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8890/2025-00416
  • 分  类: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2025-05-29
  • 标  题: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84号《关于提升城市品质,规范管理校外托管机构的提案》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8890/2025-00416 分  类: 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5-05-29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84号《关于提升城市品质,规范管理校外托管机构的提案》提案的答复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84号《关于提升城市品质,规范管理校外托管机构的提案》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29
 
 赵慧、李艳、郭志英、王宗军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品质,规范管理校外托管机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25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市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意见》(安政办〔20244号),此意见根据《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潍政办字〔201988号),确定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日常管理,同时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餐饮经营秩序,保护广大中小学生饮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每年对全市提供餐饮服务的校外学生托管机构进行集中整治。从整治情况来看,提供餐饮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基本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能从固定超市购进蛋、肉、菜等食品原料;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有固定的加工场所及消毒设施设备,能够保障就餐学生的食品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校外学生托管机构主要集中在城区,少数乡镇也存在校外学生托管机构,但数量少,就餐人员不多。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食品及食品原料购进验收不规范,未索要供货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未留存食品及食品原料购物小票等。

2.肉、菜、水产品的清洗、加工的空间狭小,冰箱冰柜等食品贮存设施设备少,生熟食品的加工过程存在互相交叉污染的风险。

3.新开办的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厨房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开办时间较长的业户厨房卫生条件相对较差;城区的校外学生托管机构条件好于乡镇的校外学生托管机构。

三、下步打算

一是及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校外学生托管机构经营行为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均已下达责令整改书,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 “回头看”,对积极配合、整改及时的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允许继续经营,对拒不整改、不配合、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业户,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或予以取缔。

二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更新提供餐饮服务校外学生托管机构的数量,全面、准确掌握校外学生托管机构经营状态,确保底数清、状态明、监管准,切实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后患。

三是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在对校园食堂抽检的同时,对较大规模的校外学生托管机构经营的食品、食品原料等进行抽检,尤其是针对问题发现率的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进行抽检,切实保证就餐学生的饮食安全。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签章)           承办单位章 

2025520

 

联系单位: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 徐伟臣             

联系电话: 0536-4261711        

注:解决程度用ABC表示。

 

丘市政协委员提案办实情况意见

编号

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84

第一提案人姓名

赵慧

承 办 单 位

安丘市市场监管局

承办科室或承办人

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监管科

提案题目

关于提升城市品质,规范管理校外托管机构的提案

  

  

 

 

书面答复时间

            

见 面 时 间

            

委 员 签 名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满

意的

原因

 

办 理

 

结 果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需逐步解决的;

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无政策依据,暂时无法解决或不能解决,需做好解释工作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