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370784681727845K/2015-00368
- 分 类:办事指南 ; 社会保障
- 发布机构:市社保中心
- 发文日期:2015-09-01
- 标 题:“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是不是一回事怎么办理
- 文 号:
- 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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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2370784681727845K/2015-00368 | 分 类: | 办事指南 ; 社会保障 | ||
发布机构: | 市社保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5-09-01 | ||
标 题: |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是不是一回事怎么办理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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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是不是一回事怎么办理
目前“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已经合并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每年的9至12月为下一年度的缴费期,逾期后不再办理。为解决新生儿患病医疗,实行“即时参保”制度,可在出生后一周岁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缴费期内,根据户籍所在地到户籍所在地村委或单位参保,在市直学校上学的学生在学校参保,其他人员持户口簿等证件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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