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8890/2025-01806
- 分 类:执法信息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2025-06-27
- 标 题:2025年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8890/2025-01806 | 分 类: | 执法信息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27 | ||
标 题: | 2025年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2025年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机构设置:信用监管科、价格检查科、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管科、知识产权广告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监管科、市场秩序科、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兴安市场监管所、新安市场监管所、景芝市场监管所、大盛市场监管所、辉渠市场监管所、石埠子市场监管所、官庄市场监管所、吾山市场监管所、柘山市场监管所、金冢子市场监管所、凌河市场监管所、石堆市场监管所、时装城市场监管所、青云山市场监管所、酒之城市场监管所
办公地址:安丘市向阳路428号
联系方式:信用监管科(0536-4363571)、价格检查科(0536-4368013)、反不正当竞争科(0536-4368013)、网络交易监管科(0536-4636211)、知识产权广告科(0536-4365411)、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0536-4231536)、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0536-4252607)、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0536-4398135)、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科(0536-4369315)、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0536-42553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0536-4231579)、标准计量认证监管科(0536-4231539)、市场秩序科(0536-4261711)、市场监管执法大队(0536-4289329)、兴安市场监管所(0536-4218315)、新安市场监管所(0536-4730315)、景芝市场监管所(0536-4613315)、大盛市场监管所(0536-4681315)、辉渠市场监管所(0536-4821315)、石埠子市场监管所(0536-4691315)、官庄市场监管所(0536-4651315)、吾山市场监管所(0536-4961315)、柘山市场监管所(0536-4861315)、金冢子市场监管所(0536-4791315)、凌河市场监管所(0536-4642315)、石堆市场监管所(0536-4700315)、时装城市场监管所(0536-4224315)、青云山市场监管所(0536-4321315)、酒之城市场监管所(0536-4613315)
二、执法职责
(一)负责全市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
(七)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
(八)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九)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
(十)依职责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执法权限
负责我市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四、执法依据
(一)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特种设备安全法、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五)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六)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八)商标法、专利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专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五、执法程序
详见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http://wfaqzwfw.sd.gov.cn/aqs/department/departmentHall/departmentHallInfo?id=AQ370784SC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奖励:推荐、初审-研究、上报-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表彰奖励决定。
行政给付:协调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的依据、标准、数额、发放程序等;本级人民政府发放抚恤或给予救助。
行政裁决:申请-受理-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答复-审理--调解-裁决。
行政执法流程图
六、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向阳路428号办公室
网络投诉:http://wfaqzwfw.sd.gov.cn/aqs/department/departmentHall/departmentHallInfo?id=AQ370784SC
电话投诉:0536-4261711
信件投诉: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向阳路428号办公室
邮件投诉:aqscjg@wf.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