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下列全市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执法主体(67个)
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安丘市科学技术局
安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丘市公安局
安丘市民政局
安丘市司法局
安丘市财政局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丘市交通运输局
安丘市水利局
安丘市农业农村局
安丘市商务局
安丘市文化和旅游局
安丘市卫生健康局
安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安丘市应急管理局
安丘市审计局
安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安丘市统计局
安丘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丘市税务局
安丘市档案局
安丘市国家保密局
安丘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安丘市新闻出版局
安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丘监管支局
安丘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安丘市消防救援大队
安丘市新安街道办事处
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
安丘市凌河街道办事处
安丘市景芝镇人民政府
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
安丘市大盛镇人民政府
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
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
安丘市石堆镇人民政府
安丘市柘山镇人民政府
安丘市官庄镇人民政府
安丘市金冢子镇人民政府
安丘市气象局
安丘市烟草专卖局
安丘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安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安丘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新安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兴安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城里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大汶河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景芝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凌河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石埠子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大盛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辉渠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郚山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石堆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柘山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官庄派出所
安丘市公安局金冢子派出所
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和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所属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依法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相关要求
(一)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
(三)在市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市级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对其所属的行政执法主体,自行确认公布,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今后,凡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安丘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