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370784681727845K/2015-00368
  • 分  类:办事指南 ; 社会保障
  • 发布机构:市社保中心
  • 发文日期:2015-09-01
  • 标  题:“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是不是一回事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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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70784681727845K/2015-00368 分  类: 办事指南 ;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市社保中心 发文日期: 2015-09-01
标  题: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是不是一回事怎么办理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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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是不是一回事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15-09-01

  目前“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已经合并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每年的9至12月为下一年度的缴费期,逾期后不再办理。为解决新生儿患病医疗,实行“即时参保”制度,可在出生后一周岁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缴费期内,根据户籍所在地到户籍所在地村委或单位参保,在市直学校上学的学生在学校参保,其他人员持户口簿等证件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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