-02-07
标  题: 经贸预警信息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经贸预警信息

发布时间:2023-02-07
 一、美国作出氯化钡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

2023年2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印度的氯化钡(Barium Chloride)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政府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在本次裁定中,5名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将对进口自印度的氯化钡颁布反补贴征税令。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827.39.4500项下的产品。

2022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的氯化钡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2年6月13日,美国对进口自印度的氯化钡作出反补贴初裁,2022年8月11日,美国对进口自印度的氯化钡作出反倾销初裁。2023年1月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印度的氯化钡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补贴率为23.57%。(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3/er0202_63486.htm

二、美国对定尺碳钢板发起第四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Cut-to-Length Carbon-Quality Steel Plate)发起第四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启动第四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双反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3月3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3年4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1999年3月16日,美国对进口自捷克共和国、法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韩国和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的定尺碳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对进口自法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启动反补贴调查。1999年12月29日,美国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00年2月10日,美国正式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2005年12月6日,继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后,美国商务部第一次延长对进口自上述国家的定尺碳钢板双反的征税令;2012年1月4日,继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后,美国商务部第二次延长对进口自上述国家的定尺碳钢板的双反征税令。2016年1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启动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4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定尺碳钢板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3/02/01/2023-02080/cut-to-length-carbon-quality-steel-plate-ctl-plate-from-india-indonesia-and-south-korea-institution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3/02/01/2023-02083/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三、马来西亚对日本合金或非合金冷轧钢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3年1月31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称,应马来西亚国内生产商Mycron Steel CRC Sdn. Bh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日本的宽度小于1300毫米(冷缩)未包覆、未镀或未涂覆(卷,片,条,箍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合金或非合金冷轧钢产品[Cold Rolled Products of Alloy or Non-Alloy Steel of a Width Less Than 1300mm (Cold-Reduced) Not Clad, Not Plated or Not Coated (In Coil, Sheet, Strip, Hoop or Any Other Forms)]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和东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为7209.15.00 00、7209.16.10 00、7209.16.90 00、7209.17.10 00、7209.17.90 00、7209.18.99 00、7209.25.00 00、7209.26.10 00、7209.26.90 00、7209.27.10 00、7209.27.90 00、7209.28.90 00、7209.90.90 00、7211.23.20 00、7211.23.90 00、7211.29.20 00、7211.29.90 00、7211.90.11 00、7211.90.12 00、7225.50.90 00、7225.99.90 00、7226.92.10 00和7226.92.90 00。

调查问卷将发放至相关进口商、生产商、出口商及协会,其他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2023年2月15日向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领取调查问卷,应不晚于2023年3月2日向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证明材料。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联系方式:

Director

Trade Practices Section

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dustry (MITI)

地址:Level 9, Menara MITI No. 7, Jalan Sultan Haji Ahmad Shah 50480 Kuala Lumpur, Malaysia

电话:(603)6208 4632/4634/4636

传真:(603)6211 4429

电子邮箱:alltps@miti.gov.my

更多信息:

https://www.miti.gov.my/index.php/pages/view/8405(编译自: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miti.gov.my/miti/resources/Media%20Release/INITIATION_OF_AN_ANTI-DUMPING_DUTY_INVESTIGATION_CONCERNING_IMPORTS_OF_COLD_ROLLED_PRODUCTS_OF_ALLOY_OR_NON-ALLOY_STEEL_OF_A_WIDTH_LESS_THAN_1,300MM.pdf

https://www.miti.gov.my/miti/resources/Anti-Dumping%20and%20Countervailing%20Measure/Measure%20in%20Force/PUB33.pdf

四、欧亚经济联盟发布乌克兰热轧角钢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

2023年1月2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3/349/AD22R1号公告,发布乌克兰热轧角钢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建议维持欧亚经济委员会第133号决议确定的37.89%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为法兰(含碳)宽度为20毫米至200毫米、低合金和合金热轧等边角钢,涉及税号7216 21 000 0、7216 40 100 0、7216 50 100 0、7216 50 990 0和7228 70 100 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耐腐蚀热轧角钢。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2月7日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16年8月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乌克兰的热轧角钢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10月4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17年10月3日第133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自2017年11月3日起正式对乌克兰涉案产品征收37.89%反倾销税。2022年3月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5月2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公告,依据2022年5月23日第85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将乌克兰热轧角钢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3月8日(含),税率维持37.89%不变。(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原文:

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37918/oa_23012023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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