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316467W/2023-02182
- 分 类:农业补贴;资金申请指南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2023-04-03
- 标 题:【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安丘市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316467W/2023-02182 | 分 类: | 农业补贴;资金申请指南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03 | ||
标 题: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安丘市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安丘市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请指南及监督渠道
二、补贴范围:全市所有镇街区
三、补贴标准:强制免疫疫苗价格补贴不高于当年县级级统一招标采购强免疫苗价格,补贴畜禽数量以山东省动物检疫信息系统中记录的该养殖场户申请期产地检疫数量为申请补助的畜禽出栏量;以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的畜禽存栏数量为申请补助的畜禽存栏量。
高致病性禽流感:种禽、蛋鸡等每羽不超过0.6元;商品肉鸭每羽不超过0.15元,其他商品肉禽每羽不超过0.09元。
口蹄疫:猪每头不超过1.6元;种牛、奶牛每头不超过4元,肉牛每头不超过2元;羊每只不超过1元。
小反刍兽疫:羊每只不超过0.4元。
布鲁氏菌病:牛每头不超过1.5元;羊每只不超过0.3元。
四、申请程序:
(一)申报材料。推行便民服务,养殖场户通过手机APP注册并登录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先打后补”模块,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自购疫苗凭证;
2.扫描所用疫苗二维码信息;
3.本场当年度出栏时《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3.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证明所养畜禽免疫抗体水平(布病除外)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强制免疫抗体检测报告(补贴资金3万元以上的场户提供)。
(二)申报与审核
在当年12月15日—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附带上述申报材料通过“鲁牧云”手机APP提出补贴申请,经基层畜牧兽医站线上审核后,向县级系统管理员提出自购疫苗经费补助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咨询电话:0536-4186529
六、受理单位:乡镇畜牧兽医站 -县级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七、办理时限: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完成审核,并汇总生成辖区内《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自购疫苗经费补助汇总表》报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情况上报省畜牧局和省财政厅。各级财政资金到位后,通过银行办理批量代发,集中发放到养殖场。
联系方式:0536-4186529
八、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536-4186529 地址:安丘市新安南路70号农产品监管大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