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8890/2020-27432
  • 分  类:执法公示 ; 工商;质量监督;标准;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2020-11-30
  • 标  题: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职责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8890/2020-27432 分  类: 执法公示 ; 工商;质量监督;标准;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0-11-30
标  题: 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职责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职责

发布时间:2020-11-30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一)负责全市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

  (七)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

  (八)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九)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

  (十)依职责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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