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316467W/2022-01831
- 分 类:政务动态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2022-12-13
- 标 题:我市2个农产品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316467W/2022-01831 | 分 类: | 政务动态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13 | ||
标 题: | 我市2个农产品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我市2个农产品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低碳、节能、循环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与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这是我市乃至潍坊市农产品首次取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证书。
石埠子草莓具有果型大、色泽鲜艳、香气怡人、细嫩多汁、浓甜美味的特点。营养丰富,含有人体需要的果糖、蔗糖、氨基酸、维生素以及钙、磷、铁等微量元素。石埠子镇1996年被原农业部命名为“中国草莓之乡”。柘山镇有悠久的红薯种植传统。柘山蜜薯通过引进新品种,推广藤蔓苗扩繁、测土配方、侧插密植、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着力提高了蜜薯品质。富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粗纤维、胡萝卜素、钙、磷、铁等微量元素。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市农业农村局为了充分发挥和挖掘石埠子草莓和柘山蜜薯的品牌价值,提高市场竞争力,会同石埠子镇和柘山镇党委政府,积极同中国检验检验协会进行对接,通过镇级人民政府申请、评审机构文件初审、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形成初审报告、协会公示等程序,12月11日,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发布了批准公告,予以颁发生态原产地产品证书并准予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
石埠子草莓和柘山蜜薯批准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对于规范产品标准化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