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3440/2020-67680
- 分 类:办事指南;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经办流程 ;
-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2025-05-13
- 标 题:13.创业补贴申领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3440/2020-67680 | 分 类: | 办事指南;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经办流程 ; |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13 | ||
标 题: | 13.创业补贴申领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13.创业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创业补贴申领
二、公开内容
1、文件依据
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潍人社规〔2019〕4号)
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社〔2019〕17号)
2、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3、补贴标准
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补贴1.5万元,个体工商户补贴2000元。
符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每个岗位补贴2500元。
4、申请条件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且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人员提高到2万元;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正常经营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5、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创业者身份证;
(3)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4)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书;
(5)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加盖公章);
(6)《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空表;《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样表
(7)社会保险缴费单据。
6、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7、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
安丘市文汇路中段市民之家三号馆三楼
9、办理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
0536-620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