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3440/2020-28956
  • 分  类:上级重要政策解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2020-06-22
  • 标  题:【上级重要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3440/2020-28956 分  类: 上级重要政策解读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0-06-22
标  题: 【上级重要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上级重要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2

 

一、新版证书发放

各市须统一使用“山东省人事考试证书管理系统”发放新版证书,为考生提供邮寄与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考生申请邮寄的,要及时推送EMS(邮政特快专递)安排投递;考生现场领取的,要积极利用省厅配发的高拍仪、电子签名板、身份证阅读器等硬件设备留存领证电子材料。通过该系统实现证书发放信息化管理,确保证书去向可查、可追溯。

二、旧版证书发放

各市要严格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旧版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45号)要求,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材料报送,有序开展旧版证书发放工作,在审核、填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时,要确保表格中关键字段填写完整、内容准确无误、印章规范清晰。

二、证书补换工作

(一)规范工作流程

1.及时上报申请。为更好地服务考生补换证书、缩短补办等待时间,证书补换申请由按季度报送改为按月报送。各市要及时整理、汇总受理的考生补换证申请,审核无误后于每月末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2.严格审核信息。对提出证书补换申请的考生,要认真核对其姓名、证件号码、级别、专业、批准日期等信息是否与证书数据库一致。核对信息须依据证书数据库,尊重历史数据,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规范报送材料。严格按照《证书补换操作说明》(见附件)要求整理、报送材料和数据,确保报送材料格式规范、上传数据准确无误。各市报送的补换证书材料和数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后直报上级有关部门,不再逐一核对。各市因工作不严谨导致的补换证书数据错误情况,将与年度人事考试工作总体评价挂钩。

(二)开具相关证明

1.开具成绩合格证明。为解决考生申请补换证书期间急需用证的问题,省人事考试中心可先行开具成绩合格证明。考生可向所在市提出开具成绩合格证明申请,各市审核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按照原有补换证流程提交证书补换申请。

2.开具职/执业资格证明。对于国家已经取消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广告师、管理咨询师、质量(初级、中级)、价格鉴证师、物业管理师、国际商务师(外销员)、企业法律顾问、招标师、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人等15项职业资格考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不再受理考生相应证书的补换申请,可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具职/执业资格证明,各市须按证书补换流程报送相关材料、数据。

三、证书查询验证工作

(一)网络查询验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查询验证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7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验证系统,下载打印本人所持证书的电子证书或电子文件。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查询验证结果显示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加盖证书用印单位的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代替纸质证书。其他任何形式的电子证书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暂未实行电子证书的,查询验证结果显示为标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查询结果”字样的电子文件,该电子文件可作为通过该项考试的证明。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可通过证书查询验证系统在线验证证书信息真伪。

(二)现场查询验证。对于各市发放的暂未纳入网络查询验证的证书,各市应提供现场查询验证服务。现场查询验证服务一般面向用证单位,不对个人提供验证(个人证书可使用存档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证明其真实性)。各市需认真核对证书原件所载信息是否与证书数据库相符,并告知用证单位查询验证结果。

 四、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顾问:李倩

咨询电话:0536-620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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