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3440/2021-67704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 ; 
  •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2021-01-14
  • 标  题:安丘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3440/2021-67704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 ;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1-01-14
标  题: 安丘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4
 

各镇(街、区)人社所:

根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省人社厅和潍坊市人社局有关文件通知及管理规定,各镇(街、区)近年来开发了一系列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为规范管理,明确责任,防范审计风险,现将有关问题做进一步通知。

一、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的管理要求

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由镇(街、区)安排专人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实行岗位实名制管理,各镇(街、区)要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岗位工资发放情况全部登记造册,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岗位工资发放情况。

建立日常考勤、考核制度。将考勤和考核情况作为支付劳动报酬的依据。对存在空岗、挂岗、虚报冒领、冒名顶替、骗取补贴资金等吃空饷行为的,应坚决停止其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并追回套取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

省人社厅制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通知中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人员须终止劳动合同,并及时报告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一)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二)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四)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存在的问题

近期通过抽查发现:部分人员在公益性岗位管理手册填写过程中出现为自己签字或者被帮扶人签字笔迹一致的现象。在打电话问询部分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时发现:部分人员电话停机、拒接、空号;或者回答什么都不知道、在外地打工、一直没干(或者安排了不干)吃空饷、没在家、已上班、亲人接电话(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出现意外情况中途不干、一直没发工资或工资停发(我们正常发放);或者所做公益性岗位与安置不符、联系不上本人等情况。

请各镇(街、区)高度重视,本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迅速安排人员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2021122日前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发市民之家三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农村管理科。

    箱:79188413@qq.com

咨询电话:6208687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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