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3440/2020-67680
  • 分  类:办事指南;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经办流程 ; 
  •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2025-05-13
  • 标  题:13.创业补贴申领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3440/2020-67680 分  类: 办事指南;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05-13
标  题: 13.创业补贴申领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13.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2025-05-13
 

一、事项名称

创业补贴申领

二、公开内容

1、文件依据

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潍人社规〔20194号)

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社〔201917号)

2、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3、补贴标准

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补贴1.5万元,个体工商户补贴2000元。

符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每个岗位补贴2500元。

4、申请条件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10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且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人员提高到2万元;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811日以后注册),正常经营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201310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5、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创业者身份证;

3)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4)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书;

5)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加盖公章);

6《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空表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样表

7)社会保险缴费单据。

6、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7、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

安丘市文汇路中段市民之家三号馆三楼

9、办理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

0536-620868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